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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程序

鎖定
建築施工程序是指工程項目整個施工階段所必須遵循的順序,它是經多年施工實踐而發現的客觀規律。一般是從接受施工任務直到交工驗收所包括的主要階段的先後次序。
中文名
建築施工程序
外文名
building programme
分類
通常可分為五個階段:確定施工任務階段、施工規劃階段、施工準備階段、組織施工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其先後順序和內容如下:
一、落實施工任務,簽定施工合同
建築施工企業承接施工任務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一是國家或上級主管單位統一安排,直接下達的任務;
二是建築施工企業自己主動對外接受的任務或是建設單位主動委託的任務;
三是參加社會公開的投標而中標得到的任務。
國家直接下達任務的方式已逐漸減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築施工企業和建設單位自行承接和委託的方式較多;實行招標投際的方式發包和承包建築施工任務,是建築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
無論哪種方式承接施工項目,施工:單位均必須同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簽訂了施工合同的施工項目,才算落實了的施工任務。當然簽訂合同的施工項目,必須是經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有計劃任務書、初步沒計和總概算,已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落實了投資的。否則不能簽定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根據《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有關規定而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都要負法律責任和進行賠償。
二、統籌安排、做好施工規劃
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後,施工總承包單位在調查分析資料的基礎上,擬訂施工規劃,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部署施工力量,安排施工總進度,確定主要工程施工方案,規劃整個施工現場,統籌安排,做好全面施工規劃,經批准後,便組織施工先遣人員進入現場,與建設單位密切配合,做好施工規劃中確定的各項全局性施工準備工作,為建設項目全面正式開工創造條件。
三、做好施工準備工作,提出開工報告
施工準備工作是建築施工順利進行的根本保障。施工準備工作主要有:技術準備、物資準備、勞動組織準備、施工現場準備和施工場外準備。當一個施工項目進行了圖紙會審,編制和批准了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圖預算和施工預算:組織好材料、半成品和構配件的生產和加工運輸,組織施工機具進場,搭設了臨時建築物,建立了現場管理機構。調遣施工隊伍,拆遷原有建築物,搞好“三通一平”,進行了場區測量和建築物定位放線等準備工作。這時,施工單位即可向主管部門提出開工報告。
四、組織全面施工
組織擬建工程的全面施工是建築施工全過程中最重要的階段。它必須在開工報告批准後,才能開始。它是把沒計者的意圖,建設單位的期望變成確實的建築產品的加工製作過程;必須嚴格按着設計圖紙的要求,採用施工組織規定的方法和措施,完成全部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任務。這個過程決定了施工工期、產品的質量和成本以及建築施工企業的經濟效雪。因此.在施工巾要跟蹤檢查,進行進度、質量、成本和安全控制、保證達到預期的目的。
施工過程中,往往有多單位、多專業進行共同協作,要加強現場指揮、調度、進行多方面的平衡和協調工作。在有限的場地上投入大量的材料、構配件、機具和工人,應進行全面統籌安排,組織均衡連續地施工。
五、竣工驗收,交付使用
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是建築施工的一個階段,同時也是建設項目建設程序的一個階段工作內容和要求相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