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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鎖定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的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所屬部門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廣州市花都區
現任領導
江靜(局長)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糧食、物資儲備和物價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擬訂和落實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組織、協調行業協會、商會的改革發展;統籌協調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四)承擔規劃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區政府安排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組織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政府投資和重點建設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安排區級財政性投資項目和區本級基本建設統籌資金及其他有關區本級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組織編制區級財政性投資年度計劃;發佈投資信息,引導民間投資;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檢查,綜合協調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建設。
(五)統籌協調全區產業發展,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擬訂產業發展的戰略、總體規劃、重點產業規劃和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協調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建設,統籌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牽頭推進城鄉產業佈局一體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製造業發展,統籌總體佈局;參與擬訂自主創新能力建設、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統籌服務業發展,參與擬訂和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現代服務業中心建設。
(六)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區域合作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城市功能區發展;牽頭協調全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組織實施工作。
(七)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人口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統籌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牽頭組織實施人口調控,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八)負責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基礎設施發展戰略、規劃,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
(九)統籌全區能源發展,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規劃和政策,銜接能源總量平衡,保障能源安全,協調能源產業的發展。
(十)承擔全區糧食調控職責,牽頭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市場監管,負責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推進糧食市場體系和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儲備糧管理和軍糧供應管理;參與糧食風險基金的運作和監督;組織實施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十一)組織價格調控、價格監測、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管理國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承擔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和企業廠區內管道除外)保護職責,以及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關於職責分工
區發展改革局組織擬訂和實施年度人口計劃,並將市分配的積分入户計劃統一納入全區年度人口計劃管理;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負責區積分制入户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具體實施。
區發展改革局負責省、市、區重點項目的統籌協調工作;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重點項目的引進、洽談、簽約等服務工作;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重點項目取得土地後,推進行政審批、項目報建等服務工作。 [1]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現任領導

江靜: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區發展改革局全面工作。
黃柳洪: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機關黨委、機關工會、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科、區大灣區辦推進科、區節能減排服務中心工作。
盧汝輝: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國民經濟動員科、糧食和物資儲備科、價格管理科工作,聯繫區儲備糧管理中心。
曾潔珍: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分管投資科(審批管理科)、區重點項目服務中心。
劉牧峯: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經濟體制改革科、區價格認證中心。
賴穎明:調研員,協助曾潔珍同志工作。
朱德軍:副調研員、機關黨委書記,負責機關黨委工作,並協助黃柳洪同志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