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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法規

(2021年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鎖定
《建設法規》是2021年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1] 
中文名
建設法規
作    者
顧永才
出版時間
2021年
出版社
科學出版社
ISBN
9787030695369
類    別
教材
開    本
16 開
裝    幀
平裝-膠訂

建設法規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了我國工程法律相關的法律知識,主要包括《民法典》《招標投標法》《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勞動合同法》《城鄉規劃法》《環境保護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仲裁法》《民事訴訟法》等與工程建設密切相關的法律內容。
本書在第四版基礎上進行了法律條文的更新,讀者可以掌握新的法律知識。同時,延續前四版通俗易懂、詳略得當的寫作風格,對不容易理解的知識點進行了深度講解,對易於理解的知識點則淡化雕琢。本書中設有“點評”內容,對部分存在瑕疵的條款進行了分析,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誤傳知識的隱患。
本書可作為高等院校工程管理專業、土木工程專業及建築類相關專業本科生、研究生教學用書,也可供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從業人員參考閲讀。 [2] 

建設法規圖書目錄

第五版前言
第一版前言
第1章概論
1.1建設法規概述
1.1.1建設法規的含義
1.1.2建設法規的調整對象
1.2建設法規中法的效力層級
本章引用的法律
複習思考題
第2章民法典總則
2.1民事主體
2.1.1自然人
2.1.2法人
2.1.3非法人組織
2.2民事權利與民事法律行為
2.2.1民事權利
2.2.2民事法律行為
2.3代理
2.3.1一般規定
2.3.2委託代理
2.3.3代理終止
2.4訴訟時效
2.4.1訴訟時效期間與實體權利不消滅
2.4.2訴訟時效的中止與中斷
2.4.3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
2.5知識產權
2.5.1知識產權概述
2.5.2著作權
2.5.3專利權
2.5.4商標權
本章引用的法律
複習思考題
第3章民法典物權編
3.1物權與物權的保護
3.1.1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3.1.2物權的保護
3.2所有權
3.2.1國家所有的土地
3.2.2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
3.3用益物權
3.3.1建設用地使用權
3.3.2地役權
3.4擔保物權
3.4.1一般規定
3.4.2抵押權
3.4.3質權
3.4.4留置權
本章引用的法律
複習思考題
第4章民法典合同編
4.1一般規定
4.2合同的訂立
4.2.1合同的形式與內容
4.2.2訂立合同的方式
4.2.3格式條款
4.2.4締約過失責任
4.3合同的效力
4.3.1合同生效的時間
4.3.2影響合同效力的幾種特殊情形
4.4合同的履行
4.4.1合同履行的原則
4.4.2合同條款空缺
4.4.3當事人的選擇權
4.4.4關於連帶債務與連帶債權的規定
4.4.5履行主體變化後的責任承擔
4.4.6抗辯權
4.4.7履行變化
4.5合同的保全
4.5.1代位權
4.5.2撤銷權
4.6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4.6.1合同的變更
4.6.2合同的轉讓
4.7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4.7.1債權債務終止的總體規定
4.7.2債權債務終止的具體規定
4.7.3合同解除
4.8違約責任
4.8.1違約責任的性質
4.8.2先期違約
4.8.3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4.8.4定金
4.8.5受領遲延與遲延履行
4.8.6其他規定
4.9典型合同中的保證合同
4.9.1一般規定
4.9.2保證責任
4.9.3保證人的權利
4.10準合同
4.10.1無因管理
4.10.2不當得利
本章引用的法律
複習思考題
第5章招標投標法
5.1招標投標活動的原則及適用範圍
5.1.1招標投標活動的原則
5.1.2招標投標活動的適用範圍
5.2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代理機構
5.2.1招標組織形式
5.2.2招標代理機構
5.3招標
5.3.1招標應具備的條件與招標方式
5.3.2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5.3.3資格審查
5.3.4招標文件
5.3.5公平招標與終止招標
5.4投標
5.4.1投標人
5.4.2投標文件
5.4.3禁止的投標行為
5.5開標、評標、中標
5.5.1開標
5.5.2評標
5.5.3中標
本章引用的法律
複習思考題
第6章建築法
6.1施工許可
6.1.1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範圍
6.1.2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
6.1.3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的管理
6.2從業資格
6.2.1從事建築活動的企業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6.2.2專業人員執業資格
6.3發包
6.3.1發包方式
6.3.2提倡實行工程總承包
6.3.3禁止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和指定採購
6.4承包
6.4.1工程承包單位的資質等級許可制度
6.4.2聯合承包
6.4.3禁止轉包
6.4.4分包
6.5工程監理
6.5.1建設工程監理的本質
6.5.2實行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範圍
6.5.3工程監理的依據、內容和權限
本章引用的法律
複習思考題
第7章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7.1參建單位的安全責任
7.1.1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7.1.2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
7.1.3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7.1.4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責任
7.1.5其他相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7.2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7.2.1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
7.2.2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義務
7.2.3工會的作用
7.3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7.3.1生產安全事故的分類
7.3.2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7.3.3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7.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7.4.1安全生產許可證
7.4.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7.4.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措施
本章引用的法律
複習思考題
第8章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8.1參建單位的質量責任
8.1.1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
8.1.2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
8.1.3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
8.1.4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
8.2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與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
8.2.1建設工程質量保修
8.2.2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
8.3質量監督管理
8.3.1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性質與特點
8.3.2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主體
8.3.3竣工驗收備案制度
8.3.4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本章引用的法律
複習思考題
第9章勞動合同法
9.1勞動合同的訂立
9.1.1勞動關係與勞動合同的關係
9.1.2勞動合同的類型
9.1.3勞動合同的條款
9.1.4試用期
9.1.5服務期
9.1.6保密協議與競業限制條款
9.1.7勞動合同的效力
9.2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9.2.1勞動合同的履行
9.2.2勞動合同的變更
9.3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9.3.1勞動合同的解除
9.3.2勞動合同的終止
9.4勞動保護
9.4.1勞動安全衞生
9.4.2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9.5勞動爭議的處理
9.5.1勞動爭議的範圍與解決的途徑
9.5.2勞動爭議調解
9.5.3勞動爭議仲裁
本章引用的法律
複習思考題
第10章城鄉規劃法
10.1城鄉規劃的制定
10.1.1體系規劃、總體規劃與鄉村規劃
10.1.2控制性詳細規劃與修建性詳細規劃
10.1.3編制城鄉規劃的單位
10.2城鄉規劃的實施
10.2.1城鄉建設和發展的原則
10.2.2城鄉建設和發展的具體要求
10.2.3近期建設規劃
10.2.4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
10.2.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10.3城鄉規劃的修改
10.3.1修改規劃的條件
10.3.2修改規劃的報批
10.3.3對修改規劃造成損失的補償
本章引用的法律
複習思考題
第11章環境保護法
11.1環境保護
11.1.1環境
11.1.2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11.2環境影響評價法
11.2.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分類管理
11.2.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論證與審批
11.2.3環境影響後評價與跟蹤檢查
11.3大氣污染防治法
11.3.1施工工地的揚塵污染防治
11.3.2運輸的揚塵污染防治
11.3.3物料存儲的揚塵污染防治
11.3.4禁止燒有毒有害物質
11.4水污染防治法
11.4.1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保護“三同時”
11.4.2水污染防治的一般規定
11.4.3水源保護區制度
11.5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11.5.1產生固體廢物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保護“三同時”
11.5.2固體廢物管理
11.5.3建築垃圾管理
11.5.4危險廢物管理
11.6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11.6.1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保護“三同時”
11.6.2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11.6.3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
本章引用的法律
複習思考題
第12章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1資質、資格管理
12.1.1勘察、設計活動要遵循的原則
12.1.2單位的資質管理與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
12.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發包與承包
12.2.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發包
12.2.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承包
12.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編制與實施
12.3.1編制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依據與要求
12.3.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修改與説明
本章引用的法律
複習思考題
第13章仲裁法
13.1仲裁的適用範圍與管轄
13.1.1仲裁的適用範圍
13.1.2仲裁管轄
13.2仲裁的基本特點與基本制度
13.2.1仲裁的基本特點
13.2.2仲裁的基本制度
……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