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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廣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辦公地址位於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
中文名
廣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辦公地址
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

廣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全省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標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機關事務工作。
(二)統籌負責省直機關事務管理、保障、服務工作。
(三)負責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不含省屬高校及公立醫院,下同)的國有資產管理,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等管理工作。承擔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劃轉物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擬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標準、更新、購置配備等管理工作(執法執勤、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管理除外)。
(五)負責擬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配置、處置集中統一管理。
(六)負責全省機關運行成本統計調查工作。指導和監督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後勤綜合保障服務工作,制定有關購買後勤服務的統一規範和相關細則。
(七)承擔省委大院、省政府大院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有關省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總務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廣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負責擬訂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標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的後勤綜合保障工作,制定有關購買後勤服務的統一規範和相關細則。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來信來訪、對外聯絡等工作。
2.人事處。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3.資產管理處。負責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與調劑等管理工作,制定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接受省財政廳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承擔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劃轉物業管理工作。
4.公務用車管理處。負責擬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標準、更新、購置配備等管理工作(執法執勤、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管理除外)。負責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使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信息平台建設運營。
5.辦公用房管理處。負責擬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配置、處置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職能部門編制省直機關及事業單位辦公用房配置規劃。負責省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審批工作。負責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巡檢考核工作,指導地級以上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集中統一管理。
6.住房管理與調配處。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省部級幹部住房管理的決策部署,負責有關存量公房管理、調配及相關集中住宅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住房貨幣補貼的審核工作。
7.建設管理處。負責局承擔的重點項目工程統籌、報建、審核和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省委、省政府辦公區,指定的集中住宅區建築物維修維護工作。
8.財務管理處。負責全省機關運行成本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及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9.機關服務保障一處。負責省委大院公共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10.機關服務保障二處。負責省政府大院公共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11.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內部審計工作。
局屬事業單位
1.廣東省機關文印中心
2.中共廣東省委機關幼兒院
3.廣東省育才幼兒院一院
4.廣東省育才幼兒院二院 [6] 

廣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現任領導

劉忠平 省政府副秘書長,局黨組書記、局長
羅展懷 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孫 淵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樹波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海霞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 勇 局黨組成員
胡琪茵 局黨組成員
孟慶東 二級巡視員 [5] 

廣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2年4月,廣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用房管理處入選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先進集體名單。 [3]  [2] 
2023年7月,廣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建設管理處被授予“廣東省節能先進集體”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