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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税

鎖定
建設税是城市維護建設税的簡稱。按產品税、增值税、營業税實交税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徵收,專用於城市維護和建設的一種税種。1984年10月第二步利改税中設置的一個新税種,1985年1月起開徵。 [1] 
中文名
建設税
別    名
城市維護建設税
定    義
按產品税、增值税、營業税實交税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徵收,專用於城市維護和建設的一種税種
凡繳納產品税、增值税、營業税的單位和個人都是該税種的納税義務人,税率按納税人所在地是市區、縣城、鄉村不同,分別規定為7%、5%、1%,以上述三税税額為計税依據,分別與三税同時繳納,由地方人民政府安排,用於城市的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具有地方附加税性質。 [1] 
參考資料
  • 1.    韓雙林,馬秀巖.證券投資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