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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企業全面質量管理

鎖定
建築企業全面質量管理是建築企業全面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建築企業以保證和提高建築產品質量為目標,對建築產品質量和產品質量形成的各個環節、各項工作所施行的綜合性、系統性管理。企業質量管理的發展大體上經歷了質量檢驗、統計質量控制和全面質量管理等三個階段。與前兩個階段相比較,全面質量管理的主要特點是:(1) 管理的內容全面,不僅要管好產品質量,更強調管好決定產品質量的工序質量和工作質量; (2) 管理的範圍全面,包括勘察、設計、供料、施工、交付使用 (銷售)、保修服務等全過程,涉及企業各部門各層次;(3) 參加管理的人員全面,它把質量目標及其保證措施落實到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員,通過質量管理小組(QC小組) 開展全員性的質量管理活動;(4) 管理的方法全面,綜合運用技術檢驗、數理統計、組織管理、技術措施等手段。 [1] 
中文名
建築企業全面質量管理
定    義
建築企業全面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
全面質量管理的基本任務是:組織與協調企業各部門和全體職工正確貫徹執行建築產品質量標準,全面控制影響建築產品質量的各種因素;根據使用要求不斷研究和改進建築品質量,並以最低成本和合理工期創建全優工程。全面質量管理體系,是以使用價值再生產過程為主線,把各部門、各環節的質量管理活動嚴密組織起來,而形成一個責權分明、相互協作、相互促進的質量管理網絡;其主要內容包括設計、施工、輔助服務、驗收和使用等四個具體過程的質量保證。其運轉方式是按照“計劃——實施——檢查——處理”四個階段,週而復始不斷循環,簡稱PDCA循環。全面質量管理一般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