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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縣醫療保障局

鎖定
延津縣醫療保障局是延津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延津縣醫療保障局
辦公地址
延津縣平安大道武裝部對面綜合樓二樓 [3] 

延津縣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休人員醫療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劃和標準並擬訂全縣實施辦法。
(二)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擬訂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擬訂全縣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支付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擬訂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六)擬訂全縣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衞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社會保險服務平台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應用和服務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3] 

延津縣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調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黨羣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和待遇保障股。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機關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醫療保障系統統計管理工作;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擬訂職工醫療保障、生育保險和離休幹部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擬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工作;建立健全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三)法規和基金監管股。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審核等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四)醫藥服務管理股。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擬訂支付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擬訂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3] 

延津縣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局長:明文波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