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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鎖定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廣東省機構改革方案》,廣東省應急管理廳2018年10月27日正式掛牌成立。廣東省應急管理廳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 [1-2] 
中文名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成立時間
2018年10月27日
辦公地址
廣州市建設大馬路19號
行政級別
正廳級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各地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省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規程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全省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編制省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和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省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指揮協調全省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市縣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冰凍、颱風、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創新和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和應急管理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省應急管理廳應加強、優化、統籌全省應急能力建設,構建全省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省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羣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和新聞宣傳處。組織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草案,承擔重大政策研究、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新聞發佈,輿情監測和應對,文化建設及宣傳教育工作。
(三)規劃財務處。組織編制省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統籌安排和監督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
(四)應急指揮處。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佈預警和災情信息,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省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日常工作。主要職責:
(五)綜合協調處。綜合分析全省及各行業領域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關對策建議。負責對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重大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督查、督辦。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和領域較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指導協調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履行自然災害防治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全省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和考核工作。承擔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處。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省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應急支援和預案管理處。承擔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現場處置與救援協調保障工作,以及省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現場指揮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負責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組秘書處工作,協調專家組有關專家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置。統籌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市縣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省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八)火災防治管理處。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消防地方性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以及重大火災調查處理(評估)有關工作和較大火災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工作。協調消防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汛旱風災害救援處。組織協調水旱、冰凍、颱風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有關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颱風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等工作,組織協調冰凍、颱風防禦工作。
(十)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處。組織協調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十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處。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協助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安全生產基礎處。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陸上石油天然氣開採)、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資質管理並監督檢查。指導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及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除外)的操作資格以及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十三)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處。承擔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陸上石油天然氣開採)、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按權限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
(十四)救災和物資保障處。承擔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羣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羣眾生活救助。
(十五)調查評估和統計處。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和分析工作。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的統計、核查、損失評估等災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相關工作。
(十六)科技和信息化處。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完善相關信息傳輸和共享,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科研、專家隊伍和科技創新基地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廳政府網站和新媒體的建設、管理及網絡信息安全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3]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直屬單位

廣東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院
廣東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院是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直屬事業單位,正處級,公益一類。設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研究室、安全生產科技發展研究室、安全生產風險評估技術研究室、職業健康技術研究室,承擔清華大學公共安全研究院廣東分院研究基地工作。承擔的主要職責:
1.承擔區域安全風險評估研究,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預警、監測與管控技術研究;
2.承擔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技術標準研究;
3.承擔生產安全事故技術鑑定、分析和預防技術研究;
4.承擔重大危險源辨識和監控技術研究;
5.承擔作業場所職業安全健康監測技術研究;
6.開展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科普警示等工作。 [4] 
廣東省航空護林站(與廣東省林火衞星監測中心合署)
廣東省航空護林站(與廣東省林火衞星監測中心合署)是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直屬事業單位,正處級,公益一類。設綜合科,航務科,勤務科,信息科,預警科,裝備科,調度科。承擔的主要職責:
1.接受委託承擔森林消防航空任務;
2.協助承擔我省森林消防航空飛行活動的組織、協調、指揮工作;
3.擬定森林航空滅火方案;
4.參與我省森林消防航線規劃;
5.承擔森林火險預警監測、林火遠程監控、森林防滅火無線電通信系統和森林防滅火指揮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6.承擔森林防滅火值班調度工作,處理實時接收的衞星雲圖和森林火情信息傳遞;
7.協助承擔森林防滅火應急物資採購、保管、維護和發放工作。 [5]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廳長:王再華 [10]  [13] 
黨委委員、副廳長:張明燦
黨委委員,省紀委監委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周昭忠 [15] 
黨委委員、副廳長:盧華友 [11]  [16] 
黨委委員、副廳長:鍾友國
黨委委員、副廳長:劉永生 [12] 
總工程師:何勝莊
副廳級幹部:章雲龍 [14] 
(更新於2023年11月) [6-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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