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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鎖定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根據《廣州市機構改革方案》整合組建的廣州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行政單位,保留廣州市知識產權局牌子。廣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2019年1月23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掛牌。 [1] 
中文名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外文名
Guangzhou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成立時間
2019年1月23日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局級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展歷程

2023年4月14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與廣東財經大學簽訂《推動廣州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高質量發展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共同推動廣州市網絡經濟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創建工作格局。 [6]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構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有關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户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含知識產權、商務、鹽業領域)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負責牽頭建立全市跨部門聯合執法平台。承擔廣州市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全市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託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六、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擬訂並實施促進知識產權創造、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的政策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七、負責保護知識產權。擬訂並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知識產權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並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八、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
九、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定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行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組織開展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傷害監測工作。組織開展重點產品監督檢查,指導和協助產品質量的行業、區域和專業性監督。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規定級別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研判、核查處置、風險交流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監督、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的管理工作。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檢驗工作。承擔廣州口岸藥品進口備案工作。
十四、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和傷害監測工作。負責特種設備應急事件處置。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對比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建立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指導認證、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工作,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4]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務信息、議案提案辦理、機關後勤管理和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規範工作。
(二)綜合規劃處。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深化改革工作。擬定相關戰略和發展規劃並統籌實施和組織評估。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承擔並指導統計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綜合分析和市場環境評價。承擔重要綜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承擔推進高層次戰略合作相關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組織起草本部門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法治教育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四)財務處。研究制定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彙總編制機關和直屬單位部門預決算。統籌安排機關和直屬單位預算經費使用。負責市局機關的財務核算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等財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依法收取和上繳非税收入。負責財政票據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機關及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執法監督處。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市性影響、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導監督各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執法辦案信息系統管理。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市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工作。擬訂並實施全市年度打假工作方案。組織重點產品專項打假、打假重點區域專項整治。承辦市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六)協調與應急處。組織實施全局應急處理和應急值班工作。負責組織編制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應急演練和培訓。起草相關應急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方案草案。負責落實有關重大信息直報制度。負責組織、指導、實施全市有關事故、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有關產品安全隱患排查、研判與分析。負責統一收集、監測、分析相關產品輿情信息並提出應對處置建議,承擔輿情事項辦理情況的指導、督辦和上報。
(七)登記註冊一處(審批管理處)。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標準化建設和便利營商政策措施。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在黨委組織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小個專”黨建工作。協調政務服務窗口工作。
(八)註冊登記二處。負責廣州空港經濟區內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和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內企業、個體工商户的登記註冊及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上述範圍內市場主體的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管理、撤銷登記及吊銷營業執照等工作,出具資信證明。
(九)信用風險監管處。擬訂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承擔市場主體監管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組織開展產品、設備、裝置的傷害監測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和風險交流等工作。負責市場行為風險監測分析,建立重點領域風險監控機制。
(十)市場主體監督管理處。負責擬訂對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規範市場秩序的體系、制度和機制。開展社會治安綜治和社會建設工作,協助相關主管部門對市場主體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和指導、監督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的維護、規範。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登記。
(十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負責消費維權和消費者保護工作。指導查處商品消費和服務領域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絡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廣州市消費環境建設工作。
(十二)產品質量安全抽檢監測處。擬定並組織實施產品、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公佈抽檢結果及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產品、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三)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處。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省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傳銷、違法直銷大案要案。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依委託開展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配合對經營者集中進行反壟斷調查及其他相關工作,研究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我市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十四)標準化處。實施標準化戰略和政策措施。宣貫普及標準化知識。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的相關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的標準化工作。指導推進知識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負責地方標準的立項、審定、編號、發佈和複審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承擔商品條碼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配合做好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工作。
(十五)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擬訂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網絡交易平台和網絡經營主體的規範管理工作。協助開展網絡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打擊網絡交易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
(十六)廣告監督管理處。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和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協調廣告整治。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七)知識產權促進處。組織推進知識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市建設。擬訂促進知識產權創造、轉化實施和交易運營的激勵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和軍民融合工作。指導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知識產權代理執業監督工作。指導行業協會知識產權工作。統籌指導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指導落實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
(十八)知識產權保護處。負責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知識產權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全市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承擔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牽頭組織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商標印製和商標、專利代理違法行為。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九)質量發展處。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和規劃、品牌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負責產品宏觀質量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按規定權限組織開展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全市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形勢,制定並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組織開展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排查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區域和專業性監督。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工業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
(二十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處。擬訂推進國家、省、市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督促市有關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依法組織實施對市有關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評議、考核工作。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生產經營監管的綜合業務工作。
(二十二)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全市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制定食品、食品相關產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以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相關食品安全事故。監督指導行政許可與事中事後監管工作銜接,監督指導各區依法開展食品生產監管工作,履行監督管理責任。
(二十三)食品銷售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全市銷售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實施銷售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銷售環節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監督指導食品銷售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銷售環節食品(含肉品和食用農產品、林產品、水產品)監督管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計劃、履行監督管理責任。
(二十四)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餐飲環節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負責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評定工作。監督指導餐飲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對負有重大活動接待任務的餐飲服務單位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指導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五)藥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全市藥品、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制定全市藥品、化妝品監管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藥品、化妝品監管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和國家化妝品標準。組織實施對藥品、化妝品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開展藥品、化妝品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物濫用監測及安全用藥宣傳。配合市深化醫改藥品質量安全監管及社會醫療保險定點工作。
(二十六)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全市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制定全市醫療器械監管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醫療器械監管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開展醫療器械風險管理。
(二十七)特種承壓設備安全監察處。依職權實施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相關行政許可。依法組織實施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組織承壓類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負責承壓類特種設備應急事件處置,制訂相關應急救援預案。依法承擔承壓類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
(二十八)特種機電設備安全監察處。依職權實施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機電類特種設備相關行政許可。依法組織實施機電類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組織機電類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監督檢查。加強老舊電梯及舊樓加裝電梯涉及的電梯使用安全監察。負責機電類特種設備應急事件處置,制訂相關應急救援預案。依法承擔機電類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
(二十九)計量處。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統籌規劃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對計量標準、計量授權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推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承擔計量器具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和計量比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
(三十)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指導全市認證、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後監督管理。監督和管理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工作。組織開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組織對獲證產品和獲證組織的監督管理。
(三十一)科技與信息化處。編制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本系統技術機構整合和改革,提出技術機構建設規劃和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建設需求。負責本系統科技項目、科技普及、科技成果、重大技術改造和重大技術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工程項目、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市場監管系統信息化的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和指導檢查工作,負責推進全市市場監管業務信息系統的一體化,開展全市市場監管業務數據標準化和業務系統應用規範化。
(三十二)新聞宣傳與交流合作處。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新聞宣傳、新聞發佈管理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組織相關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工作。統籌協調涉外和港澳台等統戰、僑務、外事事宜。承辦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承擔援助援建、精準扶貧工作。參與開展對外談判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對外合作協議性文件簽署和執行工作。研究國際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發展動態。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三十三)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因私出國(境)人員審批管理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相關領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體系,組織、指導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三十四)離退休人員服務處。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三十五)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三十六)機關紀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市“小個專”黨委書記,機關黨委第一書記:趙軍明 [7] 
副局長、農工黨市委會主委(市正局級):江英橋 [8] 
黨組成員、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丁力 [9] 
黨組成員、副局長:吳少斌 [10]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延暉 [11] 
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二級巡視員:藍偉寧 [12]  [21] 
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王以彭 [13]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吳嶽德 [14] 
市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專業市場黨委專職副書記:古麗英 [15] 
一級調研員(市管):龍淵楊戈蒲暾羅雲春易兆會 [16-21]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9日,獲評2018至2020年度“廣東省文明單位”。 [3] 
2021年12月,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被授予“全國市場監管衞士”集體稱號。 [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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