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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久富

(遼寧省盤錦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

鎖定
張久富,男,漢族,1954年12月出生,1974年9月參加工作,197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遼寧省盤錦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23年12月,張久富被開除黨籍。 [1]  [3] 
中文名
張久富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4年12月

張久富人物履歷

曾任盤錦市委組織部科幹處副處長、處長,大窪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盤錦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事局局長,大窪縣委書記。
2000年01月,任盤錦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03年04月,任盤錦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
2007年01月,任盤錦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6年08月,任盤錦市人大常委會副巡視員
2016年11月,退休。 [1] 

張久富人物事件

張久富辭去職務

2016年9月,454名遼寧省十二屆人大代表因涉及賄選案辭去職務,根據人民日報客户端發佈的名單,張久富位列其中。 [2] 

張久富違紀被查

2023年6月13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遼寧省盤錦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張久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2] 

張久富開除黨籍

2023年12月18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盤錦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張久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久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經商辦企業,搞錢色交易;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人大代表選舉、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久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久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張久富公開通報

2024年4月,遼寧省紀委監委通報開展營商環境監督行動情況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盤錦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張久富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破壞經營環境等問題。2000年至2016年,張久富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請託並收受財物,為多家企業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並多次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破壞營商環境,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張久富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2月,張久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