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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交通運輸局

鎖定
延安市交通運輸局是根據延安市委、市政府《關於延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方案》(延市發〔2010〕6號),設立延安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延安市交通運輸局
性    質
政府部門

延安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擬定全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交通運輸行業政策和辦法;指導全市公路、水路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二)組織擬定全市公路、水路及城市交通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物流業發展規劃的擬定並監督實施。
(三)監督交通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工程質量管理。
(四)承擔全市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定道路運輸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和道路客貨運輸、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運輸站(場)經營、車輛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機構、行業的監管;加強公路、水路、鐵路、民航、郵政行業的銜接。
(五)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市重點公路、水路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六)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負責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通信導航、救助打撈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業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國省幹線公路、農村公路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八)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權限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對全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實施進行監督;籌措交通建設資金並監督使用;負責指導全市交通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九)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佈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外事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指導和監督全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延安市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一)黨辦
負責機關機構編制、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考核和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二)政秘科
負責機關行政日常工作;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文稿起草、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檔案、安全保衞、值班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機構後勤管理。
(三)政策法規科。組織起草政府相關規範性文件,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審核;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政策研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監督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組織協調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指導行業節能減排;擬訂公路、水路等運輸設施養護管理政府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四)規劃建設科。編制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銜接公路、水路、鐵路、民航、郵政等規劃;擬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審核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擬訂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政府規範性文件和技術標準;承擔國家投資、國家與地方聯合投資及利用外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維護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平等競爭秩序;監督交通運輸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合同造價;交通運輸工程項目設計管理;監督重點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實施;審查交通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資質,負責重點項目竣工驗收;指導全市農村公路建設;承擔全市交通建設從業單位和人員的備案登記、信用評價;負責有關環境保護、統計、預測和信息工作。
(五)運輸管理科。負責城鄉道路運輸市場監管。指導城市客運管理,擬訂相關規章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運輸線路、營運車輛、運輸場站等管理及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指導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行業管理;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規劃及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水路交通政策法規、發展規劃、標準規範;承擔全市航道、港口及通航設施建設、養護和水運工程項目前期技術服務工作;審核船舶檢驗機構、驗船師和船員培訓機構技術資質,負責船舶技術鑑定、諮詢服務和船員技術培訓;負責水路運輸經濟運行監測、統計分析、科研創新及技術推廣;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結構調整;組織協調重要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六)安全技術科。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管理,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貫徹有關交通工程質量及安全監管政策法規、技術標準;承擔交通重點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相關技術性工作;開展交通運輸行業工程質量監督業務培訓;組織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對安全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負責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應急管理,負責行業維穩、反恐;組織實施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信息化政策,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和成果推廣,組織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
(七)財務審計科。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籌集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管理交通運輸專項資金、預決算、外匯、信貸及利用外資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事務,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與監督;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負責系統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局屬單位財務收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及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審計;負責審計或審計調查公路建設養護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八)市交通戰備辦公室。貫徹執行國防交通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轄區內國防公路和部隊進出口道路建設,轄區內軍事活動和其他緊急任務交通保障;編制全市民用運力動員預案和交通重點保障目標方案。 [3] 

延安市交通運輸局職責調整

延安市交通運輸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五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延安市交通運輸局加強的職責

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探索建立有機統一的交通運輸體制,進一步優化組織結構,完善綜合運輸行政運行機制。

延安市交通運輸局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2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市交通戰備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總工程師1名,總會計師1名;科長6名。

延安市交通運輸局其他事項

(一)聯繫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駐延機構。
(二)由市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

延安市交通運輸局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黨委委員、書記,局長
黨委副書記
黨委委員
黨委委員
黨委委員
黨委委員、副局長
黨委委員、副局長
黨委委員、副局長
副局長
參考資料: [1-2]  [6] 

延安市交通運輸局辦公信息

地址:延安新區綜合一號樓4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