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張堅力

鎖定
張堅力,男,大專文化,經濟師 [1]  ,1963年出生,1977年畢業於永和中學。1978年參加工作。曾任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 
現任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  ,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 [4] 
中文名
張堅力
出生日期
1963年
畢業院校
永和中學
職    業
經濟師
性    別

張堅力人物經歷

歷任深圳寶安區友誼球閥廠廠長、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至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曾任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興寧市政協副主席、梅州市工商聯副主席、興寧市工商聯主席、河源市政協常委。 [3] 
曾任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董事長、董事。 [5] 
現任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  ,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 [4] 

張堅力職務任免

2020年7月3日,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發布公告,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2020年7月2日收到董事長張堅力先生的辭職報告。因新冠疫情全球蔓延以來,至今張堅力先生居住在澳大利亞,未知何時才能回到公司現場工作。對此,身為董事長,張堅力先生認為自己不能完全滿足勤勉盡責的任職要求。為了不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決策管理,張堅力先生經過慎重考慮,決定辭去目前所擔任的公司第九屆董事會董事長、董事、董事會下設各專門委員會職務以及所兼任的所有職務。 [5] 

張堅力人物事件

2021年12月7日晚間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張堅力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廣東監管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查明,張堅力自2015年11月以來作為*ST廣珠實際控制人之一,涉嫌指使相關主體從事證券違法行為並隱瞞相關事項,導致信息披露違法事實如下:
一、*ST廣珠在2016年至2020年期間,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
*ST廣珠應當在2016年年報、2017年年報、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和2020年年報中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由於張堅力隱瞞上述事項,導致廣東明珠未在上述定期報告中披露相關信息。
二、*ST廣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間,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
*ST廣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間向關聯方提供資金的金額達到應當及時披露的標準。由於張堅力隱瞞上述事項,導致廣東明珠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證監局認為,張堅力作為*ST廣珠實際控制人之一,組織、策劃和指使有關人員將上市公司資金轉移到其控制的關聯企業,並隱瞞相關事項導致上述違法行為的發生。證監局擬決定對張堅力予以警告,處以500萬元罰款,並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4] 
2022年3月20日,*ST廣珠發佈公告收到廣東證監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存在從2016年-2021年跨度的違法違規行為,相關責任人被給予行政處罰,張堅力為廣東明珠實際控制人,2018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公司董事長,決策、指使相關關聯交易,對其處以罰款150萬元。張堅力作為廣東明珠實際控制人,因組織、策劃和指使有關人員實施上述關聯交易,並隱瞞相關事項導致廣東明珠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已另案處理。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