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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恆大違約門

鎖定
2015年11月21日晚亞冠決賽,恆大眾將走上天河體育場時,球衣的胸前廣告印着“恆大人壽”,而非日常的“東風日產”。這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1] 
三年內第二次站在亞洲之巔的恆大惹來了麻煩--21日晚,當他們在天河捧起亞冠獎盃,東風日產公司一則官方微博在網上被瘋狂轉發,直指恆大單方面用 “恆大人壽” 替換“東風日產”的胸前球衣廣告,涉嫌違約 [1] 
中文名
11·21廣州恆大淘寶足球俱樂部違約事件
發生地點
天河體育場
事件雙方
恆大人壽VS東風日產
事件描述
恆大在亞冠決賽私自替換胸前廣告
賽    事
11月21日亞冠決賽
發生時間
2015年11月21日

廣州恆大違約門事件背景

2015年11月21日晚亞冠決賽,恆大眾將走上天河體育場時,球衣的胸前廣告印着“恆大人壽”,而非日常的“東風日產”。這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1] 
三年內第二次站在亞洲之巔的恆大惹來了麻煩--21日晚,當他們在天河捧起亞冠獎盃,東風日產公司一則官方微博在網上被瘋狂轉發,直指恆大單方面用“恆大人壽”替換“東風日產”的胸前球衣廣告,涉嫌違約 [1] 
 

廣州恆大違約門事件經過

2015年11月21日晚亞冠決賽,恆大眾將走上天河體育場時,球衣的胸前廣告印着“恆大人壽”,而非日常的“東風日產”。這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當晚10時左右,也正是在恆大奪冠的同時,東風日產在官方微博上貼出了一份聲明,直指恆大違約。聲明寫到:“在今晚的比賽中,東風日產發現,原本應該在恆大俱樂部球員比賽服胸前廣告上出現的‘東風日產啓辰T70’卻未如約出現,我司對此表示非常震驚。恆大俱樂部在未徵得我司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擅自取消東風日產的贊助權益,我司非常遺憾。對於此次恆大俱樂部的違約行為,我司希望恆大俱樂部能夠給予公開的解釋説明,同時,我司也將保留進一步行動的權利。”
有網友認為,恆大雖然奪冠,但在商業中違反契約精神,讓人失望;也有人表示,也不排除雙方聯合炒作或者一方借事件炒作的可能性 [1] 
 

廣州恆大違約門日產聲明

東風日產汽車聲明 東風日產汽車聲明
亞冠決賽比賽結束後,東風日產便在第一時間發表了一份聲明:“東風日產一直致力於推動中國足球事業的發展,兩年來攜手恆大淘寶俱樂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大俱樂部)共同見證了中國足球的歲月征程。在今晚的亞冠決賽中,東風日產發現原本應該在恆大俱樂部球員比賽服胸前廣告上出現的‘東風日產啓辰T70’卻未如約出現,我司對此表示非常震驚。恆大俱樂部在未徵得我司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擅自取消東風日產的贊助權益,我司非常遺憾。對於此次恆大俱樂部的違約行為,我司希望恆大俱樂部能夠給予公開的解釋説明,同時,我司也將保留進一步行動的權利。” [2] 
東風日產的聲明出來後,恆大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問詢時迴應稱,“早在一個月前,恆大就因戰略需要,給對方發函溝通回購事宜,但對方一直沒有正式回覆,總以東風日產領導層人事變動拖延。事已至此,雙方將按合同友好協商解決。”不過,東風日產則另有一番迴應,“恆大在賽前最早一次口頭溝通發生在11月10日,但東風日產於第二天就正式書面回覆拒絕回購。東風日產回覆拒絕後,恆大一直以內部仍在溝通為由自始至終不予以正面回答 [1]  。”
 

廣州恆大違約門事件追蹤

據瞭解,恆大俱樂部與東風日產的胸前廣告合同從2014年2月起,到2016年1月31日止,合同金額超過1億元人民幣。期間,恆大曾經在2014年亞冠四分之一決賽用800萬元回購一場胸前廣告,用於集團旗下“恆大糧油”的推廣 [1] 
有法律專家表示,“如果當初雙方簽訂合同中有優先回購的條款,那麼如果恆大支付了一定的補償金,就可以對廣告進行更換;但如果沒有優先回購的條款,恆大在東風日產沒有同意的情況下換廣告,則恆大涉嫌違約。目前體育產業在飛速發展,但市場各方的契約意識、合同語言的規範都還沒有到位,這樣會產生很多問題,反過來制約體育產業的發展。”
截至22日23時,恆大俱樂部和恆大集團仍未公開回應此事。一個流傳頗廣的媒體調查版本是:恆大在一個月前曾就更換廣告事宜與東風日產公司聯繫,但對方並未迴應,在無法溝通和推進的情況下,恆大“只能自行更換廣告”。針對此説,東風日產迅速反擊稱:所謂“一個多月前”,其實是“開球前一分鐘” [1] 
 

廣州恆大違約門故伎重演

恆大在關鍵場次更改胸前廣告的事件已不是第一次發生。2014年亞冠四分之一決賽,恆大在客場0-1不敵西悉尼的情況下,回到主場只有淨勝兩球才能夠晉級,毫無疑問這對於恆大而言就是一場生死大戰。恆大作為衞冕冠軍,是否會能夠強勢逆轉,國內外媒體對這場比賽的關注都非常高。同時作為老闆的馬雲也第一次來到天河體育中心現場觀戰。就是在這場關注度如此之高的比賽之中,恆大也突然把球衣胸前廣告從“東風啓辰”改為自己集團品牌“恆大糧油”。當天首次現場觀戰的馬雲穿着的球衣,正是恆大全新趕製的“恆大糧油”球衣,馬老闆的圖片也被全國媒體瘋狂傳播。據悉,去年恆大就因此事,最終與東風日產協商後,賠償對方800萬元人民幣。 [3] 
昨晚的亞冠決賽,恆大故伎重演,東風日產方面對此顯得甚為憤怒。至於為何恆大方面遲遲不做出正面迴應。有相關人士透露,恆大主要是希望讓中國足球奪取亞冠冠軍的正能量得到最大幅度的傳播和影響,不希望因胸前廣告事件減弱亞冠冠軍所帶出來的正面效應 [1] 
 

廣州恆大違約門媒體評論

評論 亞冠杯扛不動恆大“違約門”
場內球賽,場外商戰。亞冠決賽賽場的胸前球衣廣告價值,相信兩家都有清醒的認識。去年2月,東風日產與恆大簽下2.2億元的天價合同,將兩個賽季的恆大球衣胸前廣告拍到手。鑑於競技體育的高度不確定性,這份合同本就是一場豪賭。現在看來,東風日產當年是賭對了。恆大進入亞冠決賽,若是奪冠後,球員捧杯的照片當是眾多媒體的頭條,球衣廣告也將跟隨照片同時出現在新聞版而不是廣告版。這是花再多錢也買不到的傳播效果 [1] 
當然,有合約就有違約。知名俱樂部的球衣廣告合同,動輒上億,自有專業法律人士的把關,在違約責任上通常也會有精細的善後安排和糾紛解決方案。東風日產高調維權,一方面這本是它的權利;另一方面,公開叫板所引發的傳播效果已不亞於出現在賽場的球衣廣告。一條官方微博既能賺足眼球達到驚人的廣告效應,還向涉嫌違約方主張了權利,並施加了壓力,可謂是“一石多鳥”。東風日產還沒有索賠,就已得到了回報。
而這場“恆大球衣廣告風波”的焦點,其實還不在東風日產的公開維權,而在恆大涉嫌以“霸王硬上弓”的方式強行違約。恆大既有“回購”單場次球衣廣告的意向,又和東風日產有過接觸,不會不知道違約的後果。明知違約而為之,在法律層面雖然仍要依違約責任來定分止爭。但在糾紛解決之外,在社會公信和企業責任層面,恆大還觸碰了一個比違法更嚴重的問題:失信。 [4] 
據媒體披露,在重要賽事上臨時更換球衣廣告,恆大已是“慣犯”。尤其諷刺的是,此次決賽前,恆大方面在回購球衣廣告被拒後,直接將胸前廣告更換成了自家某保險產品。恆大以違約的方式強推其保險產品,或許它對違約責任已有充分考量,“有錢任性”也使它有底氣違約。但失信的結果卻不是用金錢就可以挽回的。
市場經濟就是誠信經濟。沒有了誠信,還會有市場嗎?願所有企業聞此“違約門”者戒 [1] (京華時報)
人民日報:恆大換胸前廣告讓人目瞪口呆
賽事運營方和媒體版權買斷方最該做的是提升賽事品質,而不是挖空心思肆意消費不無缺陷的賽事
記得中超媒體版權賣出5年80億元的天價之後,“有幸”拿下大單的體奧動力曾在迴應外界質疑時表態:作為國內第一體育賽事,中超聯賽的媒體版權值這個價。
且不論中超賽事是否是中國體育第一賽事,僅是這項賽事媒體版權競拍成功者的心態便值得玩味:稀缺賽事資源賣出天價理所當然,你不消費總有人消費。 [5] 
説到賽事資源,國內當前真正稱得上稀缺的當屬剛剛結束的亞冠聯賽決賽。這場賽事的稀缺與珍貴可從兩個方面考量:其一,中國足球的不爭氣總會無限放大有機會將亞冠聯賽決賽的主場帶到中國的價值;其二,只是有幸參與到亞冠決賽中去還不夠,主隊有沒有能力將冠軍獎盃留下來才是考量賽事稀缺程度的試金石。
中超聯賽與亞冠聯賽決賽之於中國觀眾的觀感自然會有很大的差別,但這兩項賽事的操盤者大肆消費這兩項賽事的意願與行動早已顯露無遺。
僅以在廣州舉辦的2015年亞冠聯賽決賽第二回合為例,破天荒的門票收入已成為各方爭執不休的談資,而恆大俱樂部執意將主隊胸前廣告換成自身謀劃已久的重磅營銷內容更是讓人看得目瞪口呆……好在恆大隊最終把亞冠冠軍獎盃再度舉起,而連同埃爾克森那個漂亮的進球在內的整場比賽還是給廣大球迷帶來了難得的享受。
對恆大俱樂部來説,亞冠賽場上三年兩冠的戰績的確來之不易,但過度消費主場比賽雖能達到特定營銷目的卻也不可避免地為企業形象帶來負面影響,孰是孰非、孰輕孰重,恐怕還需冷靜下來之後細細掂量。而對中超聯賽來説,即便真的成了中國體育第一賽事,恐怕也有“矬子裏拔將軍”之嫌,賽事運營方和媒體版權買斷方最該做的是提升賽事品質,而不是挖空心思肆意消費不無缺陷的賽事。
中國體育產業仍在路上,參與各方心存敬畏、謹慎行事當是不二選擇,而目光短淺、肆意妄為只會自吞苦果 [1] (人民日報)
 

廣州恆大違約門事件相關

買“胸”一事,因為牽扯到恆大,更因為它是剛剛為國爭了光的榮譽之師,所以,各種“説法”紛至沓來。但是,無論恆大做法正確與否,有關中國企業甚至國人契約精神的討論,卻因為這起買“胸”事件而再次被民眾熱議 [1] 
贊助商永遠是老大
對於運動隊或者運動員來説,贊助商就好比衣食父母,公眾場合保護贊助商利益的事例,在中外體壇比比皆是 [1] 
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上,美國男籃國家隊的贊助商是鋭步,喬丹的贊助商則是耐克,在頒獎儀式中,喬丹與皮蓬為了保護自己的贊助商,商量好一起用國旗披在身上擋住鋭步的標誌,這一看似“愛國”的舉動一度被美國體壇傳為佳話 [1] 
2005年江蘇舉行的十運會上,獲得110米欄冠軍的劉翔,在比賽中曾用膠布把運動服上的日本贊助商標誌“美津濃”遮住,即便該贊助商是十運會的官方服裝贊助商,但由於與劉翔個人簽約的體育裝備贊助商產生了衝突,為了避免商業糾紛導致鉅額違約賠償,劉翔才做出這樣的選擇。
在今年6月份的2015年中國羽毛球超級聯賽半決賽,青島花150萬請來的林丹也曾因服裝贊助商的原因,甚至未能登場比賽。作為國羽歷史上第一位單飛的球員,林丹尤尼克斯簽下了一份總價值一億人民幣的合同,而要求就是林丹在各比賽訓練公開場合,必須身着尤尼克斯的衣服。而作為聯賽主贊助商的威克多,不肯讓林丹身着其他品牌服裝參賽。在各方僵持中,原本簽下林丹只為征戰季後賽的青島俱樂部,已經眼巴巴看着林丹作壁上觀了兩場比賽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