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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海珠區財政局

鎖定
根據《關於海珠區財政局職能調整及編制問題的通知》(海機編字[2003]13號)和區編委審核通過的《關於調整區財政局內設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職能和機構設置的意見》,對廣州市海珠區財政局的職能配置和內設機構設置進行調整。廣州市海珠區財政局(簡稱區財政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財政收支、財税政策和財政監督的工作部門。
中文名
廣州市海珠區財政局
性    質
組成部門 [4] 

廣州市海珠區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財政 、税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組織起草財政、政府採購、財務會計 、國有資產 、政府債務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辦法 。
二 、擬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政府調節、綜合平衡社會財力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建議 ;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
三、承擔區級財政收支管理責任;執行市對區財政管理體制;負責編制年度全區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及預算調整情況;組織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區級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負責本級財政信息公開。
四、制定全區財政和預算收入計劃,監督管理各項財政收入;負責區級非税收入管理,監督管理“收支兩條線”工作;依法管理財政票據;管理區本級政府性債務 ,防範財政風險;參照上級彩票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
五 、貫徹執行區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制定和實施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監督全區財政國庫管理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管理全區各項政府性基金和財政專户;擬訂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
六、負責全區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編制全區社會保障資金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進行監督;監督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使用,參與監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
七、參與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項目安排研究,參與審核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對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項目實施財務監管 。
八、承擔綜合治税工作,組織協調區協税護税有關工作。按照有關財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財會制度,監督檢查各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查處違反財經法紀行為;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 。
九、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負責本區域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十、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區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區屬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負責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規範國有企業產權交易,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 。
十二、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
十三、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免或建議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等管理;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建立、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
十四、參與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根據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等工作;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收入收繳和資金統籌分配等工作 。
十五、負責和協調區科技產業園的相關工作 。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1] 

廣州市海珠區財政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機要、保密、檔案、後勤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宣傳教育、信息、信訪、提案議案、督辦、綜合維穩、安全保衞、財務、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財政信息系統建設。
預算國庫科(債務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預算和有關政府債務(含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地方財政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區財政與市財政結算,管理區級財力,擬訂預算國庫管理制度。編制區級中期財政規劃,組織區本級部門預算編制。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及預算調整方案、財政決算以及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承擔財政總預算會計。承擔區級財政資金、財政代管資金的調度、監管和會計核算。編制財政收支報表,分析全區預算執行情況。監督代理銀行的財政業務。管理區級財政資金賬户、國庫現金以及財政票據。負責區本級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準備金、財政週轉金管理。承擔財政收入退庫。承擔區級非税收入和“收支兩條線”的監督管理。管理區本級地方政府性債務。
經濟建設科
負責經濟建設職能部門(單位)的預算審核、執行和監督工作。分析反饋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加強預算管理的意見。擬訂相關經費管理制度。負責分管部門(單位)年度財務會計報表的彙總和分析。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
街道管理科(績效評價科)
負責全區行政街道的預算審核、執行和監督工作;分析反饋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加強預算管理的意見。擬訂相關經費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全區部門決算報告和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的編制工作,負責全區年度財務會計報表、綜合報表等報表彙總和分析工作;負責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承擔本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相關工作。
綜合法規科(審批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會計制度和政府採購制度。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承擔財務核算信息集中監管工作。負責實施內部控制情況監督檢查和風險事件調查。負責區屬地代理記賬機構設立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相關工作。組織起草、清理規範性文件,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和行政決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參與國家賠償費用審核,承擔、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代理工作,主持財政行政處罰聽證。負責政府採購的管理和監督。參與審核區級監督政府採購預算。
行政事業科
承擔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區政協、政法、教育、民政、衞生等部門(單位)的預算審核、執行和監督工作。分析反饋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擬訂相關經費管理制度。負責分管部門(單位)年度財務會計報表的彙總和分析。
資產管理科
負責組織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評估、資產清查、資產配置、收益收繳等工作;負責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承擔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設、管理等具體工作;負責與行政單位尚未脱鈎的經濟實體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協調有關單位做好公益性配套設施接收及使用管理工作;推進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
人事科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區紀委、監察及財政部門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擬定廉政規章並監督執行;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紀律教育和預防腐敗工作;受理對機關、所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檢舉控告,以及不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申訴;協助上級紀檢部門查處違紀案件;負責行政效能監察;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配錄用、考核任免、工資福利、幹部培訓、人事檔案、計劃生育、公費醫療、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出國(境)審批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廣州市海珠區財政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毛祖華: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綜合法規科。
二級調研員張慧英:協管綜合法規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海軍:分管辦公室、行政事業科、紀檢監察室,負責意識形態、安全生產、政務公開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鄺立新:分管街道建設科、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和扶貧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梁婉華:分管預算國庫科、國庫支付中心。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陳興強:分管人事科、綜合治税管理服務中心。
四級調研員王紅薇:協助鄺立新同志參與扶貧工作。
四級調研員張麗敏:協助局長開展黨建、統戰工作,負責工青婦等羣團工作。
四級調研員陳汝堅:協管綜合法規科。
四級調研員、紀檢專員黃達文:協管扶貧工作;協助張海軍同志處理紀檢監察事務。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