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廣西壯族自治區漁港漁船管理中心

鎖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漁港漁船管理中心是隸屬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管理的正處級、全額撥款、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1] 
中文名
廣西壯族自治區漁港漁船管理中心
性    質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行政級別
正處級
所屬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漁港漁船管理中心主要職能

根據《自治區黨委編辦關於自治區本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有關事項的批覆》(桂編辦復〔2020〕159號),中心主要職能:
1.承擔全區漁港、漁船、漁業船員管理和漁業安全生產等相關事務性、技術性工作。
2.參與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3.承擔進入自治區管轄漁港及漁港水域的外國人、外國船舶相應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4.按規定發佈漁業航行通告。
5.承擔南漁港管理服務工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漁港漁船管理中心內設機構

在上級部門尚未批准設立新的科室之前,中心仍沿用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漁港監督局的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科、港口管理科、海務科、督察科6個科室;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南澫漁港監督站辦公室、海事科、港務科3個科室,目前共9個科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漁港漁船管理中心人員構成情況

(一)人員編制情況。經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定,自治區漁港漁船管理中心編制情況如下:事業編制數27名,後勤服務控制數2名。
(二)人員在編情況。自治區漁港漁船管理中心實有在職人員23人(其中20人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事業編制工人1人,後勤服務控制數2人,其中1人為老人老辦法、1人為新人新辦法),退休人員19人。另有勞務派遣人員15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