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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明
(山西省呂梁市原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張俊明,男,漢族,1953年12月生,山西大同市人,專科學歷,198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10月參加工作。曾任山西省呂梁市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
- 中文名
- 張俊明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山西大同
- 出生日期
- 1953年12月
張俊明人物履歷
1970年10月至1983年3月,山西省大同市麪粉廠職工;
1983年3月至1984年5月,山西省大同市麪粉廠副廠長;
1984年5月至1993年10月,山西省大同市麪粉廠廠長;
1993年10月至1998年11月,山西省大同市糧食局副局長;
1998年11月至2004年8月,呂梁行署糧食局局長;
2004年8月至2012年6月,呂梁市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2年6月,免去呂梁市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張俊明人物事件
張俊明審查調查
張俊明開除黨籍
2022年3月31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呂梁市委批准,呂梁市紀委監委對原呂梁市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張俊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俊明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規收受他人禮品禮金、購物卡;違規改變職工住宅建房方式和規劃建築面積,違規批准離石糧庫市級成品糧儲備和輪換辦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晉升、工程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
張俊明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呂梁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呂梁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俊明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張俊明作出逮捕
2022年4月29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原呂梁市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張俊明(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呂梁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呂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俊明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3]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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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西呂梁市原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張俊明接受審查調查|界面新聞 · 快訊 .界面新聞[引用日期2021-12-24]
- 2. 原呂梁市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張俊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山西省紀委監委[引用日期2022-03-31]
- 3. 原山西呂梁糧食局局長張俊明被逮捕 已退休8年 .中國新聞網[引用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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