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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和

(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長)

鎖定
張和,男,漢族,1950年12月生,河北遷西人,1969年10月參加工作,197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河北師範大學數學系數學專業畢業,大學普通班學歷。曾任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長。 [1] 
2020年7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張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張和開除黨籍處分,按四級調研員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2] 
中文名
張和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0年12月
畢業院校
河北師範大學
出生地
河北遷西

張和人物履歷

1969.10-1973.08,遷西縣鬥批改工作隊、縣農機局辦公室工作;
1973.08-1976.08,河北師範大學數學系數學專業學習;
1976.08-1978.04,遷西縣東荒峪工委團委書記;
1978.04-1979.06,共青團唐山地委幹部;
1979.06-1983.12,唐山地區行署辦公室資料員;
1983.12-1984.10,唐山市政府辦公室綜合科副科長;
1984.10-1985.11,唐山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
1985.11-1991.02,唐山市政府秘書長;
1991.02-1991.09,唐山市市長助理、政府秘書長;
1991.09-1994.02,唐山市副市長;
1994.02-1994.11,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4.11-1994.12,唐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1994.12-1995.03,唐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1995.03-2002.12,唐山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2.12-2005.03,唐山市委書記;
2005.03-2006.10,河北省委常委、唐山市委書記;
2006.10-2006.11,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06.11-2011.01,河北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1.01-2012.03,河北省政府黨組副書記、顧問; [3] 
2012.03-2014.06,河北省政府特邀諮詢、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4] 
第九屆、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5-6]  第七屆河北省委委員。 [1] 

張和人物事件

張和違紀被查

2020年4月29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長張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張和立案審查

2020年7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和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漠,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違規選拔任用幹部;貪錢斂財,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家教不嚴,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
張和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同時,鑑於張和能夠主動交代組織未掌握的違紀違法問題,上交全部違紀違法所得,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寬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和開除黨籍處分,按四級調研員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