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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縣統計局

鎖定
建始縣統計局是縣政府主管國民經濟核算和統計工作的機構,成立於1960年1月,內設辦公室、統計法規檢查股、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股、能源股、企業統計股、農村統計股、人口與社會科技統計股,代管建始縣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縣企業調查隊。
中文名
建始縣統計局
所屬地區
建始縣
成立於
1960年1月
屬    性
政府機關

建始縣統計局主要職能

(一)領導和指導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落實新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全國、全省及全州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完善和統一制定全縣各項統計調查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全縣的統計報表。
(二)依法治理統計工作秩序。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以及《湖北省統計管理條例》。監督檢查統計法規的實施,開展對統計違法案件的調查和查處工作,維護統計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
(三)牽頭組織開展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國家統一部署的週期性普查;組織開展全縣城市、農村社會經濟各項抽樣調查和典型調查等大型調查;彙總、整理和提供全縣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1] 
(四)組織實施全縣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衞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縣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科教興鄂”、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監測、全社會R&D(即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資源等統計調查。參與省、州對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考核的配合工作,參與縣對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考核、對鄉鎮社會經濟綜合實力評價。
(七)組織開展統計科學研究,組織管理和實施全縣社情民意調查,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社會經濟運行監測統計工作,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及時、準確、有效的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加強統計信息化建設,建立和維護全縣基本單位名錄庫、國家統一部署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週期性普查數據庫和全縣城市、農村社會經濟各項抽樣調查和典型調查等大型調查數據庫、綜合統計數據庫、年報數據庫和其它專業數據庫的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全縣的統計數據庫網絡。發揮好全縣統計系統廣域網的服務功能,及時公佈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信息。
(九)管理縣屬企業調查隊,協助省、州統計局管理省屬農村經濟調查隊。組織全縣統計人員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指導全縣統計專業隊伍建設。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建始縣統計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監察室、統計法規檢查股)
負責文電、會務、接待、財務、人事、檔案等機關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報送、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文明創建、保密和信訪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公開和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局機關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全縣各基層單位統計業務綜合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全局國有資產;草擬工作計劃、總結和工作文件。負責機關和隸屬單位的思想政治、紀檢監察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全縣統計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組織宣傳、貫徹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國家、省和州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依法審批地方統計調查項目;負責全縣統計法制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組織開展統計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工作,並按分級負責的原則,調查、審理和查處全縣的統計違法案件;組織開展全縣統計巡查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州能源、服務業統計方法制度;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審核、評估和提供能源統計數據。
人口與社會科技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縣人口普查、人口抽樣、勞動力、工資、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社會治安狀況及羣眾安全感等統計調查,指導全縣的人口與社會科技統計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完成R&D資源統計工作;負責對人口、工資、科技和社會發展統計調查數據的審核評估、統計分析和彙總上報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
農村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縣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村能源消耗情況、農村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指導全縣的農村統計調查業務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負責對有關數據進行審核、分析、評估、彙總和上報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統計基礎規範化建設工作;對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
企業統計股
組織實施工業、交通、批發和零售業、住宿餐飲業、貿易外經、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價格統計調查。負責對全縣工業、交通、貿易外經、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物價和工業品價格統計數據的審核評估、統計分析和及時彙總、上報工作。組織實施工交、批零業、住宿餐飲業專項統計調查。指導企業統計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工業“小進規”企業的驗收審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市場運行監測統計工作。
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股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制度和核算方法制度,指導全縣綜合統計業務工作;負責蒐集整理和提供全縣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等各項綜合性統計資料,對全縣經濟形勢進行綜合或專題分析。編制國內生產總值和投入產出、資產負債、國民經濟平衡表,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質量的評估審核工作;收集、整理、統一管理和對外提供全縣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負責統計年鑑、統計資料的整理、編印和發行工作以及全縣統計數據發佈和統計新聞宣傳。開展社情民意調查,為管理和決策部門提供及時、準確、有效的社情民意信息;參與省對縣域經濟效益目標考核的配合工作、縣對鄉鎮經濟工作綜合考核以及對鄉鎮社會經濟綜合實力評價的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