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专业,涉及理、工、文、艺诸领域,具有科学与艺术、理工与人文结合的特点;学生主要学习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居住区规划与居住建筑设计、大型公共建筑设计为主干的系列课程,以及交通建筑与城市设计、绿色建筑与工业化、建筑遗产与保护等特色方向的课程,受到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较强的建筑创新思维和专业设计能力 [5]。
据2025年5月1日阳光高考平台信息,中国全国共有311所本科院校开设该专业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筑学专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为18000-20000人 [5]。
- 中文名
- 建筑学
- 外文名
- Architecture
- 专业代码
- 082801
- 专业层次
- 本科
- 学科门类
- 工学
- 专业类别
- 建筑类
- 修学年限
- 四年或五年
- 授予学位
- 工学学士或建筑学学士
- 开设院校
- 311所(据2025年5月1日阳光高考平台信息)
- 毕业规模
- 18000-20000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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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前的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建筑学曾经是统领性的代表学科。中国的建筑学本科专业教育开始于民国16年(1927年)的中央大学建筑系(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前身) [7]享备连。
1963年9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修订的《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通过,设置建筑学(专业代码011201) [15]。
1984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高等学校工科本科专业目录》,建筑学、建筑与环境、建筑学与城市规划合并为建筑学(专业代码工科1101),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合并为风景园林(专业代码工科1103),设置室内设计(专业代码工科特12)专业 [13-14]淋嚷。
1986年和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学科评议组及国家建设部分别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学专业学位的要求 [16]。
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原则通店凳禁拔过了《关于开展建筑学专业学位研究工作的意见》 [16]协乃。
1992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建筑学专业学位方案,设置了中国的建筑学专业学位,其中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的学士学位,具有专业资格的证明效力,学制为五年 [16]。同年,建筑学专业的第一批学校通热担拔过专业教育评估 [17]。
1993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建筑学(专糊肯妹业代码工科1101)、风景园林(专业代码工科1103)、室内设计(专业代码工科特12)合并为建筑学(专业代码080801) [12]糊旬拳。
1996年,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曾组织多次讨论,制定了《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设置基本条件》及《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五年制培养方案(试行)》两个文件 [18]。
1998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建筑学专业代码由080801变更为080701,设置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建筑学(专业代码080701Y) [10-11]。
2012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建筑学专业代码由080701、080701Y变更为082801,由土建类专业变更为建筑类专业 [9]炒想台。
202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建筑学专业仍属于建筑类专业 [8]。
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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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培养目标
建筑学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城乡建设需要,具有较好的建筑学专业知识和规划、设计实践能力,具有创新思维、开放视野、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主要在建筑设计、城乡规划与管理、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单位,教育和科研机构,管理部门等,从事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设计、教学与研究、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 学校制定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各高校应根据上述培养目标和自身办学定位,结合各自专业基础和学科特色,在对区域和行业特点以及学生未来发展需求进行充分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培养需要为目标,细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定位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建筑学专业的人才培养应在教学方式、教学空间分配布局、生师比等方面充分反映设计教学的特点。各高校还应根据科技及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对人才培养质量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进行定期评估、修订,建立适时调整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机制 [7]。
培养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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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制
- 学制
5年或4年。
- 授予学位
可授予的学位有工学学士、建筑学学士。
- 参考总学时或学分
五年制总学时为2500~2800学时,总学分为180~220学分;四年制总学时不少于2100学时,总学分建议为140~180学分。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7]。
能力要求
- 思想政治和德育方面
按教育部统一要求执行。
- 业务方面
(1)通识
工具性知识:基本掌握1门外语,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掌握基本的文献检索方法,掌握本学科相关的基本方法论,掌握可持续发展观念;熟悉一般的科技研究方法,熟悉科技写作。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了解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发展史等方面必要的知识;了解社会发展规律和时代发展趋势;了解文学、艺术学、伦理学、历史学、社会学及公共关系学、心理学等若干方面的知识。
自然科学知识:熟悉高等数学基本原理;了解物理学、力学、材料学、测量学、生态学、信息工程学、环境科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了解现代科技发展的主要趋势和应用前景。
(2)专业基础
掌握与建筑学专业相关的设计表达方法;掌握工程制图的基本方法;熟悉建筑学专业艺术表现的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的现状与历史。
(3)专业知识与能力
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知识,掌握建筑构造、建筑力学、建筑结构的基本知识。
熟悉中外建筑历史与理论;熟悉建筑材料、建筑物理(声、光、热)、建筑设备(水、暖、电)、建筑数字技术的基本知识;熟悉建筑经济的基本知识;熟悉与建筑设计和城乡规划相关的法规、方针、政策。
了解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的基本原理及知识;了解建筑管理、施工的基本知识;了解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知识。
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技能和设计方法,掌握城市设计的基本方法;熟悉室内设计的基本方法,熟悉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的基本设计规划方法。
(4)获得及应用知识的能力
具有获得信息、拓展知识领域、自主学习并不断提升的能力。具有根据相关知识和要求,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完成设计方案的能力。
(5)表达和协调的能力
具有图形、文字、口语等表达设计的综合能力,具有一定的与工程项目相关的组织、协调、合作和沟通的能力。
(6)创新的意识和能力
具备创新意识,具有开放的视野、批判的意识、敏锐的思维及与之相应的创新设计能力。在综合考虑安全、经济和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具备运用基本设计方法创新地解决实际工程问题、创造具有美感的建筑、空间和环境的能力。
(7)基本素质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愿为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服务;有正确的世界观和积极的人生观。诚实正直,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关注人类生存环境,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具备较丰富的人文学科知识、良好的艺术修养,熟悉中外优秀文化,具有国际视野和与时俱进的现代意识。
具备基本的科学思维,掌握一定的设计与研究方法,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心理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 体育方面
掌握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和基本方法,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7]。
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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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框架
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的载体,课程体系构建是体现高校办学自主性和学校办学特色的基础。各高校可结合各自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依据学生知识、素质、能力的形成规律和学科的内在逻辑顺序,构建体现学科优势或者地域特色,能够满足学生未来多样化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
建筑学专业的课程体系,充分体现了理论知识与能力实践的并重。
理论型课程可以由一两个知识领域构成一门课程,也可以从各知识领域中抽取相关的知识单元组成课程,但最后形成的课程体系应覆盖核心知识单元。
实践型课程形式可以多样化,但应按照课程来进行组织和管理。实践型课程须满足实践能力培养和创新训练的需要,覆盖实践体系和创新训练的各单元。
建筑学专业课程体系包含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可参照以下原则构建。在总课时中:
(1)理论课程约占55%
其中,工具类课程约占10%,通识类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课程约占15%,专业知识课程约占30%。
(2)设计/规划课程约占30%
包括各年级设计/规划课程、毕业设计(论文)和少量的建筑结构课等的课程设计。其中,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按综合性、研究性和一定的复杂性要求设置,约14周。
(3)实践课程(含实验、实习)约占1%实验课程约占1%,实习课程约40周。
(4)选修课程约占14%课程体系的设置宜有行业专家参与 [7]。
理论课程
- 通识类知识
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文献检索、体育、艺术等内容由各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确定。
- 学科基础知识
主要包括:建筑学概论、建筑设计初步、建筑工程制图、建筑艺术表现。
在讲授相应专业基本知识领域和专业方向知识时,必须讲授相关的专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 专业知识
①建筑设计原理:直接指导建筑学专业的核心,是建筑设计的知识和能力的学习,包括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等。
②建筑历史与理论:以中外建筑历史与理论为主体的知识构成建筑学专业的理论平台,包括外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史等。
③建筑技术:建筑设计及建筑物建造的技术支撑,包括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构造建筑物理、建筑设备等。
④建筑师执业基础:与建筑师执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策划、合同、管理、职业道德等方面基本知识,包括建筑实务、建筑法规等。
⑤建筑相关学科:与建筑学紧密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包括城乡规划原理、数字建筑技术、建筑经济等。
- 建筑学核心课程体系示例(以五年制为例,四年制酌情参考)
核心课程体系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各高校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将上述核心知识领域的内容组合成核心课程,将这些核心课程根据学科的内在逻辑顺序和学生知识、素质能力形成的规律组织编排,并适当增加本校研究或应用特色内容,形成专业核心课程体系。(括号内数字为建议学时数)
学科基础课程示例
建筑学概论(32)、建筑制图(64)、建筑艺术表现基础(24+72)。
专业示例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32)、居住建筑设计原理(24)、城市设计原理(24)、室内设计原理(16)、外国建筑史(64)、中国建筑史(48)、建筑力学(96)、建筑结构(64)、建筑材料(12+4)、建筑构造(64)、建筑物理(64+8)、建筑设备(64)、建筑实务(16)、建筑法规(16)、城乡规划原理(32)、建筑数字技术(64)、建筑经济(32)、建筑设计初步(32+64)、建筑设计系列(192+576) [7]。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分各类实验、实习、社会实践以及科研训练等多个领域和形式,应纳人整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发挥整体教育的功能。实践教学是建筑学专业教学中重要的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发现、归纳问题,利用现有条件解决问题,培养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关键环节;尤其是主要以案例式、个体辅导式教学展开的建筑类设计/规划课程,其作用是理论、知识教学无法替代的,是建筑学专业教学的核心。通过实践教育,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增强建筑设计和表达能力、树立适当的创新意识、培养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 实验
实验包括专业基础实验、研究性实验两类,本标准仅对专业基础实验提出要求。
专业基础实验包括建筑声学、光学、热工学等。
- 实习
实习包括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四类。
认识实习是按建筑学专业的相关要求设置的,包括建筑环境认知实习、建筑认识实习等。
课程实习是按相关课程的要求设置的,包括建筑测量实习、历史环境实录(包括样式测绘和现状信息采集)实习(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特设专业设置)、素描实习、色彩实习、计算机实习、建筑快速设计训练、保护现场实习(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特设专业设置)等。
生产实习是按执业训练要求设置的。
毕业实习是按不同专业兴趣、方向设置的。
- 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
课程设计指除专业设计/规划课以外的其他课程设计,如建筑结构课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须制定与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相适应的标准和检查保障机制,对选题、内容、学生指导、答辩等提出明确要求,保证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并给学生有效指导。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一般应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
教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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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队伍
- 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设计/规划课程生师比不高于15:1,毕业设计(论文)生师比不高于10:1。(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给出具体数值。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合格指标,学校总的生师比应不高于18:1,专任教师的生师比与学校总的生师比不同)
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在25名学生基础上,每增加12名学生,须增加1名教师(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给出具体数值)。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在编的主讲教师中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如需要,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给出。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该要求分别为不低于50%、不低于90%)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如需要,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给出)
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院系专职教师人数的20%。兼职教师的专业课授课学时不得超过20%。
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教学管理人员。
-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
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2人,所占比例不低于20%;有研究生学历的不低于50%。[如需要,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给出。《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中,对本科而言,该数不低于30%为“合格” ]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有实际经验的高级建筑(工程)师担任主要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
公共课程、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具有本专业或密切相近专业,如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及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美术背景的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 教师发展环境
基于建筑学专业的特点,创造体现建筑学专业特色的教师发展环境,制定有别于其他专业学科的教师学术评价体系和职称评定标准,包括期刊论文、科研、获奖等的认定方法。
教师队伍形成梯队,能开展相应的科研活动和设计/规划实践,有较为稳定的科研方向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各专业应建立基层教学组织,健全教学研讨、集体备课和教学难点重点研讨机制。新老教师间知识技能传承。
有健全的教师上岗资格制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青年教师任课试讲制度;实施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建立高效的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掌握教学技能,传承学校优良教学传统 [7]。
设备资源
- 教学空间
(1)须具备相对独立的、集中的教学空间。其他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实验场地、实习场地等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基本要求。
(2)须按年级或班级配备专用、固定的设计教室,每位学生有专用的设计桌椅,并配有照明、插座网络等设施。教室中有各小组讨论空间,设计教室使用面积须保证容纳每位学生可独立制图的相应设施。
(3)配备满足至少一个年级同时上课的多媒体教室;配备材料和构造实物示教场所。
(4)配备满足至少一个年级同时评图/模型的室内空间。
- 实验室
须配备建筑物理实验室、历史建筑保护技术实验室、视觉艺术/美术教室、模型制作室、摄影室,有相对稳定的生产实习基地。
(1)建筑学专业实验室
拥有能完成建筑学专业课必须开设的教学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实验项目开出率80%以上。
(2)视觉艺术/美术教室
满足建筑学专业至少一个年级同时上课的需要。
(3)模型制作室
满足安全加工模型材料的要求,并配备基本模型材料加工的器械。
- 实习基地
有相对稳定的校内外行业单位作为专业实习基地。
- 教材及参考资料
专业基础课程中2/3以上的课程应采用正式出版的教材;其余课程如无正式出版教材,应提供符合教学大纲的课程讲义;除教材和讲义之外,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应推荐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
- 图书资料
除了要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设置必备的图书资料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有关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美术等方面的专业图书5000册以上。
(2)有关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美术等方面的专业期刊不少于20种。
(3)有齐全的现行建筑类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基本的工程设计参考资料。
(4)有一定数量的教学数据库(含音像、电子文献),可提供基本的网络检索。
- 教学文档及管理
通过手册或者网站等形式,提供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基本信息,选课指导,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毕业审核要求等教学基本信息。
有齐全的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档案,并有专门的教学管理人员,有专门的教学文件、档案、学生作业的存放空间 [7]。
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投入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上年度年均收入的5%。(如需要,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给出。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该数不少于1200元) [7]
质量保障
建立按《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等学校建筑学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年版)》等执行的质量保障机制。
各专业应在学校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质量监控体制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建立专业教学质量监控和学生发展跟踪机制。
- 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要求
各高校应对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实验室课等)建立质量监控机制,使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处于有效监控状态;各主要教学环节应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应建立对课程体系设置和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定期评价机制,评价时应重视学生和校内外专家的意见。
- 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要求
各高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作为质量改进的主要依据。
- 专业的持续改进机制要求
各高校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7]。
学生发展
- 专业及专业教育的特点
建筑学专业主要依循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理念,对城乡人居环境中从城市到乡村、从建筑群体到单体建筑、从人工环境到自然地景等物质空间对象进行功能组织、空间布局、体型塑造和美学形象设计/规划,建筑学专业具有鲜明的设计类学科特点;强调工程实践与学术理论、实用与美观、科学技术与社会人文日常生活与宏大叙事、成熟经济与适当创新等多因素的综合协调和技术应对,注重发现实际问题、运用多专业学科知识分析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共性知识的相互协调和综合运用为基本要求;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功能使用、形象审美、空间体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影响等。
建筑学专业教育主要培养有较强社会执业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其核心专业的教学明显有别于其他文理学科的系统性知识(及运用)教学,而多采用围绕“案例/模拟案例”展开的“案例式研究学习”“案例式模拟实践”等,使学生对未来执业进行知识准备、开展技能预演训练,尤其是后者更为重要。教学过程特别注重技能训练、实践应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7]。
- 教学特点
在建筑学专业核心课程中,常以未来执业实践中较有代表性的具体个案条件作为教学课题设置的依据,并以小组师生间单独或小组的评改、研讨等为组织形式,在一定时长跨度内渐次展开。设计/规划课程的专业教学特点是:
注重实体与空间的设计/规划,既注重空间功用合理、实体牢固经济,也讲求形式观感、空间体验和社会效益等。
集成理工学科与人文社会科学,技术与艺术相结合,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发散思维相结合,合理优化与美观等相结合。
生师比较低,课堂教学中师生间针对性的相互探讨程度深,根据学生不同特点因材施教的特征明显。
围绕案例/模拟案例展开研究学习或模拟实践。
突出综合创新、创意能力等。
- 人才发展
建筑学专业培养的人才服务面向城乡建设的各个领域。毕业生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等专业工作,也可从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设计与规划,以及管理、教育、科研、开发、咨询等方面的工作。根据现行规定,建筑学专业的毕业生经过规定的职业实践训练,可以参加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等执业资格考试。
(1)设计、规划与咨询方面:建筑师、工程师、设计师等。
(2)教育、科研方面:教师、研究员等。
(3)管理方面:项目经理、总经理等。
(4)开发方面:开发商、企业的技术骨于、顾问等 [7]。
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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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更新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
城市更新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建筑设计师视角和城市设计师视野的培养,协调新建设计能力和更新设计能力的培养,统筹城市更新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通过对不同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整合与协调,形成学科交叉渗透、横向协同的综合性课程群,促进理论课程与设计课程的衔接和双向强化,将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交叉融合、专业传统课程与新兴课程融合、基础理论与创新实践融合、学校实践教学内容与行业实际工程融合、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融合、知识能力与综合素质融合,形成“建筑设计基础”“建筑更新与改造”“城市设计基础”“城市存量保护与更新”等课程群。通过构建一个系统性、生动性、前沿性的城市更新工程技术案例库,以支持建筑学专业城市更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案例库的建设基于城市更新需求导向的建筑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和新版课程大纲,涵盖了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活力街区打造、城市更新和片区综合开发项目运作流程和模式等八个类别。通过校企合作机制,案例库整合了城市更新项目的最新信息和实践案例,确保了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前瞻性,为建筑学专业教育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教学资源。将理论学习、实践操作、技术创新等多种教学模块有机地融入城市更新课程体系中,有助于学生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掌握城市更新相关知识,提高应对城市复杂问题的能力 [2]。
代表院校:燕山大学
- “新工科”背景下地方高校人才培养模式
强化“产、学、研”合作,走开放办学、协同育人的道路,强化实践应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理论教学+课内实践+课程设计+实习实训+专业竞赛+学术讲座”六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OBE(成果导向教育)教育教学理念,根据行业需求反向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服务建筑业向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主动对接新基建、城市更新改造、乡村振兴等新业态的发展需求;以新工科理念加强专业融合,加快传统工科专业的转型;以学生的学习成果为导向,强化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课程体系的构建以课程设置为根基。学校应依据其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及学生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规划各类课程。在课程设置过程中,必须确保课程间的衔接与协调,以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课程体系。针对学生差异化的需求与特点,应设置不同层次的课程,以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发展需求。此外,积极吸纳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以丰富课程内容,进而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如建筑学专业四年级课程体系纳入了规划原理与规划设计等核心课程,并在设计教学过程中鼓励学生将理念与乡村竞赛相结合。
营造“师生互动”的教学氛围,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思考机会,系统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思考能力及多维思维。教师队伍积极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理念,通过实施“三下乡”、寒暑期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增强学生们的社会历史体验感,并将其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从而激发学习、探索的积极性。专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打造多种教学场景 [3]。
代表院校:皖西学院
- 本科联合导师组制培养模式
“联合导师组制培养模式”,是通过校企协同、校内融合,充分整合教学资源,共建人才培养平台,组建联合导师组,共同对本科生实施教育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
联合导师组制有利于资源共享,通过集体智慧加之不同导师的专业知识、研究项目和资源,可以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学习和研究机会。导师们可以共同分担指导学生的责任,一方面减轻了单个导师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不同导师的专长和风格可以互补,便于更好地因材施教,为学生提供更有针对性和高水平的指导和建议。
导师组由来自不同学科和专业背景的导师组成,如建筑学、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生态学、土木工程等,这样的团队可以为学生提供多角度、跨学科的研究视角。导师组可以推荐或设计交叉学科的课程和研究方法,鼓励学生探索建筑学与其他学科的结合点,同时利用项目式教学,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跨学科实践项目,如建筑技术、可持续设计、城市规划、数字建筑和艺术设计等领域。通过这样的学习和实践,学生能够学习到其他学科的知识和技能,并将其应用于建筑学实践中。
在联合导师组制培养模式下,学生能够从多位专家那里进行学习,使自身的专业知识、视野和实践能力得到较大拓展。学生跟随导师组不仅局限于文化知识的学习,还在学习习惯、团队合作、职业规划、生活态度等方面得到了较为全面的指导,使得自身的学习兴趣更加浓厚,学习成效更加明显,人生规划也更加明晰 [4]。
代表院校:聊城大学
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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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需求
中国一线的中心城市虽然建设比较快,但二三线城市和农村还是欠发达,甚至是滞后的。这就给建筑行业提供了发展空间。城市老旧建筑的改造和拆除是城市更新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这方面,建筑专业毕业生可以有广阔的施展舞台。另外,中国还是个文化古国,文物古建筑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维护。中国每年都在加大这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专业人才稀缺 [6]。
深造路径
建筑学专业相近的考研方向主要有城乡规划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工商管理等 [5]。
就业方向
建筑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归纳起来主要有:
1.去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建筑设计事务所等建筑行业的设计单位,主要从事建筑物的设计和有关建筑的研究工作。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从事建筑项目的前期策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3.在建设厅、规划局等政府管理部门,从事建设行业管理、城市管理、房屋质量检测、古建筑保护等工作 [6]。
开设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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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25年5月1日阳光高考平台信息,中国全国共有311所本科院校开设该专业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筑学专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为18000-20000人 [5]。
地区 | 开设院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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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清华大学 | 北京建筑大学 | 北方工业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 |
中央美术学院 | 北京工业大学 |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 北京城市学院 | |
北京交通大学 | - | - | - | |
天津 | 天津城建大学 | 天津大学 | 河北工业大学 | 天津仁爱学院 |
上海 | 上海大学 | 同济大学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重庆 | 四川美术学院 | 重庆交通大学 | 重庆科技学院 | 重庆大学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 陆军勤务学院 | - | |
河北 | 河北大学 |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
河北工程大学 | 河北农业大学 |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 保定理工学院 | |
华北理工大学 | 石家庄铁道大学 | 河北外国语学院 | 燕京理工学院 | |
河北美术学院 | 燕山大学 |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 ||
山西 | 山西大学 | 太原理工大学 | 吕梁学院 | 太原学院 |
山西工学院 | - | - | - | |
内蒙古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 |
辽宁 | 大连理工大学 | 辽宁科技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 沈阳大学 |
沈阳工业大学 | 大连民族大学 |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 大连大学 | |
沈阳理工大学 | 沈阳建筑大学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沈阳城市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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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延边大学 | 吉林建筑大学 |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 长春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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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黑龙江科技大学 | 东北石油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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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浙江大学 | 温州大学 |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衢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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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合肥工业大学 | 黄山学院 | 安徽科技学院 | 安徽工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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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厦门大学 | 华侨大学 | 福州大学 | 福建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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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南昌大学 | 华东交通大学 | 江西理工大学 | 江西师范大学 |
井冈山大学 | 南昌工程学院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九江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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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山东大学 | 山东建筑大学 | 临沂大学 | 潍坊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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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河南大学 | 南阳理工学院 | 郑州经贸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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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 | - | - | - | |
湖南 | 吉首大学 | 长沙理工大学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湖南工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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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 | 湖南科技学院 | 湖南工学院 | - | |
广东 | 暨南大学 | 嘉应学院 | 五邑大学 |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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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广西大学 | 广西民族大学 |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 南宁理工学院 |
广西科技大学 | 南宁学院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 | 柳州工学院 | |
桂林理工大学 | - | - | - | |
海南 | 海南大学 | 海口经济学院 | - | - |
四川 | 四川大学 | 西华大学 | 成都大学 | 成都锦城学院 |
西南交通大学 | 四川农业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 攀枝花学院 | |
成都理工大学 | 西南民族大学 |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 成都文理学院 | |
西南科技大学 | - | - | - | |
贵州 | 贵州大学 | 凯里学院 |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 | 贵阳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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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 | 昆明学院 |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 - | |
西藏 | 西藏大学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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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 | - | - | |
甘肃 | 兰州理工大学 | 兰州交通大学 | 兰州城市学院 |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 |
宁夏 | 宁夏大学 | - | - | - |
新疆 | 新疆大学 | 塔里木大学 | 石河子大学 | 喀什大学 |
资料来源:阳光高考,摘录时间:2025年5月1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