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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頻段

鎖定
廣播頻段,通信術語,為防止無線電台間的相互干擾,經國際協議統一劃分的用於無線電“播的頻率範圍。
廣播頻段規定供廣播業務使用的無艘電波頻率範圈。無線電波的用途很廣泛,通信、廣播、測量、導航及科學研究等都要利用它。為了防止使用混亂和相互干擾,規定了各項業務所能分別使用的頻率範圈。 [1] 
中文名
廣播頻段
性    質
通信術語

廣播頻段發展經過

隨着衞星通信和直播技術的發展,同步衞星兼有電視廣播、通信、電話等業務,為避免無線電通信與電視廣播互相干擾,加強頻率管理,國際電聯把世界劃分為三個頻率區域:Ⅰ區——包括非洲、歐洲、土耳其、阿拉伯半島及原蘇聯亞洲部分和蒙古區域;Ⅱ區——包括南北美洲區域;Ⅲ區——包括亞洲的大部分、大洋洲和南太平洋洲區域。中國屬於第Ⅲ區。
國際電聯在1971年舉行的世界無線電行政大會(WARC),第一次對衞星廣播業務使用的頻率進行了分配。在1977年和1979年初召開的WARC會議上,對衞星通信業務可使用的頻段進行了分配。 [2] 

廣播頻段中國劃分

在中國,中波調幅廣播頻段為525~1605千赫,調頻廣播頻段為88~108兆赫,甚高頻電視頻段為48.5~72.5兆赫和76~92兆赫及167~223兆赫,超高頻電視頻段為470~700兆赫,短波廣播頻段則為1.5~30兆赫。 [3] 
參考資料
  • 1.    中華書局辭海編輯所修訂. 辭海試行本 第16分冊 工程技術[M]. 中華書局辭海編輯所, 1961.10.第161頁
  • 2.    張輝,陳智麗,任丹主編,智能建築通信網絡,機械工業出版社,2016.01,第86頁
  • 3.    夏徵農,陳至立主編;幹福熹編,大辭海 信息科學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5.12,第6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