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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實錄

(唐代編撰的編年體史書)

鎖定
《建康實錄》是唐代許嵩撰的一部六朝史料,亦是一部集編年體史書。 [1-3] 
中文名
建康實錄
作    者
許嵩
類    別
六朝史料集

建康實錄歷史背景

此刻本為宋紹興十八年(1148年)荊湖北路安撫使司刻遞修本。半葉11行,行20字,小字雙行30字,白口,左右雙邊框高23.1釐米,寬16.9釐米。藏於國家圖書館
本書共二十卷, 所記史事, 起自東漢獻帝興平元年(公元194年), 建於陳後主禎明三年(公元589年), 體例上兼採實錄和紀傳兩體。
建康實錄 建康實錄
《建康實錄》為編年體史書。因記載定都建康(今南京)的三國吳、東晉、宋、齊、梁、陳六朝史事,故名。許嵩,高陽(今屬河北)人,事蹟不詳。書中記有吳大帝、晉元帝即位至唐至德元年(756)的年數,至德元年或即成書時間。所述起於東漢興平元年(194),止於陳禎明三年(589),附記後梁。分為吳4卷、東晉6卷、宋4卷、齊2卷、梁2卷、陳2卷。內容以政權變遷和君臣事蹟為主,並詳記土地、山川、城池、宮苑的建置興廢和處所,以及異事別聞。在正史以外廣徵博引,參考多已亡佚的典籍《吳書》、《吳錄》、《晉中興書》、《宋略》、《三十國春秋》等50餘種,可訂補正史遺闕及訛誤。作者著書時多作實地考察,書中引用的方誌地記達21種,已全部失傳,如山謙之《南徐州記》和《丹陽記》、劉澄之《揚州記》、陶季直《京都記》、顧野王《輿地志》等,對研究南京歷史地理頗有參考價值。另外其按人物去世時間附載小傳的做法也為後世沿用。但體例不精,宋以前為實錄體,以後為紀傳體,敍事也有矛盾和重複之處。北宋嘉祐三年(1058)由江寧府初刻,現存最早為南宋紹興十八年(1148)翻刊本,較通行的是清光緒甘氏刊本。
長期以來由於人們對《建康實錄》的史料價值認識不足或缺乏認識,使得此書一直未能得到應有的重視。中華書局張忱石先生鑑於其獨特的文獻價值,校勘了十個版本,又參照有關正史,類書,筆記,在充分的汲取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礎之上,將本書進行重新點校整理,並隨書附有校勘記。1986年由中華書局所出版《建康實錄》張忱石點校本,為現今公認最好的版本。
考察一部書的文獻價值,應先對其作者的生平經歷有所瞭解。但是由於許嵩的生平經歷自唐以來缺乏記載,已不得其詳。《建康實錄》張忱石點校本中對於許嵩生平進行了一系列的考證,才使得關於許嵩生平有了一個相對合理的説法。鑑於佐證許嵩生平材料極少的情況下,張忱石先生着重在《建康實錄》本身發掘內證,結合其他正史中吉光片羽的材料考證出許嵩應當生活在唐玄宗、肅宗時期。其先人為高陽望族,東漢末年南渡後,定居江南,但不知確切地點。從《建康實錄》的內容中反映出作者許嵩留心古蹟,對建康地區周圍地理情況十分熟悉,據此可分析得出,許嵩不僅在建康一帶長期居住過,並且還當時的六朝遺蹟做過詳細的實地考察。同時也證明了《建康實錄》對於唐時六朝遺蹟所記述材料的真實性和極高的可信度。許嵩所著除《建康實錄》外,據《宋史·藝文志》史部地理類載, 還有『許嵩六朝宮苑記二卷』,可惜此書今已不傳。
縱觀《建康實錄》,可以歸納出許嵩撰寫這部書的大致有三個目的:
  • 首先,作者許嵩認為六朝均以建康為都,並且在時間上幾乎是連續的,應當有一部書來完整的記述這段以建康地區為中心的六朝歷史。
  • 其次,《三國志·吳志》等其他六朝正史,由於成書於不同的年代,內容詳略,修史觀點,字體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異,相同點都是卷帙繁多的紀傳體史書。許嵩所著《建康實錄》大體上是採用編年體記述,很顯然許嵩希望能獨闢蹊徑,撰成一部簡明扼要、以建康為中心的六朝編年實錄體史書,使其便於眾人閲讀與瞭解這段歷史。
  • 第三,由於六朝至唐,建康地區屢遭戰禍,宮苑城池損毀嚴重,一些地區甚至只剩下殘垣斷壁。許嵩著此書也是為了能夠的記述,保存六朝時期的遺蹟,使其不被時間所淹沒。就像他在本書序中所言“若土地山川,城池宮苑,當時制置,或互興毀,各明處所,用存古蹟。”
《建康實錄》是唐代許嵩編撰的六朝史料集。許嵩,高陽(今河北蠡縣一帶)人,當是祖籍。此書第4卷提到“案吳大帝即王位黃武元年壬寅至唐至德元年丙申,合五百三十五年矣”,知此書的寫作不早於唐肅宗時代,書中記載建都建康(今南京)的吳、東晉、宋、齊、梁、陳六代史實及軼事的別史。全書20卷,已殘缺。作者在《序》中説,此書“具六朝君臣行事,事有詳簡,文有機要,不必備舉。若土地、山川、城池、宮苑,當時制置,或互興毀,各明處所,用存古蹟。其有異事別聞,辭不相屬,則皆註記,以益見知。使周覽而不煩,約而無失者也。”它作於《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水經注》、《南史》之後,並且記錄着某些正史不載的資料,所以常為後來考證六朝史事者所引徵。

建康實錄歷史評價

乾隆帝認為《建康實錄》具有歷史價值意義,命臣下收集《建康實錄》再整理,並收錄於《四庫全書》中的別史類中 [1]  。清代史學家黃廷鑑在《第六絃溪文鈔》評價:“《建康實錄》一書,略仿通史體例,括六朝興廢,簡詳典要。”
但是,對比正史,很容易發現《建康實錄》紕漏百出。所以,《建康實錄》也飽受批評。王鳴盛(清代史學家)也評價《建康實錄》為“其麤疏紕漏,不可勝摘” [2] 

建康實錄作者簡介

許嵩生平歷來無考。我們只能從《建康實錄》簡單瞭解到,他是高陽(今河北高陽縣一帶)人。其先人東漢末南渡。許嵩生活在唐玄宗、唐肅宗時代。他在建康南京)曾長期居住,對建康周圍地理十分熟悉,而且對六朝遺蹟作過詳實的考察,在編撰《建康實錄》時,又“引據廣博”。故它有着一定的文獻價值。首先是補充和訂證了正史遺缺及訛誤。書中不少史料“多出正史之外”,最明顯的即一些正史無傳的人物,該書多予立傳,且同為一事,該書與正史所不同之處也較多,雖一時難以斷定孰是孰非,但也為進一步研究提供了線索和依據。其次,保存了隋代以前的大量地記史料。隋滅陳後,為徹底摧毀“金陵王氣”,隋文帝曾下令對南京大肆破壞,至唐肅宗時,許多六朝遺蹟瀕於湮廢,許嵩撰寫《建康實錄》,志在記錄這些古蹟,對於六朝遺蹟如太初宮、建康宮、台城華林園、青溪、陸機墓、南朝諸帝陵等均有詳細考察後的記載,所記古蹟達一百多處。唐以後考六朝遺蹟大多徵引此書。如宋人張敦頤的《六朝事蹟編類》,就引用了達43條,幾及全書之半。
六朝史專著《建康實錄》作者許嵩家世生平,一直沒有弄清楚。收入本書的賀知章撰《許臨墓誌》(頁一五九),載其“有子嵩、昆、崗、嶷、岸、嶔、巚、岌等”。許臨曾祖許胤為陳秘書監、隋蜀王師,祖許叔牙為太宗時修文、崇賢兩館學士,父許子儒高宗時官至吏部侍郎,正史皆有記載。許臨開元三(715)年卒時年五十三,許嵩居長而下有七弟,估計年齡應近三十。《建康實錄》敍事止於肅宗至德間,知成書時應已年過七旬。 [3]  唐許嵩撰。嵩自署曰高陽,蓋其郡望。其始末則不可考。書中備記六朝事蹟,起吳大帝迄陳後主,凡四百年,而以後梁附之。六朝皆都建康,故以為名。其積算年數,迄唐至德元年丙申而止,則肅宗時人也。前有《自序》,謂今質正傳,旁採遺文,具君臣行事。事有詳簡,文有機要,不必備舉。若土地山川,城池宮苑,各明處所,用存古蹟。其異事別聞,辭不相屬,則皆註記以益見知,使周覽而不煩,約而無失云云。蓋其義例主於類敍興廢大端,編年紀事,而尤加意於古蹟。其間如晉以前諸臣事實,皆用實錄之體,附載於薨卒條下。而宋以後復沿本史之例,各為立傳,為例未免不純。又往往一事而重複牴牾。至於名號稱謂,略似《世説新語》,隨意標目,漫無一定。於史法尤乖。然引據廣博,多出正史之外。唐以來考六朝遺事者,多援以為徵。如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引以證曹不興、顧愷之、陸探微畫品。鄭文寶《南唐近事》,引以證玄武湖。劉羲仲《通鑑問疑》載《宋書·高祖紀》景平二年書日食舛誤,劉恕修《長編》,定日食在是年二月癸巳朔。皆取此書為據。又陳後主時覆舟山及蔣山松柏常出木醴,俗呼雀餳之類,《陳書》遺漏不載。王鞏《甲申雜錄》亦取此書為據。謝尚謂蔡謨讀《爾雅》不熟,幾為《勸學》死(案《勸學》,《荀子》第一篇,“蟹有六跪二螯”即是篇之語),《晉書》誤作“勤學”。姚寬《西溪叢語》亦據此書駁正。又裴子野《宋略》,當時所稱良史,沈約自以為不及者,今已不傳。《資治通鑑》載有論贊數條,亦多首尾不具。而是書於劉宋一代,全據為藍本。並子野論贊之詞,尚存什一。是亦好古者所宜參證矣。《新唐書志》載入《雜史類》,蓋以所載非一代之事,又不立紀傳之名,尚為近理。《郡齋讀書志》載入《實錄類》,已不免循名失實。馬端臨《經籍考》載入《起居注類》,則乖舛彌甚。至鄭樵《藝文略》編年一類,本案代分編,乃以此書系諸劉宋之下,與《宋春秋》、《宋紀》並列,尤為紕繆。今考所載,惟吳為僣國,然《三國志》已列《正史》,故隸之於《別史類》焉。

建康實錄文獻價值

《建康實錄》的歷史文獻價值首先在於它的豐富的史料的收錄。作者許嵩除了依據《三國志》及六朝正史之外,還“旁採遺文”,先後徵引了唐初及唐以前的典籍達五十餘種,這些書除少數傳世之外,大都已亡佚。利用如此珍貴的史料,不但可以補充正史中有關人物生平、字號以及其他史實的遺漏,也可以考訂正史中的部分異同訛誤。例如《建康實錄》記述晉的四卷中,為許儒,許詢許穆及司馬流立傳,這些人物在其他正史中沒有立傳的。對一些輯佚書的補充,此書亦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即便一時無法斷定孰是孰非,但也為進一步研究提供了寶貴的線索和可靠的依據。正是許嵩著書時的廣徵博引,使得《建康實錄》在現今具有着極大的文獻價值。
其次,《建康實錄》不僅記述六朝時期君臣的言行事蹟,還着力記載了有關土地、山川、城池、宮苑的制置和興廢,保存了大量珍貴的唐代之前的地方史資料,縱觀全書,徵引唐代以前的方誌地記典籍有顧野王的《輿地志》,陶季直《京都記》,山謙之《南徐州記》等,多達二十一種,且上述史料今皆亡佚。本書中所收錄的這些吉光片羽的史地文獻,更顯彌足珍貴,對唐以前南京地區的歷史地理有着極大的參考價值。例如《建康實錄》卷五,晉元帝建平陵的記述,“陵在今縣北九里,雞籠山山陽,不起墳。”卷七,『朱雀橋』下注:“案,地誌:本吳南津大吳橋也。王敦作亂,温嶠燒絕之,遂權以浮航往來。至是始議用杜預河橋法作之,長九十步,廣六丈,冬夏隨水高下也。”[4]這兩條史料,對於兩處古蹟的地理位置及其建制規模,都有着詳細的記述。本書中所記的六朝古蹟達一百多處,這些記載,或是出於方誌典籍地記,或是許嵩實地考察,記載詳實,可信度較高。這些史料也是此書中的點睛之筆,精華所在,對於後世考察六朝遺蹟者提供了大量的參考史料。
第三,我國曆史古蹟可謂浩如煙海,但散佚現象也十分嚴重。正因為《建康實錄》保存了大量已經散佚典籍的內容,所以,此書的另一價值在於輯佚方面。清代輯佚之風盛行,黃奭、湯球、王仁俊、嚴可均、王謨等人皆以搜輯精勤,專事漢、魏、六朝遺籍而著稱於世。可是無論是嚴可均的《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還是王謨的《漢唐地理書鈔》,儘管人稱蒐羅齊全,採輯宏富,事實上卻都未能利用《建康實錄》中的記載。顯然,對這些輯佚史籍的補充,本書也是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
當然,《建康實錄》本身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處,並且自問世以來,屢遭詬病。總體來説,可歸納為三點:第一,體例不純。即編年,紀傳兩種史法並存;第二,詳略失當,如記宋順帝以前較為詳,以後諸朝大都極為簡略,反差過大;第三,史實訛誤。不僅有承襲舊史中的錯誤,而且,還有曲解史料的錯誤,徵引收錄其他史料時,也有脱漏、重複之處。可能正是由於這些原因,此書長期得不到應有的重視,甚至一些史學史專著也漏而不述。
總體上講,《建康實錄》作為一部完整的六朝史書,雖然自身存在着一些缺陷。“其麤疏紕漏,不可勝摘” [2]  。但是,《建康實錄》的史料文獻價值是極大的,是今人研究魏晉南北朝歷史和南京地區區域歷史地理的重要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 1.    乾隆.欽定四庫傳書:背景清代乾隆,1773:四庫全書-別史類
  • 2.    《十七史商榷·南史合宋齊梁陳書十二·建康實錄》:其麤疏紕漏,不可勝摘。
  • 3.    趙君平 趙文成.河洛墓刻拾零: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