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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縣統計局

鎖定
延津縣統計局,是延津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延津縣統計局
辦公地址
延津縣司法大樓綜合辦公樓6樓 [3]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鄭銘 [2] 

延津縣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部門規範性文件;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和維護管理。
(二)貫徹執行統計行政執法相關政策標準,負責統計違法案件查處,組織協調跨區域執法工作,負責提出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縣級統計行政部門履行的其他執法職責。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配合國家、省、市統計局核算全縣生產總值,組織核算各鄉鎮(街道)生產總值。
(四)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方案,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縣各項普查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等大型專項調查,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裝卸搬運和倉儲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能源、投資、人口、勞動工資、科技、企業創新、文化產業、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信息傳輸、財政金融税收、旅遊、教育、衞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負責延津縣大數據決策支持平台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調查、建築業小微企業抽樣調查、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調查、規模以下企業創新調查、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抽樣與問卷調查、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開展調查情況分析研究;組織實施重要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和社情民意調查。
(七)組織各鄉鎮(街道)及縣政府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九)負責全縣統計調查項目管理;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全縣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佈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十)協助各鄉鎮(街道)管理統計人員;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
(十一)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各鄉鎮(街道)、縣政府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鄉鎮(街道)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延津縣統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整理和報送統計政務信息;督促檢查全局重點工作開展情況。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政務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全縣統計經費和國家、省、市、縣撥款的專項基本建設投資;監督管理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承擔全縣統計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協助各鄉鎮(街道)管理統計人員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縣統計專業隊伍建設;負責外事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組織協調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指導部門和各鄉鎮(街道)統計法治工作;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組織實施對全縣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統計違法舉報,建立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完善統計信用制度;負責統計違法案件查處,組織協調跨區域執法工作,提出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統計調查制度、統計標準、改革規劃和方案,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各項普查方案,組織制定全縣經濟社會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標準;負責全縣統計調查項目的管理;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和維護管理。
(二)綜合核算與監測統計股。監測預警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和提供全縣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負責延津縣大數據決策支持平台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統計數據發佈和統計新聞宣傳;組織落實國家、省、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配合市統計局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組織核算各鄉鎮(街道)國內生產總值;組織開展投入產出調查;監督管理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開展對重要統計監測評價考核指標體系的研究,組織制定有關監測和評價考核方案;組織實施對縣域經濟、產業集聚區及各鄉鎮(街道)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或重要專門事項的評價考核,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三)工業能源與投資統計股。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生態文明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貿易服務與人口社會統計股。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組織開展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電信等服務業統計數據;配合計算全縣第三產業增加值;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人口與城鎮化調查、企業用工調查、勞動工資統計以及科技研發、社會發展、文化產業、企業創新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衞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負責對婦女兒童發展綱要規劃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3] 

延津縣統計局現任領導

局長:鄭銘。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