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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東都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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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東都詔》是唐高宗李治頒佈的詔書,出自《全唐文》。
作品名稱
建東都詔
出    處
《全唐文》
作    者
李治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體裁
詔書

建東都詔作品原文

建東都詔
朕聞踐華固德,百二稱乎建瓴;卜洛歸仁,七百崇乎定鼎。是以控膏腴於天府,啓黃圖於渭濱,襟沃壤於王城,摛綠字於河渚。市朝之城,麗皇州之九緯;丹紫之原,邈神皋之千里。二京之盛,其來自昔。此都中茲宇宙,通賦貢於四方,交乎風雨,均朝宗於萬國,置槷之規猶勤,測圭之地載革,豈得宅帝之鄉,獨稱都於四塞;來王之邑,匪建國於三川。宜改洛陽宮為東都。上棟下宇,彼勞昔以難前;廣廈高台,我名今而改後。仍茲舊貫,式表宸居。 [1] 

建東都詔作者簡介

李治(628—683),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即唐高宗。631年,他被封為晉王。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於650年改元永徽。即位之初,在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的共同輔政下,他繼續執行太宗制定的各項制度,善於納諫,並愛民如子,每日都引刺史入閣,詢問百姓疾苦;訓令崇儉,所以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富裕,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102 頁
  • 2.    王禹翰編著,中外名人全知道,萬卷出版公司,2013.10,第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