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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外事辦公室

鎖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外事辦公室,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桂委會〔2009〕235號),設立自治區外事辦公室,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
廣西壯族自治區外事辦公室
辦公地址
南寧市民主路14號
性    質
政府組成部門
主    任
魏然 [1] 

廣西壯族自治區外事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外事工作決策部署。協調推進廣西對外交流合作。研究制定廣西外事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區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事務。負責區內外事工作聯繫指導、情況通報、業務考核、監督檢查和幹部培訓等工作。
二、圍繞對外開放、參與國際性區域合作開展調查研究,為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外事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建議。負責外事工作政策研究,起草外事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完善外事管理相關政策規定,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利用外部資源和對外工作渠道,推動廣西參與國際性、地區性區域交流與合作。
三、負責因公出訪來訪管理工作。根據中央有關部門授權,負責審核審批因公派遣團組出國、赴港澳特別行政區和邀請外國人來桂訪問的有關事項。頒發因公出國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辦理申辦外國簽證(簽註)、領事認證、外國人來華簽證和居留登記手續。審核在我區舉辦國際會議的報批手續。
四、負責涉外安全和領事保護工作。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境外非政府組織和我區社會組織參加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處理或協助處理全區重大涉外和涉港澳案件、涉外突發事件。提供對外表態口徑,會籤全區重要涉外報道和涉外稿件。
五、組織接待外國訪桂的國賓、黨賓、議會外賓和其他重要外賓。組織接待來桂訪問的港澳特別行政區政府重要官員。統籌協調自治區領導的對外交往事宜。
六、負責我區同我駐外使領館和外國駐華外交、領事機構的工作聯繫。負責接待和管理來桂從事公務活動的外國外交人員。負責外國駐邕領事機構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有關事務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外國記者、港澳記者來桂的採訪活動。
七、根據外交部授權,管理廣西段中越陸地邊界和北部灣海域邊界。負責組織實施中越陸地邊界廣西段聯合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邊界涉外事務。協調我區同越南的交往,指導並參與邊境會談、會晤及聯誼活動。
八、歸口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區同港澳特別行政區的交往事項。處理有關涉港澳事務。
九、負責我區重要外事活動禮賓事宜。
十、指導開展國外友好區(省、州、府)、友好城市和民間對外友好交往活動。
十一、指導各市、區直單位和大專院校外事機構的業務工作。指導和協助各有關單位和學校對在桂外國專家、教師、留學生進行管理。
十二、代管自治區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十三、完成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廣西壯族自治區外事辦公室內設機構

秘書處、綜合協調處(政策法規處)、領事處、出國管理處、東盟處、對外交流合作處、越南處、新聞文化處、港澳工作處、禮賓處、人事處、機關黨委。 [3] 

廣西壯族自治區外事辦公室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主任,自治區黨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兼),自治區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兼)魏然 [1-2] 
黨組成員、副主任、一級巡視員:宋海軍
黨組成員、副主任:韋瑜
黨組成員、副主任:周彤
黨組成員:姜峯(掛職) [4] 

廣西壯族自治區外事辦公室其他事項

(一)自治區外事辦公室加掛自治區港澳事務辦公室的牌子。
(二)代管廣西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外事辦公室管理單位

廣西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下設廣西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辦公室(友協友城處)。
貫徹執行中央關於開展民間外交的方針政策,根據國家總體外交政策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對外交往的需要,配合全國友協開展維護世界和平的活動,承辦全國友協交辦的工作任務;研究制定友協交流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區友好城市和對外民間交流業務;為自治區及各市物色友好省州和友好城市對子並做前期籌備和報批工作;負責辦理“廣西榮譽公民”申報等工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外事辦公室直屬單位

(一)翻譯室
負責到我區訪問的外國黨賓、國賓的接待翻譯;負責自治區領導重要外事活動及出訪的翻譯;負責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和中國—東盟博覽會各種文件、資料、來往廣電的筆譯;協助中國—東盟博覽會在廣西舉行的有關國際性會議的同聲傳譯和口譯工作;負責區內外事文件、涉外文書和重要資料的筆譯、校譯工作;收集、研究和規範我區涉外翻譯常用詞彙的新詞彙;指導全區外事翻譯工作。
(二)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機關的後勤保障和外事社會化服務工作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