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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氣象局

鎖定
廣東省氣象局在中國氣象局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下,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創建於1954年,為科技型、基礎性社會公益事業單位,是我國八大區域氣象中心之一。
2017年11月17日,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1] 
中文名
廣東省氣象局
外文名
Guangdong(Provincial)MeteorologicalService
性    質
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成立於
1954年
單位地址
廣州市

廣東省氣象局機構沿革

公元629年(唐貞觀三年)在現廣州市光塔路的廣州懷聖寺懷聖塔頂,安裝雙腳金雞風向器,1600年(明萬曆二十八年)改為銅葫蘆。
1824年(道光四年)在廣州市海珠區五鳳村建純陽觀,設朝鬥台觀測天象。
1816年(清嘉慶二十一年)香港有氣壓、温度、風力和天氣觀象的觀測統計報告,1853年有雨量觀測記錄,1883年成立香港皇家天文台。
1908年建立廣州測候所。1910年建立澳門氣象台。1935年設立廣州氣象台。
至新中國成立時,廣東只存一個廣州氣象台和廣州、海口兩個地面觀測站,以及香港、澳門氣象台,台灣當局控制的東沙、南沙氣象站和南越佔領的西沙珊瑚島氣象站。
建國後,廣東氣象事業經歷了艱苦創建、大力發展、停滯破壞和蓬勃發展等重要階段。經歷了由軍隊建制領導和政府部門建制領導的兩次軍、政體制變化。
1949-1953年,為軍隊建制時期,在台站網建設、人員培訓、積極為軍事服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為後來發展廣東的氣象事業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1954-1957年,為地方建制時期,由單一為軍事服務轉變為既為軍事服務,又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台站網穩步發展,業務項目全面開展,工作取得較大的進展。
1958-1965年,為氣象台站下放時期,省局組織主要職責是領導全省氣象台站的行政(體制下放時,行政工作主要由當地領導)、業務組織管理工作,以及做好氣象為國防和國民經濟建設服務。
1966-1976年,為“文化大革命”時期,氣象事業遭到嚴重的困難和干擾,但全省氣象工作者懷着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覺堅守崗位,保證了氣象觀測記錄的完整,發佈了各類天氣預報。
1977至今,為雙重領導建制時期。
1983年5月,按照國務院指示進行機構改革,廣東省氣象局屬中國氣象局與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氣象局領導為主的體制。改革開放以來,廣東氣象工作始終立足廣東、服務廣東,本着“以人為本,無微不至,無所不在”的服務理念,嚴密監視天氣變化,科學預測天氣氣候趨勢,深入分析天氣氣候變化對我省經濟社會的影響和應對措施,及時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氣象服務,為廣東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人民福址安康做出了巨大貢獻。
2012年3月,中國氣象局與廣東省人民政府在京簽署《關於加快氣象現代化試點省建設合作備忘錄》。

廣東省氣象局主要職責

1.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按照職責權限審批氣象台站調整計劃;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彙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標準化工作和涉外氣象活動。
3.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共氣象服務工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海洋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各類專業專項氣象預報的發佈。
4.組織制訂和實施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防禦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工作。
5.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6.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參與省政府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開展氣候變化影響評估、技術開發和決策諮詢服務。
7.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8.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副省級市人民政府及地級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9.組織協調華南區域氣象中心的業務科研工作。
10.承擔中國氣象局和省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3] 

廣東省氣象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莊旭東
黨組成員,廣州市氣象局黨組書記、局長:劉錦鑾
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劉曙光
黨組成員、副局長:曾琮
黨組成員、副局長:熊亞麗
黨組成員、副局長:譚浩波
黨組成員、副局長:常越
一級巡視員:梁建茵 [2] 

廣東省氣象局機構設置

廣東省氣象局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應急與減災處
  • 法規處
  • 服務監督處
  • 監測網絡處
  • 科技與預報處
  • 財務處
  • 黨辦
  • 人事處
  • 老幹辦
  • 省防雷管理中心 [2] 

廣東省氣象局直屬單位

  • 省防雷管理中心
  • 熱帶所
  • 衞星站
  • 省氣象台
  • 生態中心
  • 氣象服務中心
  • 機關服務中心
  • 數據中心
  • 突發預警中心
  • 廣東省氣候中心
  • 防災技術中心 [2] 

廣東省氣象局地、市氣象局

  • 廣州市局
  • 深圳市局
  • 珠海市局
  • 河源市局
  • 肇慶市局
  • 江門市局
  • 潮州市局
  • 湛江市局
  • 韶關市局
  • 汕尾市局
  • 清遠市局
  • 揭陽市局
  • 佛山市局
  • 中山市局
  • 惠州市局
  • 東莞市局
  • 梅州市局
  • 汕頭市局
  • 茂名市局
  • 雲浮市局
  • 陽江市局 [2] 

廣東省氣象局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廣東省氣象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廣東省氣象局單位地址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福今路6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