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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

鎖定
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桂委會〔2009〕235號),設立自治區水利廳,為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
外文名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成立時間
1954年8月17日
辦公地址
南寧市建政路12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區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區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自治區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戰略規劃、自治區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全區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全區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區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全區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和自治區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和自治區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全區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全區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區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區水文工作。負責全區水文水資源(含水位、流量、水質等要素)監測,負責國家、自治區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佈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廣西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指導全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全區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全區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全區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區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具有控制性的和跨設區的市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監督病險水庫、水閘、江河(海)堤防的除險加固。負責直屬水庫工程運行管理。
(九)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國家和自治區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區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組織全區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設區的市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組織指導全區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開展全區水利科技工作。負責水利科學技術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辦理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
(十三)承擔全區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相關工作。承擔自治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務,組織指導全區河長制湖長制實施和監督考核。督促落實自治區河長會議議決事項和自治區總河長、河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江河水情旱情監測預報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專業技術支撐。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五)完成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區水利廳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廳領導對全廳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承擔宣傳、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績效考核、新聞發佈、機關後勤服務指導等工作。
(二)規劃計劃處。
指導全區水利規劃工作,擬定水長期供求計劃,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負責提出中央和自治區本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提出中央和自治區本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負責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三)財務處。
負責編制自治區本級水利部門預、決算並負責預算的執行;承擔中央和自治區本級水利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廳機關和廳屬單位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負責廳機關財務管理,指導全區水利行業和廳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預算管理、資金管理、政府採購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價格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制度、辦法。
(四)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職稱改革、出國(境)管理工作,指導廳屬院校工作,指導全區水利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五)水資源處(自治區節約用水辦公室)。
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擬訂水量分配方案和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資源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專項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水源規劃及非傳統水資源開發的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工作;指導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
(六)政策法規處。
提出全區水利政策研究和立法項目建議;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審查、解釋、備案和清理工作;參與與水有關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和協調工作;承辦水利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普法教育和水行政規費徵收工作;實施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跨設區的市、部門之間水事糾紛的調處工作。
(七)科學技術處(行政審批處)。
草擬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負責重要水利科學研究、水利科技成果鑑定、管理及科技推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負責水利工程突發事件技術處理。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八)農村水利處。
組織協調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田灌溉節水排水、農村雨水集蓄利用、農村飲水安全及村鎮供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水利管理體制改革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水土保持處。
承擔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擬訂水土保持管理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審批有關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承擔水土保持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安全監督處。
依法對全區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水利有關部門和單位依照其職責分工開展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廳直屬單位安全生產監管,組織或參與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區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稽察工作。
(十一)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自治區防汛抗旱信息辦公室)。
承擔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事務,履行指揮部授權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的職責。編制自治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編制各種防禦洪水方案、防洪抗旱調度方案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水旱災害和防汛抗洪搶險、防禦颱風、抗旱情報工作,擬定、監督執行防災減災應急處置措施;負責自治區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防汛抗旱經費使用計劃的安排。指導和組織協調全區防汛調度指揮的現代化系統建設和運行。
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和在邕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人員編制

自治區水利廳機關行政編制為80名(含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行政編制18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其中1名兼任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總工程師(副廳長級)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常務副主任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6名。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領導分工

周光華:黨組書記 [16] 
領導和主持水利廳黨組和廳全面工作。負責黨的建設、人事工作、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主管人事處。聯繫廣西水利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建工作。
鄧長球:廳長 [14-15] 
主持水利廳行政全面工作。負責水旱災害防禦、河湖長制、項目資金、內部審計。主管規劃計劃處、財務處、河長制工作處(河湖管理處)、水旱災害防禦處(水利信息化辦公室)。聯繫廣西水利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業務工作。
劉中奇:一級巡視員 [17] 
負責水資源管理、政策法規、水政執法、水土保持及執法監督、水土保持監測、農村水電、水利行業平安建設(綜治)方面的工作。
分管水資源處(自治區節約用水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水政監察處)、水土保持處、水電管理中心、水土保持監測站(木棉麓水土保持科技示範園)、水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那板水庫管理中心。
陳發科:自治區水利廳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18] 
負責水利水電科技推廣、行政審批、水利水電技術審查和審批、水利水電科學研究方面的工作,負責水利信息化工作,組織、協調和處理重大水利技術問題,協助開展水利綜合規劃、專項規劃及重點水利水電項目前期工作。
分管科學技術處(行政審批處)、水利技術中心、水利科學研究院。聯繫水利學會。
陳潤東:黨組成員、副廳長。 [19] 
協助黨組書記分管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農村水利、農村人飲、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水利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績效考評、水利宣傳、機關工會、離退休幹部管理、機關後勤管理,負責危舊房改住房改造工作,負責學校教育工作。
分管辦公室、農村水利水電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水利廳鄉村振興辦公室、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部、水利史志辦公室。
蔡柳萍:自治區水利廳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 [20] 
負責自治區紀委監委派駐水利廳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甘幸:自治區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1] 
協助廳長分管項目資金工作。負責水利改革、水利規劃計劃、財務、水利綜合規劃、專項規劃及重點水利水電項目前期工作。
分管規劃計劃處、財務處。 [22] 
譚德倫:自治區河長制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副廳長級)。
協助廳長分管河湖長制工作。負責水利工程管理、河道採砂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方面的工作。
分管水利工程運行管理處、河長制工作處(河湖管理處)、水利工程與河道管理中心、鳳亭河水庫管理中心。
[23] 
黃學超:自治區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5] 
馮大闊:自治區水利廳黨組成員。
負責水利國際交流、對外合作工作;協助分管水利技術研究、智慧水利、水利規劃、科技推廣、學校教育工作。
協助分管科學技術處(行政審批處)、水利信息化辦公室、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水利技術中心、水利科學研究院。 [24]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直屬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文中心(廣西壯族自治區水環境監測中心)
廣西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工程與河道管理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電管理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土保持監測站
廣西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技術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2]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科學研究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發展歷程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自1954年8月17日經廣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以來,組織沿革演變過程大體分為七個階段:廣西省水利廳階段(1954年8月~1958年6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電力廳階段(1958年6月~1968年1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電力廳革命領導小組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電力服務站領導小組階段(1968年12月~1971年4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電力局階段(1971年4月~1980年7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局階段(1980年7月~1984年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電力廳階段(1984年2月~1998年4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階段(1998年4月至現在)。 [3]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規劃計劃處獲得“全國水利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4] 
2020年1月7日,榮獲2019年水利行業節水機關。 [5-6] 
2021年5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河長制工作處(河湖管理處)被水利部表彰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 [7] 
2021年5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人事處 [8]  榮獲廣西壯族自治區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5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規劃計劃處(扶貧辦) [9]  榮獲2019—2020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11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政策法規處入選2016年-2020年全區普法工作先進單位擬表揚名單。 [10]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單位事件

2022年6月6日,據水利部官網消息,水利部就廣西新塘水庫問題整改約談廣西水利廳:5月11日,水利部廣西防汛工作組在平南縣新塘水庫檢查發現,水庫存在溢洪道加設攔污柵、出口處建築物阻塞侵佔溢洪道、庫區內建有多棟房屋等重大安全隱患。水利部李國英部長、劉偉平副部長高度重視,要求督促廣西水利廳制定整改方案,嚴格落實整改措施,迅速消除安全隱患;舉一反三,對全區水庫風險隱患開展再排查、再整治,確保水庫度汛安全。 [11-12] 
5月26日,水利部運管司會同監督司、珠江委以視頻方式約談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有關負責同志,提出四點要求。一是督促指導貴港市平南縣抓緊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限期完成整改。二是全面查實新塘水庫主副溢洪道未達到除險加固設計標準、違規蓄水使用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三是嚴格落實空庫運行等限制運用措施,落實防汛“三個責任人”和“三個重點環節”,加強汛期巡查值守,確保水庫度汛安全。四是在全區逐庫排查泄洪設施情況,限期清除泄洪障礙,確保泄洪通道暢通。
水利部將安排珠江委持續跟蹤督導新塘水庫及廣西其他水庫安全隱患問題整改情況,尤其是泄洪設施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水庫安全度汛。 [1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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