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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有

(清代進士)

鎖定
張大有(1675—1730),字書登,又字火天,號慕莘。清代漕官,合陽縣城關鎮西街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進士,任翰林院編修、殿試受卷官,因上書陳述科場積弊,降為國子監助教。後歷任奉天府丞、順天府丞、左僉都御史、太常侍卿、大理寺卿、左副都御史、兵部左侍郎、漕運總督、工部尚書、禮部尚書並代理兵部尚書。任漕運總督時,親臨河道整頓漕政,提出“建石壩,修水勢;編船次,均運量;明約束,絕奸宄;選材任,懲侵漁”八條良策。又裁減冗員,分幫兑運,實行輪換,使弊絕風清,漕運暢通,官民受利。眾贊日:“九載漕運,一塵不染,可謂絕後空前”。死後諡“文敬”。墓地在縣城北門外張家墩。
本    名
張大有(張熙為第十八代傳人)
書登
慕莘
所處時代
清朝
出生地
陝西合陽縣
出生日期
1675年
逝世日期
1730年

張大有人物生平

康熙三十三年(1694)中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期成績最優,授翰林院編修。三十九年(1700)轉任禮科給事中。在擔任殿試授卷官時,他向皇帝陳奏了當時考場中的弊端。因居官勤慎,多次升遷,歷任奉天府、順天府尹,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太常寺卿,大理寺卿,左副都御史
康熙六十一年(1722),任兵部左侍郎。當時大運河航道不暢,漕運艱難,他被調任漕運總督。雍正皇帝繼位,授他兵部尚書,表示對漕運的重視。張大有任漕運總督後,勵精圖治,為改革漕政向雍正帝上奏8條建議,即建議將漕運船隻按船形編隊,規定水手名額,以制度約束;監司、守備等官吏有謀私漁利和不稱職者,皆予罷免;裁減江浙押運通判多餘人員;蘇、杭、揚、泗十三衞守備另行選調;築石壩以收水勢等。朝廷同意他的奏議,並定為漕務條例。
張大有得到朝廷的支持,遂推行漕務改革。他身先士卒,親歷河道察看,登船押運賦糧至河北通縣,獲得朝野讚譽。雍正帝為褒獎和支持他,特賜他湘妃竹金面摺扇一把,上題五言詩一首,前後加蓋“為君難”、“朝乾夕惕”、“雍正宸翰”三枚印章。其詩説:“天庾關國計,輸挽最艱辛。蓖秸來千里,膏脂念萬民。無憂任土貢,已得濟川人。可靳功高賞,恩光寵錫頻。”表明了漕運的重要性,表揚了張大有辛勞精神,強調了賦糧是民脂民膏,肯定了張大有是合適的漕運總督,鼓勵他盡職盡力。他選用了一批有才幹的官吏,罷免了一批欺壓百姓、橫徵暴斂的貪官污吏。五年之中,改革成績顯著,弊減風清,使漕運面貌大變。他自己廉潔奉公,歷任總督數年,家無餘財。雍正帝又賜御書“清勤裕國”金字繡匣褒獎。
後來,張大有遷工部尚書、禮部尚書職。

張大有主要著作

著有《黃門詩集》、《綠槐堂文集》、《漕政簡明書》等,惜其俱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