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鎖定
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於1980年10月重新組建,1982年5月1日開始正式辦案。2012年,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由鐵路系統轉制移交廣東省實行屬地管理,列為省直單位,由省財政保障。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在廣東省委、省法院黨組領導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接受省法院的業務監督和指導,由省法院代為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 [7] 
中文名
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別    名
廣鐵中院
地    址
廣州市越秀區中山一路151號(政治部、督察室、辦公室)、廣州市番禺區石浦大道北33號(審判業務部門) [8] 
郵政編碼
510000
成立時間
1980年10月01日
院長姓名
胡鷹 [2] 

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法院簡介

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下轄廣東省內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和湖南省內懷化、長沙、衡陽鐵路運輸法院(其中湖南三個基層法院人財物由湖南省高院統管)。全院現有政法編83名,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控制數45名,法官員額31名。 [9] 

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機構設置

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現設有10個正處級內設機構:(一)審判業務部門6個:立案庭、速裁庭、行政庭、綜合審判庭、審判監督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執行局。 (二)綜合保障部門4個:辦公室、政治部(與紀檢監察室合署辦公)、研究室、法警支隊。 [11] 

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法院建設

2012年6月,廣鐵中院轉制移交廣東省之後,實現“人、財、物”的省級直管,司法管轄範圍包括粵、湘、瓊三省境內鐵路沿線及設施設備所涉鐵路運輸的刑事、民事案件。2013年11月後,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廣鐵兩級法院集中管轄廣州市區域內公路運輸、地鐵、城軌、航空運輸等“大交通”民商事案件。2015年3月,經最高法院批准,廣鐵兩級法院開展廣州市區域內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試點,並於2016年1月開始正式管轄廣州市行政案件。2020年開始,管轄省法院指定由省紀委監委偵辦的部分重大職務犯罪案件,2020年5月,探索推行行政案件速裁改革。2021年1月,廣鐵兩級法院開始管轄廣州市區域內民航、港口、水運、海事領域“大交通”刑事案件。2022年5月,成立“廣州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廣鐵中院審判業務涵蓋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審判,其中行政案件約佔案件總量的85%以上。新的審判業務大樓正在建設中,地址位於廣州市番禺區高鐵南站附近,預計2022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6]  [10] 

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突出,近年來,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共榮立集體二等功3次、集體三等功5次、全省爭當排頭兵專項二等功1次。先後湧現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國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先進個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依法治省先進單位等先進典型。2020、2021年連續獲廣東省高院授予“學術論文組織工作先進單位”獎。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行政審判庭“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1] 

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院長:胡 [3] 
黨組成員、副院長:劉建平 [4] 
黨組成員、副院長:林振華 [5] 
黨組成員、副院長:劉軍 [2] 
黨組成員:劉堅 [12]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