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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聲環境
鎖定
- 中文名
- 建築聲環境
- 外文名
- architectural acoustic environment
- 性 質
- 科學
- 領 域
- 建築環境
建築聲環境噪聲的危害
(1)噪聲對聽覺器官的損害
暫時聽閾偏移,即當人們進入較強烈的噪聲環境時,會覺得刺耳難受,經過一段時間就會產生耳鳴現象,這時用聽力計檢查會發現人們的聽力有所下降。這種情況稱為聽覺疲勞,持續時間並不長,只要在安靜地方停留一段時間,聽力就會逐漸恢復。如果長期處在強烈噪聲環境中,聽覺疲勞現象不但難以消失,而且將日趨嚴重,以致形成永久性聽閾偏移,這是一種職業病—噪聲性耳聾。
(2)噪聲引起多種疾病
噪聲作用於人的神經中樞,使人的基本生理過程—大腦皮層的興奮與抑制的平衡失調,導致條件反射異常,致使腦血管受到損害。較強噪聲作用於人體的早期,引起的生理異常一般都可以恢復正常,但久而久之會影響到植物性神經系統,產生頭疼昏暈、失眠和全身疲乏無力等多種症狀。
(3)噪聲對正常生活的影響
有人做過實驗,發現於40~45dB的噪聲刺激下,睡眠的人腦電波就出現了覺醒反應,這説明45dB的噪聲就開始對正常人睡眠產生影響。對於神經衰弱者,則更低的聲級就會產生干擾。當前,街道上的交通噪聲有70~90dB,工廠附近的噪聲有時高達70~80dB。
(4)噪聲降低勞動生產率
建築聲環境噪聲的允許標準
確定噪聲允許標準,應根據不同場合下的使用要求與經濟及技術上的可能性,進行綜合考慮。當前,我國已制訂出《國產機動車輛允許噪聲標準》、《工業企業噪聲衞生標準》、《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住宅隔聲標準》與《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等。在國外大多數國家,當前普遍採用國際標準化組織(1S0)的建議。例如,為了保護聽力,每天工作8h,連續噪聲聲級均不得超過90dB;若工作時間減半,允許聲級提高3dB,但在任何情況下,最高聲級均不得超過115dB。
表1 城市環境噪聲允許標準 單位:db
適用區域 | 晝間 | 夜間 |
特殊住宅區 | 45 | 35 |
居民、文教區 | 50 | 40 |
一類混合區 | 55 | 45 |
商業中心區、二類混合區 | 60 | 50 |
工業集中區 | 65 | 55 |
交通幹線道路兩側 | 70 | 65 |
注:“特殊住宅區”是指特殊要求安靜的住宅區(如修養地、醫院、療養院、高級賓館區等);
“一類混合區”是指一般商業與居民混合區;
“二類混合區”是指工業、商業、少量交通與居民混合區。
表2 非住宅區的室內允許標準
場所 | 噪聲/db |
辦公室、商店、小餐廳、會議室 | 35 |
大餐廳、帶打字機的辦公室、體育館 | 45 |
大的打字機室 | 55 |
車間(根據不同用途) | 45~75 |
表3 住宅室內允許噪聲標準
房間名稱 | 允許噪聲標準/db | ||
高標準 | 一般 | 二級 | |
卧室 | ≤40 | ≤45 | ≤50 |
起居室 | ≤45 | ≤50 | ≤50 |
建築聲環境噪聲控制的原則
噪聲自聲源發出,經傳播,最後到活人耳被接收。因此,可根據具體情況在上述三個方面分別採取措施控制噪聲。若條件允許,在聲源處降低噪聲最根本的措施。例如,將打柱機由氣錘式改為水壓式降低施工時的噪聲干擾,可節約對每個住宅採取措施的花費。又如,降低汽車噪聲,則會使沿街建築的隔聲處理較為簡易。
若無在聲源處控制噪聲,就需要在噪聲傳播途徑中採取措施,主要包括:房屋和設備的隔聲和隔振;建築物內的吸聲與通風設備的消聲等。這些措施各有其特點,但又是互相聯繫的,往往需要綜合處理,才能達到預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