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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信用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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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簡介
廣東省信用協會(GUANGDONG CREDIT ASSOCIATION,縮寫為GDCA)成立於2008年9月,是由廣東省內信用服務機構、金融機構和信譽良好的企事業單位共同發起組建的全省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中文名
廣東省信用協會
外文名
GUANGDONG CREDIT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
GDCA
成立時間
2008年9月

廣東省信用協會協會宗旨

廣東省信用協會的宗旨是以誠信建設為目的,以推動政府、企業和個人信用建設為核心,打造有利於誠實守信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社會環境,維護誠信會員、企業的合法權益,弘揚誠實守信的道德觀念,建立全社會信用體系,為打造“信用廣東”而奮鬥。

廣東省信用協會成立背景

為加強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和協調,省政府決定建立《關於建立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粵辦函[2008]120號)。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黃龍雲親自擔任第一召集人,省政府副秘書長李捍東擔任召集人、省發改委、省經貿委、公安廳、省信息產業廳、省外經貿廳、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法制辦、省金融辦、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國税局、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銀監局、人行廣州分行、省證監局、保監局多個部門和單位的相關負責人為聯席會議制度的成員。
廣東省信用協會的籌備成立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視。2008年4月23日,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召集人、省政府李捍東副秘書長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第一召集人黃龍雲常務副省長委託,在省府1號樓為協會發起單位召開了籌備研究會。省府領導的重視和指導,對協會的籌備工作起到了極大的鼓勵和推動作用。

廣東省信用協會協會發展

廣東省信用協會成立後不斷致力於為政府和企業搭建起平台,在誠信文化建設、道德建設中積極協助政府,形成政府和企業的互動機制,共同建設廣東的信用體系。協會在發展過程中也在不斷完善自己,使信用本身形成一個標杆,推進整個廣東誠信建設。
目前廣東省信用協會不斷髮展壯大,會員結構不斷多樣化,涉及多個領域和行業。自成立以來,協會開展豐富多彩的會員交流活動,並與省內外各地政府有關部門聯絡,帶領會員企業前往考察投資環境,為會員拓展經營、拓展投資搭建平台。協會日益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和會員企業的信任。

廣東省信用協會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三章 會 員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廣東省信用協會業務範圍

本會的業務範圍: [1] 
(一)宣傳方針、政策。宣傳黨和國家及廣東省關於信用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倡導誠信美德,樹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風氣;
(二)開展調查、研究。開展信用專題調查工作,組織信用建設研究,就全省信用行業發展規劃、方法建議等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的問題向政府部門、省人大、政協等機構及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出政策建議和意見;
(三)反映會員訴求,維護合法權益。收集、整理反映會員的合法要求和合理建議,協調會員間及會員與非會員間的關係,維護誠信會員、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整合信用資源,搭建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徵集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信用信息,以網絡技術等為手段,以“廣東信用信息網”等為主要平台,促進信用信息資源的交流、共享和使用;
(五)開展信用學術交流和信用為主的培訓。跟蹤、研究國際先進理論、經驗和信用評審、管理技術,面向全省開展信用業務知識的培訓和諮詢,面向國際開展多種形式的交流活動;
(六)規範信用評價。推動制定企業信用評價、信用評估和信用評級的行業規範,提高信用評價結果的美譽度和影響力;
(七)開展信用自律。接受會員、企業及公眾、社會對失信企業、失信行為的投訴,推動會員、企業誠信建設的自律;
(八)通過法律法規授權、政府委託,發佈專業信息、提供信用證明。
(九)接受政府部門的委託,承辦政府有關部門交辦的事項以及提供有關的異地服務活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