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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

鎖定
廣州市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是越秀區負責發展改革事務的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廣州市越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2] 
中文名
廣州市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
辦公地址
廣州市越秀區惠福東路486號 [5] 
性    質
政府機關

廣州市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統計、糧食、金融、人口發展、價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發展,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目標,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二)監測分析全區國民經濟發展形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本區人口發展戰略和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的建議;組織、協調行業協會和商會的改革發展。
(三)擬訂區財政性投資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區政府安排投資和涉及重點建設項目、財政性投資項目等專項規劃;組織編報區重點建設項目;安排區級財政性投資項目建設資金,組織編制下達區財政性投資年度計劃;依權限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有關節能審核工作;協調推進重點建設項目建設並配合市、區開展稽察;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核准投資項目招標方式。
(四)統籌協調全區產業發展,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優化;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產業重大建設項目建設;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統籌協調社會事業發展;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全區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
(五)協調指導全區金融改革創新;開展金融總部企業認定工作;負責全區企業改制上市的服務工作;協助和支持上級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對轄區內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承擔對全區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的責任;配合省、市開展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牽頭建立健全金融機構與區政府的溝通協調機制;協調推進保險業改革創新,培育發展保險市場;會同有關單位防範、處置、化解金融機構金融風險。
(六)組織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實施,查處統計違法行為;指導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和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
(七)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地區生產總值;組織實施工業、建築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服務業、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勞動工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整理彙編有關統計資料。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人口、經濟等重大區情區力普查,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九)組織建立和健全統計信息發佈制度,定期向社會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統計諮詢建議。
(十)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市場監管,履行糧食統計職能;負責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糧食應急預案;協調落實糧食工作政府責任制,組織開展糧食安全責任考核。
(十一)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二)管理列入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管理工作;管理價格鑑證工作。
(十三)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制止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調查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對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
(十四)開展對重要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以及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進行價格監測、成本調查和監審等工作;組織開展價格服務。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2023年11月14日,根據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有關通知,廣州市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職責調整情況為:
(一)劃入原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等部門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
(二)劃入原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有關電力能源管理、節能管理職責。
(三)劃入相關機構的節能管理行政職能。
(四)將原區發展改革局配合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劃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越秀區分局。
(五)將原區發展改革局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劃入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區分局。
(六)將原區發展改革局配合開展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劃入區審計局。
(七)將原區發展改革局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劃入市醫療保障局越秀區分局。
(八)將原區發展改革局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劃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應核減行政編制6名。
(九)區發展改革局不再承擔統計工作職責,相應核減行政編制8名。
(十)區發展改革局不再承擔金融工作職責,相應核減行政編制3名。
(十一)加強統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疏解非中心城區功能、統籌全區產業發展政策、總部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和信用體系建設等職責,相應核增行政編制9名。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區發展改革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2] 

廣州市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領導分工

劉震海,黨組書記、局長,區大灣區辦主任,一級調研員:主持全面工作。
唐蔚,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局紀檢監察、財務、人事、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發展規劃科、糧食和價格管理科。
何文豪,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區安排的湛江市霞山區對口幫扶工作。
袁曉清,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營商環境和信用建設科、投資管理科(審批服務科)。
付柳,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分管大灣區辦綜合科、國防動員科、人防管理科、區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掛區人防平戰結合管理所牌子)。
張春榮,二級調研員:負責區安排的對口支援及鄉村振興工作。
盧延,四級調研員:協助局黨組書記分管黨務、工青婦工作;分管區價格認證中心(掛區糧食管理中心、區信用中心牌子) [3] 

廣州市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下設機構

廣州市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修志、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制定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黨務、紀檢、監察、普法、勞動工資、福利、醫療、計生、退休人員服務和工青婦以及其他行政事務工作;組織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組織、協調行業協會、商會的改革發展。
(二)大灣區辦綜合科
負責組織開展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統籌協調有關方面提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工作方案和措施,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負責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發展規劃科
組織擬訂全區國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對全區經濟發展進行監測預警,檢查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組織開展上級對口部門專項扶持資金申報工作,對獲得專項扶持的項目進行監管,指導開展項目驗收工作;統籌協調科技、教育、文化、衞生、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對策措施,協調解決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經濟問題;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制定並組織實施區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統籌全區產業發展政策、總部經濟發展。
(四)營商環境和信用建設科
負責擬訂區營商環境工作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深化營商環境改革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各相關單位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組織開展上級對口部門專項扶持資金申報工作,對獲得專項扶持的項目進行監管,指導開展項目驗收工作統籌。組織擬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計劃,協調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組織開展地區和行業信用監測、評價。推進信用服務市場發展。負責全區節能管理工作。
(五)投資管理科(審批服務科)
擬訂區財政性投資政策;負責區財政性投資項目審批和社會投資項目登記備案工作,下達區財政性投資項目年度計劃;編制區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劃草案,綜合協調重點建設項目工作的重大問題;審核和上報區屬單位限額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核准投資項目招標方式,並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本部門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優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行政審批標準化和信息化、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報送、統計等工作;統籌協調推進落實疏解非中心城區功能工作。
(六)糧食和價格管理科
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市場監管,開展糧食流通監督執法檢查;組織開展糧食安全責任考核,協調落實糧食工作政府責任制;負責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糧食應急預案;管理列入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管理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管理工作,管理價格鑑證工作;協助和處理有關的價格和收費爭議;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引導行業價格自律,推進價格誠信建設,開展明碼標價、價格收費公示等工作;承擔市場價格預警和應急工作;開展對轄區內重要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以及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進行價格監測、成本調查和監審等工作;組織開展價格服務;負責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

廣州市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下屬事業單位

廣州市越秀區價格認證中心(掛廣州市越秀區糧食管理中心、廣州市越秀區信用中心牌子)
受委託承擔涉案物品價格鑑證;組織實施儲備糧的承儲招標、政府採購、競價拍賣、日常管理、檢查輪換以及統計等工作;協助主管部門開展信用監測、信息歸集、信用應用、信用修復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信用服務平台建設及日常維護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輔助性、技術性工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