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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方案

鎖定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方案的通知
粵府〔2011〕5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中文名
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方案
部    門
廣東省人民政府
編    號
粵府〔2011〕5號
發佈時間
2011年1月7日

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方案相關背景

氣候變化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面臨的重大挑戰。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和推動低碳發展的決策部署,全面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努力當好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排頭兵,制定本方案。

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方案總體形勢

氣候變化現狀與趨勢。
與全球氣候變暖趨勢相一致,我省氣候也在逐年變暖。根據觀測結果,近50年我省氣温增温速率為0.21℃/10年,與全國平均水平相當。珠江三角洲地區是增温最明顯區域,增温速率為0.3℃/10年,其次是東南部沿海地區,增温速率為0.2℃-0.3℃/10年,粵北地區增温趨勢較為緩慢,增温速率為0.15℃/10年。近50年來,我省年平均、前汛期、後汛期降水量沒有顯著變化。據預測,與1961年-1990年的30年平均氣温和降水量相比,到2020年全省年平均氣温可能升高0.8℃,2050年可能升高1.7℃,2100年可能升高3.0℃;2020年、2050年、2100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可能增加3%、5%和8%。
氣候變化的影響。
1.極端氣候事件頻發,自然災害損失加大。一是登陸我省的熱帶氣旋強度增大,移動路徑複雜。2010年9月下旬,受強颱風“凡亞比”的影響,我省自東向西相繼遭受了歷史罕見的特大暴雨襲擊,造成30個縣(市、區)186個鄉鎮受災,受災人口超過150萬人,直接經濟損失超過50億元。二是降水變動率加大,旱澇災害頻繁。2002年,我省遭遇50年一遇的嚴重乾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0多億元,720多萬人飲水困難。2005年6月,我省又遭遇了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受災人口443萬人,直接經濟損失49.7億元。三是暖冬現象普遍,極端最低氣温開始出現。2008年初我省韶關等地遭受了歷史罕見的低温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66多億元。未來氣候的繼續變暖,可能會使我省極端氣候事件出現更為頻繁,引發的災害損失更為嚴重。
2.海平面上升加劇,危及沿海地區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據觀測,近30年來,南海海平面平均每年上升2.7毫米,已對沿海地區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帶來一定危害。一是風暴潮災害程度和發生幾率增大。如2008年強颱風“黑格比”登陸時正逢天文大潮,造成珠江口潮位站潮位達到或超過百年一遇,個別潮位站超過300年一遇,造成堤防決口834處,堤防毀壞2118處。二是城市內澇頻發,河流入海口日益淤積,河牀抬高,嚴重影響航道、港口正常運行。三是海岸侵蝕加劇。如近年來雷州市赤坎村岸段侵蝕長度約為300米,侵蝕總面積達800平方米。四是紅樹林和珊瑚礁生態系統退化。20世紀50年代全省紅樹林面積曾超過2萬公頃,目前已減少一半以上。預計未來30年,南海海平面比2009年將繼續升高73-127毫米,由此引起的相關海洋災害強度將進一步加劇,對沿海地區人們生產生活的影響將不斷加大。
3.水資源質量下降,威脅用水安全。受氣候變暖及其引起的海平面上升、降水不均、流域乾旱等問題的影響,廣東尤其是珠三角地區鹹潮活動越來越頻繁、持續時間增加,上溯影響範圍越來越大,強度趨於嚴重。近20年來珠三角地區曾發生過5次嚴重鹹潮,其中3次發生在最近8年,嚴重影響珠三角地區及港澳用水安全。氣候變暖也導致生產和生活用水增加,進一步加劇了全省水資源供需矛盾。
4.農業生產條件改變,產量不穩定性風險增大。氣候變化和極端氣候災害導致我省糧食生產的自然波動從過去的10%增加到20%,極端年景甚至達到30%以上。氣候變化使春季物候期提前,如果不採取適應性措施,雙季稻(早稻、晚稻)的生育期將縮短,產量將下降。氣候變化使農作物病源增加,導致農藥、除草劑、化肥施用量增加,農業成本大幅度提高。
5.人居環境改變,影響人類健康。氣候變化使城市中心區熱島效應、高温熱浪、灰霾等現象加劇。近年來,珠江三角洲城市每年超過35℃的高温日數均在30天以上。近50年來,廣州市年灰霾日數以每10年16.4天的速率增加,每逢灰霾天氣呼吸道疾病發病率比平時增加15%左右。氣候變化還使一些病毒和病原體得以滋生和蔓延,瘧疾、登革熱等傳染性疾病爆發的頻率和範圍有所加快和擴大。
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和成效。
1.完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規。
——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於2007年成立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並於2010年調整為省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由黃華華省長任組長,切實加強對我省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工作的協調領導。建立健全政府節能工作問責制,將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
——完善法規和政策措施。“十一五”以來,我省陸續出台了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節能、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規,包括《關於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粵府〔2005〕83號)、《印發廣東省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2007〕66號)、《關於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的決定》(粵發〔2008〕7號)等,制定、修訂了《廣東省節約能源條例》、《廣東省封山育林條例》、《廣東省濕地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
2.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經濟發展質量效益。
——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先進製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提出引領現代產業發展的500強項目。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成效初顯,三次產業比重由2005年6.3∶50.4∶43.3調整為2009年5.1∶49.2∶45.7。2009年,全省現代服務業佔服務業增加值比重達到57.2%,先進製造業增加值佔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44.3%,高技術製造業增加值佔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21.1%。
——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落後產能。嚴格項目准入管理,加強新上項目的節能審查。實施財政補貼和嚴格的差別電價政策,至2009年底,省財政共下達淘汰落後鋼鐵補助資金8337萬元,下達淘汰落後水泥補助資金1.085億元;對落後水泥、鋼鐵企業在取消峯谷電價基礎上每度電加價0.2元。至2009年底,關停淘汰落後鋼鐵產能1039萬噸,淘汰落後水泥產能5184萬噸,均提前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一五”目標任務。
——狠抓重點領域節能。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推進工業、建築、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節能。“十一五”前四年,我省單位生產總值(GDP)能耗從2005年的0.79噸標準煤/萬元下降到2009年的0.684噸標準煤/萬元,累計下降13.89%。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積極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建設了一批有典型示範意義的循環經濟工業園區。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從生產和服務的源頭減少廢棄物的產生。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大力回收和循環利用各種廢舊資源,不斷完善廢棄物回收、加工、利用體系。建設節水型社會,完善節水法規制度。
3.優化能源結構,發展低碳能源。
——積極實施“上大壓小”政策。至2009年底,關停小火電機組1096萬千瓦,提前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一五”目標任務。2008-2009年,獲國家核准新開工建設大型電源和清潔電源項目1626萬千瓦。
——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推進天然氣開發利用,大力發展核能,加快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至2009年底,全省核電裝機395萬千瓦、風電裝機超過50萬千瓦,水電、核電、風電等清潔電源約佔省內電源裝機總量的34%。
——做好節能發電調度試點。積極開展節能發電調度試點,通過將發電機組按能耗高低排序,確保高效環保機組多發,效率低、污染重的落後小機組少發或逐步退出發電市場,取得了顯著的節能效果,2009年全省燃煤機組節約標準煤約90萬噸。
4.積極發展林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抓好林分改造、東江流域水源涵養林、沿海防護林及紅樹林、綠色通道及農田林網、城市林業和水土流失治理等重點林業工程建設。開展義務植樹活動,啓動中國綠色碳基金碳匯造林項目。穩步開展林業生態縣創建活動。至2009年底,全省森林面積達1.48億畝,森林覆蓋率達56.7%,活立木蓄積量達4.18億立方米。
——保護和培育自然生態系統。加強濕地保護,實施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海豐濕地被列入國際重要濕地名錄。完善自然保護區網絡體系,至2009年,全省共有自然保護區373個,面積179.9萬公頃,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1個。保護海洋資源環境,至2009年,全省共建成20個人工魚礁區,形成了沿海海洋牧場帶雛形。
——加強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至2009年底,全省已建成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239座,日處理能力達到1357萬噸,污水處理率達60%;全省建成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39座,日處理能力達到3.7萬噸,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67%;各縣(市、區)基本建成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各地級以上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
5.嚴格實行計劃生育,有效控制人口增長。
認真實施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千方百計穩定低生育水平,初步形成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的人口發展模式。全省政策生育率由2005年的85.5%提高到2009年的94.3%。2009年全省人口出生率為11.78‰,自然增長率為7.26‰,比2000年分別下降1.13和0.88個千分點。
應對氣候變化面臨的挑戰。
1.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我省仍處於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階段,温室氣體排放仍將繼續增加。
——能源資源缺乏,粗放式經濟發展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轉變。我省經濟發展仍然是主要依靠生產要素和資源投入的粗放式發展,造成了能源資源大量消耗。2009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費量為1.97億噸標煤,比2005年增長50.4%;其中原煤、原油、電力、天然氣的比重分別為45.4∶26.9∶20.1∶7.6,化石能源依然佔主體。
——區域發展不平衡,改善民生和發展經濟的任務依然艱鉅。2009年,佔全省土地面積30.4%的珠江三角洲地區GDP佔全省比重達79.5%,而佔全省面積69.6%的粵東西北地區GDP佔全省比重僅為21.5%,珠江三角洲地區的人均GDP約為粵東西北地區的4倍。
——節能空間有限,成本壓力加大。“十一五”時期,我省已經關停淘汰了大部分鋼鐵、水泥、小火電等落後產能,再通過“上大壓小”、淘汰落後產能實現節能,空間十分有限。目前,廣東單位GDP能耗僅次於以城市經濟為主的北京市,繼續下降的難度非常大。“十二五”時期,預計我省節能降耗將由主要依靠淘汰落後產能、技術改造轉向依靠產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與應用。但隨着我省經濟發展適度重型化,技術創新與應用的成本將進一步增加。
2.在適應氣候變化方面,我省屬於自然生態約束較大和氣象災害頻發的省份,緩解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難度大。
——自然生態約束成為經濟快速發展的瓶頸。增強自然界對温室氣體的吸收能力是適應氣候變化的重要方面,但經濟的快速發展不可避免地帶來對自然生態的破壞。我省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和濕地恢復等保護培育自然生態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強。
——對農業生產提出更高的要求。我省人均耕地少,對農業的質量效益要求更高。氣候變化要求農業發展必須合理調整生產佈局和結構,改善生產條件,才能有效減少病蟲害流行,防止潛在荒漠化趨勢,確保生產持續穩定。
——氣象防災減災難度不斷加大。我省易受颱風等氣象災害影響,氣候變化又增加了極端氣候事件發生的頻率。我省沿海防護海潮工程建設標準較低,抵禦海洋氣象災害能力較弱,對氣象災害的應急響應能力有待提高,必須進一步增強應對極端天氣和氣象災害的綜合監測、預警、防災和減災能力。

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方案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和《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的要求,把應對氣候變化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發展綠色經濟結合起來,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核心,以優化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加森林碳匯為突破口,以制度創新和科技創新為動力,積極控制温室氣體排放,務實推動低碳發展,增強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減緩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為國家順利實現控制温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發揮應有的作用,為我省科學發展提供保障。

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方案基本原則

1.可持續發展原則。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逐步轉變傳統的生產模式和消費方式,推動經濟社會全面轉入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2.減緩與適應並重原則。既要努力控制温室氣體排放,又要採取有效措施緩解氣候變化對生產、生活帶來的不利影響,切實提高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
3.統籌協調原則。加強與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各專項規劃和行業規劃的銜接,統籌考慮、協調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4.科技支撐原則。大力發展和積極引進低碳技術,充分發揮企業作為低碳技術創新主體的積極性,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方案總體目標

控制温室氣體排放取得明顯成效,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不斷增強,經濟發展方式向低碳發展轉型取得一定成效,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應對氣候變化的體制機制得到不斷完善。到2015年,力爭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5%左右;到2020年,力爭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5%以上。

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方案重點任務

減緩温室氣體排放方面。
1.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優先發展金融、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外包服務、總部經濟、商務會展、文化創意以及旅遊等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裝備、汽車、石化、鋼鐵、船舶等先進製造業,改造提升家用電器、食品、造紙、紡織服裝、建材、有色金屬及製品、傢俱等優勢傳統產業,積極發展現代農業。重點發展高端新型電子信息、半導體照明、電動汽車、太陽能光伏、核電裝備、風電、生物醫藥、新材料、節能環保、航空航天、海洋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推進現代產業500強項目建設。到2015年,全省服務業增加值佔GDP比重超過50%,現代服務業、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分別達到30%、22%、10%。
——加快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按照國家和省關於淘汰落後產能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對列入淘汰範圍的落後產能,綜合運用土地、環保、安全生產、市場準入等多種手段,促使其加快退出步伐。對電力、鋼鐵、水泥等行業積極實施“上大壓小”等政策,完善財政補貼和差別電價政策。
——嚴格控制工農業生產温室氣體排放量。儘量減少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温室氣體的水泥、石灰、鋼材、電石等產品的使用量,鼓勵採用可再生替代材料,加快研究制定相關技術標準,提升替代材料質量。進一步推廣散裝水泥,加快新型牆體材料的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進一步推動硝酸、己二酸等生產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實現有機肥與化肥配合施用,減少氧化亞氮排放。培育和推廣甲烷排放量低且高產的水稻品種,推廣有效抑制農業生產甲烷排放的先進技術。
——加強廢棄物處理。加快制修訂廢棄物處理標準,進一步完善廢棄物分類、收集和處理體系,嚴格執行廢棄物強制回收制度,推動廢棄物循環利用,提高工業廢渣、廢水、廢氣的綜合利用率。鼓勵發展符合國家政策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推動垃圾發電、餘熱利用發電等工程建設,着力推進污泥資源化項目的產業化運作。加快污水處理配套管網的建設和改造,合理規劃建設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
2.大力推進節能工作。
——加強節能制度創新和機制建設。不斷完善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制度和能耗信息發佈制度,制定和實施長期性節能預警調控機制,推動地方政府和企業加強節能工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化,為企業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完善節能標準體系,大力推動節能產品認證和能效標識管理制度的實施。運用市場機制,大力推廣新型節能產品、材料和技術。科學規劃電力工業佈局,統籌各類電源及電網規劃建設,提高電網輸、供電效率。繼續做好節能發電調度試點工作。加強能源管理與能效分析研究,開發輔助能效監測、能效優化的數據庫和仿真系統。
——抓好重點領域節能。在工業領域,實施重點耗能企業“雙千節能行動”,落實企業節能目標責任制,突出抓好冶金、建材、石化、製漿和造紙等重點耗能行業和企業節能工作。在建築領域,繼續推廣節能省地型建築、綠色建築和低能耗建築,強化新建建築執行建築節能標準全過程的監督管理,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廣泛應用,加強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的用能管理,逐步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在交通運輸領域,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城際軌道交通網建設和內河聯運,大力推廣節能環保型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繼續實施十大節能重點工程,發揮政府機構在節能中的表率作用。
3.積極優化能源結構。
——規模化發展核電。加快推進嶺澳核電二期工程(2×100萬千瓦)、陽江核電(6×108萬千瓦)、台山核電一期工程(2×175萬千瓦)建設,確保2010-2011年建成投產嶺澳核電二期工程,2017年前建成陽江核電、台山核電一期工程。積極推進陸豐核電、韶關核電、台山核電二期項目建設前期工作,爭取在“十二五”開工建設。有序推進惠來烏嶼核電等後續核電項目前期準備工作。
——大力發展風電。近期重點發展沿海陸上風電,“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省內陸上風能資源豐富地區的風電開發;加快推進海上風電開發建設。
——積極開發利用太陽能。加快推廣光伏發電應用,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在條件較好的大中城市推進太陽能屋頂、光伏幕牆等光電建築一體化工程。在農村及偏遠地區逐步推廣光伏、風光互補、水光互補發電。擴大太陽能熱水器在醫院、學校、賓館、工廠宿舍等城鎮集體用户的應用比例,提高農村地區太陽能熱水器普及率。逐步推廣太陽能光熱系統在工業、農業等生產領域的應用。
——適度發展生物質能。結合畜禽養殖場、城市污水處理和工業有機廢水處理,建設沼氣利用工程,合理佈局建設一批高環保標準的垃圾發電項目,在具備條件的大中型垃圾填埋場建設沼氣利用工程和發電裝置。在生物質燃料比較豐富的粵西、粵北地區,建設規模適度的生物質發電項目。加強海洋生物質能的研發利用。在湛江、肇慶建設利用當地木薯、甘蔗等資源為原料的生物燃料乙醇試點項目。在部分具備條件的粵東西北地區村鎮建設小型生物質氣化發電示範工程。
——因地制宜發展農村新能源。在具備條件的地區積極發展沼氣、小水電等可再生能源,完善農村新能源技術服務體系,推進農村能源清潔化和現代化。在農村推廣使用太陽灶、生物質能爐具等清潔能源設施。扶持山區種植生物質能源作物,培育生物柴油原料基地,推進我省生物質液體燃料加工產業化發展。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綠色能源縣、綠色能源鄉建設。
——培育發展其他新興能源。因地制宜,合理推廣地源熱泵技術,研究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資源供熱、製冷,在地熱資源條件較好的地區建設小型中低温地熱發電站試驗工程。加快開發利用海洋能,開展關鍵技術研究,在海洋能資源豐富地區建設海洋能大型併網電力系統示範項目。加強對我省周邊海域天然氣水合物資源勘查,推進深海天然氣水合物利用關鍵技術研究開發,力爭早日實現規模化開採和商業利用。推進氫能開發利用研究。
——優化發展火電。繼續實施“上大壓小”政策,規劃新建燃煤火電廠原則上採用大容量、高參數、低能耗發電機組。統籌推進全省熱電冷聯產和包括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IGCC)在內的清潔煤發電項目建設,除上述兩類項目外,珠江三角洲地區不再規劃布點新建燃煤燃油電廠。
4.大力增加自然界的碳匯能力。
——加大植樹造林力度。不斷增加森林面積,大力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進一步完善現代林業產權制度。加快建設水源涵養林及水土保護林、沿海防護林及紅樹林、農田林網、城市林業及森林公園,推進森林生態監測及科技創新示範。
——大力發展海洋牧場模式的海洋碳匯經濟。繼續在沿海建設人工魚礁,修復海洋生態環境,增加區域內浮游植物含量,為海洋生物繁殖、生長、棲息提供良好條件,有效增加海洋固碳能力。開展海洋生態固碳機理研究,建設重點海域固碳示範區。
5.務實開展國家低碳省試點。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開國家低碳省區試點工作的要求,緊緊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一主線,不斷完善控制温室氣體排放的體制機制,加快形成以低碳產業為核心,以低碳技術為支撐,以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築和低碳生活為基礎的低碳發展新格局,為全國低碳發展探索經驗併發揮示範作用。
適應氣候變化方面。
1.發展高效現代農業。
——適時調整農作物佈局。加強適應氣候變化的農業發展戰略研究,根據氣候變化趨勢,提出農業生產佈局和結構調整方案。針對未來氣候變化對農業的可能影響,有計劃地培育和選用具備抗旱、抗澇、抗高温等特性的農作物新品種,保障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農業產出。
——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和條件。加強農業排灌工程設施更新改造,繼續推進中小型灌區試點工作,大力發展節水農業。強化綜合防治自然災害工程設施建設,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建立健全現代農業生產綜合保障體系,加快發展具有競爭優勢和嶺南特色的生態型效益農業。結合海洋能利用、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加快標準漁港建設。
2.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
——保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森林、海洋、濕地三大典型生態系統,重點加強珊瑚礁、海草牀等海洋生態系統和紅樹林濕地生態系統的保護和修復。加強重點濕地的資源調查,編制重點濕地保護規劃和重點濕地名錄。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加強南海伏季休漁,積極開展放生節活動。
——積極推進綠道網建設。遵循生態化的要求,充分利用生態自然條件和要素,建設集生態、環保、教育和休閒等多種功能於一體的綠道網。在珠三角地區率先建成區域綠道,並將綠道網向省內東西北地區延伸,促進宜居城鄉建設。
3.優化和合理利用水資源。
——加強水資源保護。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制訂水源地建設和保護規劃,保護西江、北江、東江和韓江干流及其出海水道,保護大中型水庫等重點水源地。強化水污染防治,嚴格控制工業污染源和農業面源污染。
——大力建設節水型社會。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制訂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綜合利用地表水、地下水、空中雲水和再生水,優化水資源的流域、區域及行業配置。實行用水定額管理,確定各行政區、行業、部門和單位用水量指標。發展節水型農業、工業,推動公共建築、生活小區、住宅節水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全面推進水價改革,加快推進超計劃、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機制。
——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加強節水技術的研發與推廣力度,挖掘節水潛力。加快發展海水利用產業,積極構建海水利用的技術支撐體系,實施一批產學研示範工程,建設省海水利用工程綜合示範區和國家級海水利用產業化南方基地。
4.加強氣象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防禦能力。完善極端氣象災害的應急預案以及多災種早期協調預警機制,完善部門聯合、上下聯動、區域聯防的防災機制,提高應對極端氣象災害的綜合監測預警能力和抵禦能力。進一步發展天氣雷達、精細化數值預報以及地基自動觀測的融合技術,建立各類氣象災害的中短期無縫預警和預報系統。加快建設極端氣候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擴大公共預警信息服務覆蓋面。建立完善海洋災害風險評估系統、海洋環境立體觀測網絡和現代化海洋環境數值預報業務系統,做好海洋災害區劃工作。
——加強氣象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城市防洪、江海堤圍達標和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等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建設。以提高城市和主要江河堤圍防洪標準為重點,加快完善地級以上市城區、縣城城區防洪排澇工程。重新核定我省沿海風暴潮防潮警戒潮位,修訂現行海堤標準,逐步加固加高海堤,加強對現有海堤的管理與保護。建設近岸水下擋水壩、防衝丁壩、潛壩等工程,固灘保堤,防止海潮沖蝕海岸。在城市地面沉降地區建立高標準防洪、防潮牆和堤岸,完善城市排污系統,提高排水口高程。
5.降低氣候變化對人體健康的危害。
——完善氣候變化與人體健康聯動的監測系統。加強高温、低温、灰霾和酸雨等與人體健康相關的天氣變化和極端氣候事件的監測、預警,實時、詳細、系統地預報其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時分析、研究氣候變化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和危害,加強對氣候變化引起的呼吸道疾病、腫瘤等疾病的監測工作。
——完善氣候變化導致的突發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置。開展氣候變化對人體健康的風險評估,制定氣候變化對人體健康影響的風險級別。建立健全氣候變化對人體健康危害的應急預案,提高抵禦風險和應急處置突發衞生事件的能力。

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方案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體制機制。
充分發揮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明確部門分工和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納入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並將控制温室氣體排放目標列為我省“十二五”時期約束性指標。編制產業發展、生態建設、水利、海洋經濟、防災減災等專項規劃要充分考慮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提出有效應對措施。探索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控制温室氣體排放體制機制,爭取國家支持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研究建立温室氣體排放的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和低碳產品標識、認證制度。
(二)加大資金投入,提高政策實施效果。
逐步加大各級財政對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投入,建立健全穩定增長的資金投入機制,支持建立和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的管理工作體系,加強相關基礎性研究,加強氣候變化觀測、預報、預警和能力建設;支持低碳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支持低碳城市、社區、園區和企業等不同層次的示範項目建設。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創新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引導社會資金加大對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資力度。
(三)強化科技支撐,推動低碳技術研發和產業化。
加快技術創新步伐,重點支持節能和提高能效、新能源、儲能、新能源汽車、軌道交通、天然氣高效利用、煤清潔利用、碳捕捉與封存利用等低碳關鍵技術的研發與產業化。開展產學研合作,建設一批工程研究中心、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不斷完善氣候觀測系統以及農業、水資源、海平面和生態系統觀測網絡等科技基礎設施,積極開展氣候變化綜合影響評估、觀測事實分析和完善低碳發展體制機制的基礎性研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科研資源的整合與共享,建立應對氣候變化戰略和政策研究平台,推進各地和行業應對氣候變化技術服務網絡建設。
(四)加強高端人才培養引進,提供強大智力支持。
加快造就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適應的高素質人才隊伍,積極創建有利於人才安居、創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實施珠江人才引進計劃,着力引進一批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領域的創新科研團隊和領軍人才、高技能人才。大力支持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繼續教育設置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相關專業,建設多層次人才培養和培訓基地。
(五)加強對外交流,拓展合作領域。
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爭取更多的低碳發展項目獲得各類國外資金和先進技術支持。加強國際技術合作與轉讓,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的節能、環保、新能源等先進技術。加強培育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推動企業參與清潔發展機制的國際互惠交易活動。充分利用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提供的資金,支持我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基礎性研究與技術開發。
(六)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通過舉辦節能宣傳週、知識競賽、電視公益宣傳、能源緊缺體驗活動等多種形式,深入持久地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民應對氣候變化的意識,使應對氣候變化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