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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鎖定
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廣州市增城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所屬部門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廣州市增城區

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日,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 [2] 

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內部安保、保密、信訪維穩、議案提案辦理、機關後勤管理和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化建設工作;研究制定本部門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政府採購、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本部門預決算;依法收取和上繳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款項收入等非税收入。
二、綜合督辦科
負責綜合協調和督辦工作。承擔新聞宣傳及重要事項的對外新聞發佈,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深化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戰略和發展規劃並統籌實施和組織評估。承擔並指導統計工作,負責登記、監管數據統計、分析和信息的綜合上報,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綜合分析和市場環境評價。承擔重要綜合性的調研和文件、文稿起草及把關工作。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承擔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與其它部門的協調和對本部門業務工作的督辦工作。負責擬訂、組織實施科普宣傳教育工作計劃。負責檢驗檢測工作的分析、彙總、上報。
三、政策法規科
負責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本部門的案件審核、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依法行政、法治教育工作。
四、執法監督科
負責擬訂本部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指揮、督查督辦有全區性影響、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導監督本部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指導本部門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執法辦案信息系統管理。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區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工作。
五、審批管理科
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組織指導相關科室和行政審批許可服務所依權限開展行政許可和備案工作,按事權劃分原則承擔範圍內的許可受理和審批發證工作。承擔本部門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標準化建設和便利營商政策措施。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在黨委組織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小個專”黨建工作。
六、信用風險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信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管理和使用。組織實施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承擔市場主體監管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對市場行為進行風險監測分析,建立重點領域風險監控機制。負責統籌推進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設。
七、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科
負責擬定對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規範市場秩序的體系、制度和機制。配合主管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治和社會建設工作,協助相關主管部門對市場主體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依法查處職責範圍內的無照無證經營行為。負責和指導、監督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的維護、規範。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八、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負責消費維權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商品消費和服務領域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絡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區消費環境建設工作。
九、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科
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及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配合開展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十、標準化科
實施標準化戰略和政策措施。宣貫普及標準化知識。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的相關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的標準化工作。指導推進知識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承擔商品條碼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配合做好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工作。
十一、廣告監督管理科
擬定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核發廣告發布登記通知書。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和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協調廣告整治。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二、知識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分析區域知識產權發展動態;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協調指導知識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立;負責全區發明創造和專利運用;組織實施全區知識產權工作發展規劃,承擔專利統計工作;管理、監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組織重大專項技術實施;負責各級專利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的申報和管理;指導全區的專利信息和服務工作,推進全區專利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工作,管理和規範專利市場;負責對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評估機構的設立進行備案和管理,指導專利中介機構和專利許可貿易中的有關工作,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促進專利技術交易和產業化、開展專利質押融資、推動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負責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區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組織商標和特殊標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註冊商標、特殊標誌及官方標誌專用權;組織指導查處商標及專利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商標印製和商標代理活動。
十三、質量發展科
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和規劃、品牌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負責產品宏觀質量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按規定權限開展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服務質量監測工作。
十四、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區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形勢,制定並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組織開展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排查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區域和專業性監督。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工業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工作。組織對獲證產品和獲證組織的監督管理。
十五、食品安全協調科
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擬定全區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鎮街和各有關單位開展相關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督促各鎮街和區各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並依法組織實施對各鎮街和區各有關部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評議、考核工作;推動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和風險交流等工作。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六、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區生產環節食品(含食品相關產品、保健食品、食鹽)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度、計劃;監督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指導、協調區局派出機構按規定職責依法開展食品生產監管工作,履行監督管理責任;配合開展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事故調查。
十七、食品銷售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研判全區銷售環節食品(含保健食品、食鹽)安全形勢、存在的風險隱患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銷售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計劃;擬訂並組織落實食品銷售環節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監督指導食品銷售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指導全區銷售環節食品(含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派出機構履行食品銷售環節監管職責;組織實施銷售環節食品質量監督抽檢工作。
十八、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餐飲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定並組織實施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計劃;組織實施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落實食品餐飲環節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指導、協調區局派出機構按規定開展餐飲環節食品(含保健食品、食鹽)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餐飲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組織實施餐飲環節食品監督抽檢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工作;配合餐飲環節食品安全事故調查。
十九、藥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區藥品、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建議,擬訂全區藥品、化妝品的監管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藥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藥品、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指導、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化妝品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統籌實施全區藥品、化妝品質量的監督抽檢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和國家化妝品標準;負責本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指導監督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實施;開展藥品、化妝品風險管理;配合市局開展藥物濫用監測上報工作及開展安全用藥宣傳。
二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區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全區醫療器械監管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指導全區醫療器械監管工作;指導、組織實施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醫療器械質量的監督抽檢工作;負責本區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相關工作;開展醫療器械風險管理。
二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依法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組織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負責特種設備應急事件處置,制訂相關應急救援預案。依法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十二、計量科
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對計量標準實施證後監督管理,組織量值傳遞和計量比對工作。推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承擔計量器具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後監督管理。指導全區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二十三、綜合執法一科(掛綜合執法一大隊牌子)
承擔輿情監控和應對、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全局應急處置和應急值班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局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應急演練和培訓。起草相關應急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方案草案。負責落實有關重大信息直報制度。負責組織、指導實施本部門有關事故、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和對外信息發佈。負責組織實施市場監管安全風險隱患排查、研究與分析。負責統一收集、監測、分析相關產品輿情信息並提出應對處置建議,承擔輿情事項辦理情況的指導、督辦和上報。負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的價格收費、商務等行政執法工作;完成區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綜合執法二科(掛綜合執法二大隊牌子)
負責依法查處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等相關違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違法案件;完成區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綜合執法三科(掛綜合執法三大隊牌子)
負責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違法廣告、格式合同、侵犯消費者權益、登記註冊、網絡交易等違反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違法案件;負責依法查處產品質量、標準化、計量、特種設備等違反質量技術監督的法律、法規、規章的違法案件;負責依法查處侵犯專利知識產權的違法案件;完成區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公費醫療、工資福利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因私出國(境)人員審批管理、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4] 

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開展市場監管領域內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户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實施市場監管(含知識產權、商務、鹽業領域)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依法查處職責範圍內的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負責牽頭建立全區跨部門聯合執法平台。承擔區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合同欺詐、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指導全區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職責範圍內的無照無證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市場監管職責範圍內的公平競爭執法,協助配合反壟斷執法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市場監管職責範圍內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協助配合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負責市場監管職責範圍內的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六)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組織實施促進知識產權創造、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和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七)負責保護知識產權。組織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知識產權制度措施。實施上級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依權限開展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八)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
(九)負責宏觀質量管理。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區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行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按規定權限開展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檢查、風險監控和傷害監測工作。組織開展重點產品監督檢查,指導和協助產品質量的行業、區域和專業性監督管理。貫徹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纖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規定級別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食品安全追溯工作。
組織開展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研判、核查處置、風險信息交流溝通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監督、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權限範圍內的藥品、醫療器械相關行政審批及備案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本區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區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抽檢檢驗工作。
(十四)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和傷害監測工作。負責特種設備應急事件處置。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六)負責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全區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工作,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3] 

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張應泉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