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克福特(Felix Frankfuter,1882-1965)奧地利出生,後移居美國。先後擔任助理地區檢察官,陸軍島嶼事務局法律官員,哈佛大學教授和陸軍部長助理,戰時勞工政策委員會主席,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長期以來,他一直是羅斯福總統的朋友和顧問。弗蘭克福特倡導維護公民的自由權利,贊成司法限制和法院對於政治問題的不干預。他著有《薩科和範澤蒂案》(1926)、《最高法院實務》(1928)、《公眾及其政府》(1930)、《霍姆斯法官先生和最高法院》(1938)、《法律與人類》(1956)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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