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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

鎖定
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穗廣協),是由華南地區從事廣告行業的企業單位按自願平等原則組成,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行業組織 [1]  。本會成立於1986年11月,2006年12月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改制,是全國首批脱鈎的廣告行業組織。
中文名
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
外文名
Guangzhou Advertising Association
縮    寫
GZAA
性    質
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行業組織
業務指導部門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登記部門
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

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組織簡介

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是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認定全國“四好”商會 [2]  , 由華南地區從事廣告行業的企業單位按自願平等原則組成,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行業組織。協會原稱廣州市廣告協會,成立於1986年11月,2006 年12月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改制,是全國首批脱鈎的廣告行業組織。
    2023年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年度大會 2023年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年度大會
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緊密圍繞“服務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服務行業發展”三項職能,秉承“專業創新·鏈接價值”的理念開展業務工作。積極溝通政府,搭建政企溝通平台,為企業和社會提供各種公共服務,積極參與行業管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優化行業營商環境,激發行業市場活力,推動行業發展。 [6]  協會發展至今,已成為具有影響力的品牌社會組織。 [3] 
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設立十家分支機構,分別是:廣州4A整合營銷傳播委員會(廣州 4A)、直播電商專業委員會、大學生品牌建設與創新創意指導委員會、户外廣告分會、影視廣告專業委員會、交通廣告專業委員會、全媒體委員會、數字營銷分會、學術委員會及“智” 作委員會,服務覆蓋各垂直細分領域,在其專業領域內開展工作。 [16] 
截至2024年1月1日,擁有會員企業 260 餘家,涵蓋廣告行業涉及的全部所有制企業,如:省廣集團、廣旭整合、陽獅集團、奧美集團、廣州電通、電聲股份、華揚聯眾、南網傳媒、交易會廣告、悠派振運、有米科技等。 [4]  會員及其作品在長城獎、黃河獎 [7] 戛納 [9] 艾菲 [11] 金投賞 [18] 金鼠標 [10] IAI [17] TMA [8]  等國內外大型創意賽事中屢獲殊榮。
每年進行十佳廣告公司、廣州 4A 整合營銷傳播企業資格認定、廣告企業資質認定、信用等級評價、傑出廣告人等各項行業評選認定;定期舉辦多項大型峯會論壇、專業講座等;先後成功舉辦“‘1212 廣告中國’ 論壇 [15]  ”、“廣州國際品牌節 [12]  ”、“廣州 4A 乾貨大會 [13]  ”、“TMA 移動營銷峯會 [14]  ”等千人以上級別品牌峯會論壇,推動我市廣告業高質量發展。 [5] 
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充分尊重每位會員,全體會員共同分享協會榮耀,共謀廣告行業發展大計。 [4] 

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組織架構

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組織架構圖 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組織架構圖 [16]

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協會章程

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英文:GUANGZHOU ADVERTISING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GZAA)。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是由廣州市廣告行業經濟組織自願結成,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地方性的行業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代表和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團結全行業,推動廣告事業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文明作出貢獻。
第四條 本會登記管理機關是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本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指導單位以及行業管理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依法在其職權範圍內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
第五條 本會根據各專業活動範圍不同,為便於開展工作,設立八個分支機構。本會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另行制訂章程,在授權的範圍內發展會員、開展活動,法律責任由本會承擔。
第六條 本會以法人登記證書載明地址為準,住所變更的,按照章程規定履行內部程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審批同意。
第二章 業務範圍和活動原則
第七條 “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 是本會的主要職能,本會緊密圍繞職能開展業務工作。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廣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維護廣告市場經營秩序;
(二)發揮政府與行業溝通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向政府部門提出有關廣告管理、行業發展規劃的建議,反映行業的意見和訴求;
(三)制定和執行行業自律規則;開展創建行業文明單位活動,提高行業的自律性和誠信度;
(四)面向會員開展廣告專業培訓和交流活動;推動學術理論研究;開展廣告企業資質認定、從業人員職稱評定工作,提高行業整體素質;
(五)維護會員正當權益;組織行業業務協作;為行業和社會各界提供專業諮詢服務;積極宣傳和推薦資質優秀的廣告企業;編印行業資料和刊物;
(六)積極參與法規和產業政策的研究、制定,參與制訂廣告行業標準、發展規劃、市場準入條件、完善廣告行業管理、促進行業發展。
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需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開展的活動,須依法經過批准。
第八條 本會的活動原則:
(一)社會團體法人治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本會按照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的章程開展非營利性活動,不從事商品銷售,經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不在會員中和負責人當中分配;
(三)本會建立決策機構、執行機構及監督機構相互監督機制,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
(四)本會開展業務活動時,遵循誠實守信、公正公平原則,不弄虛作假,不損害國家、本會和會員利益;
(五)本會遵循科學辦會原則,不從事封建迷信宣傳和活動;
(六)本會法人登記證書載明事項內容發生變化,應按規定及時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章 黨建工作
第九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黨支部,並按期進行換屆,在本組織開展黨建工作。
第十條 若本會變更、撤併或註銷,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黨支部將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並做好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等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 本會為黨組織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和經費支持。
第十二條 支持黨組織對社會組織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意見。
第四章 會員
第十三條 本會的會員為本行業的經濟組織,只設立單位會員,不設立個人會員。
第十四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應持有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第十五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包括: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如有獲獎情況則需要相應的證明文件;
(三)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會員證;
(五)及時予以公告。
第十六條 本會建立全體會員名冊,明確會員、理事、監事以及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等負責人職務。會員資格發生變化的,及時修改名冊並予以公告。
第十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參加協會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二)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有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查閲本會章程、會員名冊、會議記錄、會議決議、財務審計報告等知情權;
(六)要求本會協助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九條 會員退會須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超過二年不履行義務的,可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會員資格相應終止:
(一)申請退會的;
(二)不再符合會員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及有關規定的,給本會造成重大名譽損失和經濟損失的;
(四)被登記管理部門吊銷執照的;
(五)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六)二年不按規定繳納會費的;
(七)二年不按要求參加本會活動的。
第二十一條 非理(監)事會成員的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可以暫停其會員資格或者予以除名。會員退會、被暫停會員資格或者被除名後,其在本會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第五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二十二條 本會實行民主辦會。領導機構的產生和重大事項的決策,須經民主表決通過,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
第二十三條 本會負責人是指會長、副會長、監事長。負責人總數一般不超過理事會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四條 負責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章程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本會的權益。在職務範圍內行使權利,不越權;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從事損害本會利益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 會員大會每屆任期四年。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遇特殊情況由理事會決定隨時召開。
會員大會是由全體會員組成,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協會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二十六條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協會在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的行業範圍和工作職能;
(二)選舉或者罷免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理事、監事;選舉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審議理事會對會員除名的提議;
(五)對協會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六)改變或者撤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七)制訂或修改章程、組織機構的選舉辦法;
(八)制定、修改會費標準;
(九)決定終止事宜;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七條 會員大會必須有全體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當由全體會員的二分之一以上會員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會員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紀要,並向會員公告。
第二十八條 會員可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作為代理人出席會議,代理人應於會員大會前將書面授權委託書送交本會秘書處備案,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九條 本會召開會員大會,須提前七日將大會的時間、地點和議題通知各會員。
第三十條 會員大會選舉理事,組成理事會。理事會為本會的執行機構,負責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理事會任期四年。理事會總人數不得超過會員人數的三分之一,且為奇數。
第三十一條 理事會到期應當召開會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換屆的,應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經登記管理機關審核,可提前或延期換屆。延期或提前換屆時間最長一般不超過一年。遇特殊情況,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會員提議,可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第三十二條 本會理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廣告、營銷領域有突出成績和貢獻的會員;
(二)熱心協會工作、有精力、有能力處理協會事務,在組織與參加協會的活動中表現突出並作出成績的會員;
(三)關心和支持協會工作的會員。
第三十三條 單位理事的代表由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擔任。特殊情況可書面委託單位其他負責人出任。單位調整理事代表,應書面通知本會,報理事會備案。
第三十四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召集會員大會;
(二)向會員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四)決定新申請人的入會和對會員的處分,提議會員的除名;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擬定年度財務預決算,領導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決定住所變更以及表決內設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七)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八)聘任或解聘聘任制秘書長,表決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免;
(九)表決各機構工作人員的聘免;
(十)表決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十五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至少兩次會議,情況特殊可隨時召開。增補理事,須經會員大會選舉。特殊情況下可由理事會補選,但補選理事須經下一次會員大會確認。
第三十六條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會長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由會長授權的副會長或秘書長主持。召開理事會會議,會長或召集人需提前三日通知全體理事並告知會議議題。理事會會議,應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書面委託他人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長在五個工作日內召集理事會臨時會議:(一)會長認為必要時;(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三)監事提議時。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時,應提交由全體聯名理事簽名的提議函。監事提議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時,應遞交由二分之一以上監事簽名的提議函。提議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的提議者均應提出事由及議題。
第三十七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有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理事對本次理事會會議記錄進行核實,並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理事有權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説明性記載。
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會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會成員的二分之一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三十八條 本會會長為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它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其身份應為中國內地居民。
第三十九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監事長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業內公認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良好的組織領導能力及協調能力,社會信用良好;
(三)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和較高的聲譽;
(四)最高任職歲數不超過70週歲,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能夠勤勉履行職責、維護本會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條 會長、法定代表人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四十一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主持理事會;
(二)負責會員大會的年度工作彙報;
(三)檢查各項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領導理事會工作;
(五)監督及落實協會的制度建設,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四十二條 本會副會長工作職責:
(一)積極推動協會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為協會發展出謀劃策;
(二)協助會長開展各項工作。
第四十三條 本會設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處理本會日常事務性工作。秘書處辦公會議各項議題,應形成會議紀要,抄送理事會和監事會。
第四十四條 秘書長實行聘任制,在理事會領導下開展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
(二)列席理事會、會員大會;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內設機構等各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提議專職工作人員的聘免,交理事會決定;
(五)擬定年度工作報告和計劃,報理事會審議;
(六)擬定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報理事會審議;
(七)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八)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行業協會秘書長與會長不得來自同一企業。
第四十五條 本會設監事會。監事會設監事長一名,監事四名。監事會任期與理事會任期一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監事從會員中選舉產生,本會的理事會成員及秘書處工作人員和財務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六條 監事長領導監事會定期開展各項工作。
第四十七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列席理事會會議,對理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
(二)對理事執行本會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或者會員大會決議的負責人、理事提出依程序罷免的建議;
(三)檢查本會的財務報告,向會員大會報告監事工作和提出建議;
(四)對負責人、理事、財務人員損害本會利益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
(五)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税務、會計主管等有關部門反映本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十八條 監事會至少每六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監事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監事會的決議事項應當做出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及記錄員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監事可以要求在會議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某些説明性記載。監事會的決定、決議及會議記錄等應當妥善保管,並向全體會員公開。
第四十九條 本會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進行表決,應當採取民主方式進行。選舉理事、監事以及負責人,應當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以上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製作會議紀要和會議決議。理事會、監事會的會議決議應當由出席會議的理事、監事當場審閲簽名。會員有權查閲本會章程、規章制度、各項會議決議、會議紀要和財務會計報告。
第五十條 本會按照章程規定,履行民主程序設立分支機構,規則、程序如下:
(一)按本會會員專業範疇不同,提出設立分支機構的具體方案;
(二)具體方案提交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通過後的具體方案形成決議並向全體會員公佈。
第五十一條 本會下設八個分支機構: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廣州4A整合營銷傳播公司委員會、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全媒體委員會、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交通廣告專業委員會、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數字營銷分會、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影視廣告專業委員會、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户外廣告分會、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廣告學術委員會、廣州市廣告行業協會智作委員會。由於各分支機構的專業活動範圍不同,為便於開展工作,具體工作實施開展按照各分支機構工作條例或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十二條 本會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專職工作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本會專職工作人員應當參加相關崗位培訓,熟悉和了解社會團體法律、法規和政策,努力提高業務能力。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五十三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按會員大會通過的會費標準收取的會費;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政府購買服務或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五十四條 本會依據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工作成本和會員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合理負擔、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合理制定會費標準。會費須採用固定標準,不具有浮動性,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自通過會費標準決議之日起30日內,向全體會員公開。
第五十五條 會員會費的標準如下:
(一)會長單位年度會費20000元;
(二)副會長、監事長單位年度會費15000元;
(三)理事、監事單位年度會費6000元;
(四)一般單位會員年度會費3000元。
第五十六條 本會的收入及其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向會員大會公佈,接受會員大會的監督檢查。
第五十七條 經費來源屬於財政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應當接受財政、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佈。投入人對投入本會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
第五十八條 本會取得的收入除用於與本會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於本章程規定的非營利性或公益性事業,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五十九條 本會的財產及其孳息不得用於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等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本會的財產。工作人員的福利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具體由理事會按照國家相應的政策規定製定執行,從本會收入中支付。
第六十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六十一條 本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本會使用國家規定的票據。本會接受税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税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六十二條 本會財務實行統一核算,發生的各項經費在依法設置的會計帳薄上統一登記、核算。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另立會計賬簿。本會的資產,不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本會的銀行賬號、賬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未經理事會批准,不得以本會名義借貸,不得將公款借給外單位,不得以本會名義對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
第六十三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兼任出納,實行賬、錢、物分人管理。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財務人員的調動和離職,必須按《會計法》的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六十四條 本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六十五條 本會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對會計憑證、會計帳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會計憑證登記要清晰、工整,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所附原始憑證要求內容真實準確,取得的發票應為合法、有效。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接受,並向會長及法定代表人等相關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第六十六條 本會建立財務收支情況報告制度,定期向會長、理事會、監事會以及會員大會報告。受會員大會的監督檢查,同時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及其他職能部門為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需要提交有關業務活動或財務情況的報告時,本會予以配合。
第六十七條 本會按照登記管理機關要求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財務報告和本年度的工作安排,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檢查;按照登記管理機關重大事項報告的要求和指引,履行報告義務。
第六十八條 本會進行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應當進行財務審計。本會註銷清算前,應當進行清算財務審計。
第六十九條 本會要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將本會的相關信息和承諾服務內容向社會公佈,公開接受服務對象、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公開的內容、方式和範圍包括:
(一)社會團體財務制度、勞動用工制度等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的文本或展板,在單位相應的內設機構辦公室,以上牆張貼或懸掛的方式進行公開。
(二)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證書正本,以及經核准的章程(或章程摘要)、會費標準等相關信息的展板,在住所的醒目位置,以上牆懸掛的方式進行公開。
(三)本會登記基本信息及年度活動情況、工作報告、接受和使用捐贈(資助)等的有關情況,在相關媒體或廣州社會組織信息網上向社會公開。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七十條 本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並由理事會提出註銷動議: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會員大會決議解散的;
(三)協會發生分立、合併的;
(四)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工作的。
第七十一條 本會終止,須應當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
第七十二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協會應在清算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七十三條 本會完成清算工作後,應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完成註銷登記後即為終止。
第七十四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轉贈給與本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八章 附則
第七十五條 本章程經2021年1月12日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七十六條 本章程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第七十七條 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提交會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
第七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會理事會。
第七十九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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