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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伯秋

鎖定
張伯秋(1890一1965)曾用名張濤。山東省沂水縣城內村人。1939年春開始與中國共產黨聯繫,同年9月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國民黨抗敵同志協會(簡稱抗協)及魯南民眾動委會,進行抗日活動,後被選為山東省沂水縣參議會參議員,山東省憲政促進會常委。1965年5月31日在濟南病逝。 [1] 
中文名
張伯秋
國    籍
中國
民    族
籍    貫
山東
出生日期
1890年
逝世日期
1965年
畢業院校
北京大學
性    別
張伯秋(1890一1965)曾用名張濤。山東省沂水縣城內村人。七歲入私塾讀書,1919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科政治系。畢業後,任濟南《大東日報》編輯,同時兼任山東省立第一女子師範學校、山東省立第一中學與山東工業專門學校教員。不久調國民黨山東省教育廳任科長,後又調山東省實業廳任科長。1907年後參加梁灌溟的鄉村建設活動,任鄉村建設研究院秘書、鄒平實驗縣政府秘書、代理鄒平實驗縣縣長等職。1939年春開始與中國共產黨聯繫,同年9月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國民黨抗敵同志協會(簡稱抗協)及魯南民眾動委會,進行抗日活動,後被選為山東省沂水縣參議會參議員,山東省憲政促進會常委。1940年8月改任山東省臨時參議會駐會委員,翌年8月任山東省戰時工作推行委員會常務委員併兼任高級審判處處長。1943年9月山東省戰時工作推行委員會改為山東省戰時行政委員會,張伯秋任行政委員會常務委員、山東省參事室委員兼山東省司法處處長。1945年7月被推為中國共產黨在延安召開的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同年8月任山東省政府駐會委員、司法廳廳長。1952年8月調任山東省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席兼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1954年被選為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56年4月又調任政協山東省委員會副主席。1965年5月31日在濟南病逝。 [1] 
參考資料
  • 1.    《山東司法行政志》編委會,山東司法行政志,山東省新問出版局,1989年12月,第4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