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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雄

(台灣地區政治人物)

鎖定
張俊雄,曾任台灣地區“行政院院長”,台灣當局“總統府”秘書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地區“立法院”“立法委員”,台灣民進黨中央黨部秘書長。
中文名
張俊雄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38年3月23日
畢業院校
台灣大學
政治面貌
民進黨
出生地
台灣省嘉義縣
星    座
白羊座
職    務
曾任台當局“行政院長”

張俊雄主要經歷

張俊雄出生於台灣日據時期台灣總督府台南州‎嘉義市一個基督長老教會的家庭。1956年,張俊雄自嘉義高中畢業後,考取台灣大學法律系。在台大法學院學習期間,張俊雄與翁嶽生是同窗,兩人都受國際公法教授彭明敏的影響甚大。1960年,張俊雄自台大法律系畢業。1962年,張以全台第一名的成績通過律師資格考試,開始從事律師職業。1980年任“美麗島事件”案中高俊明、林弘宣等牧師的辯護律師。1983年12月當選增額台灣地區民意代表,1986年12月、1989年12月當選連任。1992年12月當選第二屆民進黨不分區“台灣地區民意代表”。1995年12月和1998年12月連續當選第三、四屆“台灣地區民意代表”。曾任“立法院內政、交通、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總召集人。1994年獲民進黨提名競選高雄市長,因“雙人枕頭”事件,而被國民黨候選人吳敦義輕易擊敗,大輸20餘萬票。2000年任民進黨“總統”競選指揮中心總幹事,5月出任台灣當局領導人幕僚機構、發言人,同年8月接替因“八掌溪事件”而引咎辭職的游錫堃,出任“台灣行政部門副院長”兼“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10月接替唐飛出任“台灣行政部門院長”。2002年2月被陳水扁聘任為有給職“台灣當局領導人幕僚機構“資政”,後因轉任民進黨秘書長,轉聘為無給職的“台灣當局領導人幕僚機構資深顧問”。2000年、2004年兩次擔任陳水扁“總統”競選總部總幹事。2004年12月當選第六屆民進黨不分區“立委”。
2007年5月14日,台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正式宣佈,由張俊雄接替請辭的蘇貞昌,重新擔任“台灣行政部門"院長”一職。2007年5月21日,人事任命正式生效。2008年1月24日,因第七屆“台灣地區民意代表”即將上任,張俊雄率“內閣”依“憲政”慣例向陳水扁提出總辭。1月28日,台當局領導人陳水扁退回總辭,並以“非憲政義務”等五點理由,重建“憲政”慣例。2008年5月14日上午台當局“台灣行政部門院長”張俊雄主持任內最後一次“台灣行政部門”,並率領“內閣”官員總辭。 [1] 

張俊雄“核四”案風波

張俊雄獲得第一次出任“台灣行政部門院長”的機會,是因前任“院長”唐飛因續建“核四”電廠的問題與民進黨理念不合而宣佈辭職。而張俊雄辭去“院長”的職務也是因片面宣佈停建“核四”而引發台灣經濟震盪。可以説,第一次張俊雄“內閣”因“核四”案而生,亦因“核四”案而死,與“核四”案相伴始終。張俊雄在第一次組閣時最“出彩”的表現也是甫一上任,就立即宣佈停建“核四”電廠,並由此引發台灣政治生態的急劇變化:2000年10月,台灣政黨輪替已有四五個月的時間,但政黨輪替並未給台灣經濟帶來景氣,輿論普遍希望掌握大量財經人才和資源的“在野黨”國民黨能夠以台灣地區為重,拿出風度,與執政的民進黨進行“朝野協商”,共同為台灣經濟起色而努力。國民黨主席連戰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懷着為國事建言的心態,步入“總統府”,成為了陳水扁的座上賓。在會談中,連戰言及“核四”電站對台灣經濟的重要性,希望政府續建“核四”電廠,陳水扁當面點頭應允,答應可以慎重考慮。但是會談結束,連戰從總統府返回國民黨總部大樓的過程中,張俊雄就在台灣行政部門正式宣佈停建核四。總統府距國民黨總部不過七八分鐘的車程,連戰幾分鐘前還在總統府與陳水扁微笑道別,可是幾分鐘後卻要面對羣集於國民黨總部大樓前的記者,一臉錯愕地回答國民黨對於停建核四的態度。陳水扁與張俊雄如此輕視連戰與國民黨,令國民黨氣憤至極,立刻在“立法院”提出倒閣案,並通過“總統”彈劾案。此舉也促使國民黨、親民黨和新黨等具有所謂“中華民國”認同的“在野黨”聯合起來,是為“泛藍”之始。
國民黨同時就張俊雄內閣停建核四電廠案提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憲。“大法官會議”的釋憲案認定張俊雄“內閣”無權拒不執行“立法院”已編列預算的事項,判定張俊雄“內閣”停建核四“違憲”。張俊雄為核四風波負責,遂率“內閣”總辭。

張俊雄政黨任職

1986年任民進黨創黨10人秘密小組成員,11月當選該黨第1屆中央執行委員。1987年9月任高雄市黨部執行委員。1988年當選民進黨第3屆中央常務執行委員、政策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1989年當選民進黨第4屆候補中央執行委員。1992年為民進黨福利國連線成員,後任總召集人。1993年12月任民進黨“中國事務委員會”委員。1996年6月當選民進黨中央黨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1998年7月當選民進黨第八屆中常委。2002年7月被指定為民進黨第10屆當然中央常務執行委員,並任中央黨部秘書長、人事評議委員會召集人。是民進黨在高雄地區頭面人物。與基督教長老教會關係密切,經常參加該組織活動。

張俊雄社團任職

歷任基督教長老教會公報社理事、理事長,高雄市律師公會理事,高雄市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委員,志願律師。1981~1986年高雄市基督教青年會理事長及多家工會法律顧問。1983~1994年任高雄市生命線監事。

張俊雄政治主張

主張“台獨”,鼓吹台灣前途須由全體住民共同決定。針對祖國大陸提出“在一箇中國原則下談判”的立場,表示兩岸不妨將主權問題暫擱一邊,推動兩岸互惠交流,時機成熟後再談也不遲。強調“統一的事不應先下定論,如果有一天,大家感覺統一是好的,台灣民意自然會支持,兩岸就能統一”。現大肆鼓吹“公投制憲”、軍購。 [2] 

張俊雄主要著作

著有《新黨、政治責任、軍人干政》、《堅持反對的聲音》等書。

張俊雄其他情況

個性喜好:信奉基督教。發言用詞嚴謹,不愠不火。
家庭情況:原配徐瑞英,2002年3月離婚,4月正式與朱阿英結婚。與元配育有2子1女:子張傑弘、張仁弘在高雄分別從事計算機和營建工作;女張韶音在全民電視台從事動畫製作工作。與朱阿英育有一子張志弘,任傳易公司董事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