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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縣教育體育局

鎖定
延津縣教育體育局,是延津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延津縣教育體育局
辦公地址
延津縣縣后街一巷1號 [4] 

延津縣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的教育、體育方針政策、有關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教育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擬訂全縣教育改革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收支情況;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負責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組織審定基礎教育教學讀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落實教育督導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組織對中等及以下教育督導檢查、評估驗收、質量檢測等工作。
(六)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和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負責管理權限內的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建、統戰和羣團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與信訪工作。
(七)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八)負責全縣中小學校招生計劃的擬訂、下達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權限做好全縣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
(九)負責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科研工作,組織所屬有關單位承擔省、市科研項目並協調實施;規劃並管理全縣教育管理情報、統計資料及信息的開發和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全縣普通話推廣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教育類社會組織工作;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
(十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全縣體育工作政策,推進全縣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開展羣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四)組織舉辦全縣綜合性運動會,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五)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和體育運動項目設置與重點佈局。負責縣運動隊伍建設和體育後備人才培養,組織管理重大體育競賽的備戰及參賽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六)擬訂全縣體育產業政策,推進全縣體育產業發展,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加強全縣體育經營活動的服務指導,促進體育市場發展。
(十七)指導全縣體育宣傳,負責體育外事有關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4] 

延津縣教育體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密、機要、法制、信訪、檔案、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所屬單位的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查辦工作;承擔有關體育工作政策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法制審核等有關工作指導全縣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工作及全縣性體育社會組織的組建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和教育行業作風建設工作;督辦有關巡視巡察整改落實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貫徹落實教育督導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承擔上級教育督導相關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對鄉(鎮、辦事處)和縣直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對中等及以下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起草縣級教育督導報告;開展督學聘任、培訓。統籌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安全教育、安全防範、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安全保衞工作;統籌全縣教育系統反恐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負責校車管理、防溺水、校園欺凌、防災減災、食品安全等相關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全縣教育系統信訪共作,及時反映和處理有關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
(二)人事教育股。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離休幹部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規劃並指導全縣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及教師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職稱評聘、崗位設置和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檔案管理;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系統統戰工作。指導全縣教師教育;制定全縣師資培訓工作計劃和長遠規劃;綜合管理中等及以下各類學校校長和教師隊伍的培養、培訓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建設;負責特崗教師招聘及公費師範生就業簽約工作;負責小學全科教師招生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配合全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信息化建設。
(三)計劃財務股。擬訂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所屬學校體制改革和佈局、結構調整;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置、撤銷和變更等相關工作;擬定全縣中等專業學校和全縣中小學招生計劃,統籌管理縣級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建投資;負責全縣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共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等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統籌管理教育體育經費;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編制所屬單位教育事業費預決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全縣教育貸款和贈援款;指導和推進學校後勤改革;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範教育收費工作;指導全縣學生資助工作。
(四)綜合教育股。負責全縣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規範學校辦學行為,指導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工作;負責全縣課程設置及教材教輔徵訂工作;負責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和考評幼兒園的保育教育工作;指導全縣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統籌管理全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導職業院校專業、課程與教材、實習實訓基地、“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職業院校開展職業培訓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與職業指導、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各類職業教育競賽活動;指導城鄉社區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農民文化技術教育等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統一受理(辦理)送達行政許可事項,催辦督辦有關行政事項辦理進度;統籌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管理,負責非學歷教育學校(機構)年度檢查。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和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全縣中小學思想政治工作及其隊伍建設;指導全縣中小學思想政治課建設;負責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共青團、少先隊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綜合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系列工作。
(五)體育藝術股。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衞生、藝術、國防、勞動教育工作;擬訂體育、衞生、藝術、勞動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負責組織全縣性及組團參加全省性體育比賽、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交流活動;協調指導學校學生的軍事訓練和國防教育活動;指導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和常見病的預防治療。擬訂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及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體育競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協調縣內承辦的重大體育賽事;負責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擬訂全縣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推動全縣青少年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和後備人才培養體系建設,指導全縣各級各類體育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和有關學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擬訂全縣羣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組織推進全民健身計劃,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指導羣眾體育組織建設、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指導開展全縣羣眾性體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舉辦全縣性羣眾性體育運動會;負責組隊參加各級各類羣眾性和社會性體育比賽;推進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工作。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指導、協調全縣體育產業發展;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工作;指導體育公共設施建設;負責體育統計工作;加強全縣體育經營活動的服務指導。 [4] 

延津縣教育體育局現任領導

局長:陳景濤 [3] 

延津縣教育體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2月,被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廳表彰為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統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進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