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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地震局

鎖定
廣東省地震局成立於1978年1月,實行中國地震局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地震局為主的管理體制,為正廳(局)級,依法履行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管理職能。 [2] 
中文名
廣東省地震局
外文名
Guangdong Provincial Seismological Bureau
辦公地址
廣州市先烈中路81號 [4] 
所屬地區
廣東省
成立於
1978年1月

廣東省地震局主要職責

廣東省地震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應急管理部黨委、中國地震局黨組和廣東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進職能轉變,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防震減災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起草廣東省防震減災政策、法規、規章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廣東省防震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防震減災雙重計劃財務管理體制和相應經費渠道的建立和完善;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防震減災事業創新發展。
(三)負責建立地震災害風險防治體系、地震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地震科技創新體系和防震減災社會治理體系。
(四)負責建立防震減災信息系統,建立地震監測預警、災情報告和風險報告制度,建立地震災害風險信息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震情、災情和地震災害風險信息,保障地震應急響應。
(五)負責編制廣東省地震監測站網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地震災害風險調查、評估、防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
(六)依法履行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市、縣防震減災工作,依法開展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八)組織防震減災公共服務,負責防震減災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防震減災科普宣傳和培訓工作。
(九)承擔中國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廣東省地震局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辦公室、監測預報與科技處(應急服務處)、震害防禦處(公共服務處)、規劃財務處、人事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辦公室)、機關黨委、紀檢室。
直屬事業單位:廣東地震台、廣東省震災風險防治中心(廣東省工程防震研究院)、廣東省地震局信息中心(公共服務中心)、廣東省地震局財務與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廣東省城市地震安全研究所(廣東省防震減災科技協同創新中心)。
地震監測中心站:廣州地震監測中心站(珠三角中心站)、新豐江地震監測中心站、汕頭地震監測中心站(粵東中心站)、陽江地震監測中心站(粵西中心站)、韶關地震監測中心站(粵北中心站)。 [3] 

廣東省地震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孫佩卿
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曉靈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勝武
黨組成員、副局長:施偉強
二級巡視員:陳曉發
二級巡視員:龐鴻明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