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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所屬部門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廣州市增城區
現任領導
嚴立棟(局長)

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擬訂統籌本區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組織實施高等院校和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關於境外人員到本區就業管理政策;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四)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符合區產業發展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管理。
(五)負責建立統籌本區覆蓋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統籌城鄉社會保險(含城鄉社會醫療保險),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職工年金制度。
(六)負責區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企業退休人員管理,建立和完善相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體系。
(七)負責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政策,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僱員、聘員管理工作。
(九)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擔博士後管理;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評價和培養;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綜合管理,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十)擬訂人力資源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實施統籌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和統計;牽頭組織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科學技術研究與交流合作。
(十四)指導、監督和檢查各鎮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合署辦公)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落實;統籌協調全局工作和督辦重大工作事項;擬訂全局幹部人事管理辦法、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局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負責局系統安全生產、保衞、綜治、離退休人員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機關辦文辦會、保密、機要、檔案、印章刻制管理、接待、政務公開、信息化管理,日常綜合性業務材料起草;統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宣傳和輿情應對,機關、事(企)業單位組織協調應急管理以及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協調和牽頭督辦工作;負責局黨委及局紀檢監察日常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黨羣工作;聯繫和指導局工會、共青團、婦委工作。
二、審批管理科(政策法規科合署辦公)
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本部門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優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行政審批標準化和信息化、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牽頭組織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報送、統計等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和理論動態、應用性研究,組織業務理論學習和學術交流,提出促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政策性建議;負責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性文件、材料的起草;牽頭組織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實施;負責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審核;組織政策法規培訓、諮詢與普法工作;承辦局系統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檢查指導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實施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組織實施;承辦對外宣傳工作。
三、就業與職業能力建設科
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擬訂符合產業發展的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和業務開展;負責區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管理和服務,全區技工教育的規劃、實施和管理工作,協助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本轄區內民辦技工學校的管理;負責全區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統籌、管理和服務,全區職業技能鑑定、監督、管理和服務,本區公共實訓基地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工作;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組織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擬訂職業技能人才培養和技能競賽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實施統籌城鄉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的規劃,管理職業中介服務機構;組織實施人力資源調配規劃和本區大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和本區就業援助和特殊羣體就業政策;承辦高技能人才的引進、安置以及企業職工流轉安置、統籌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農民工勞動保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組織實施港澳台人員就業許可審批辦法;負責對口扶貧和跨地區就業協作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貫徹落實就業和創業相關政策;組織開展創業宣傳活動,開發創業指導技術,提供系統完善的創業服務,指導創業項目徵集、評估和推介工作,為創業者搭建綜合創業服務平台;承擔全區創業帶動就業和創建國家創業型城市具體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和指導檢查等工作;承擔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養老保險科
實施全區養老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執行上級養老保險政策、法規;實施本區補充城鄉養老政策、辦法和實施細則;實施養老保險工作事務性管理的有關辦法和實施細則;負責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承辦全區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的視同繳費年限初審、早期離開國有企業人員、知青和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年限初審、軍齡視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初審、提前退休人員的退休受理初審;負責養老、失業保險政策的收集、調研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和職業年金制度的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失業保險政策、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失業保險基金使用和管理;實施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政策;組織實施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疾病、生育、死亡等有關待遇;負責參保人退休申領養老保險待遇核發及退休人員特殊待遇核發;實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規劃和標準;指導、監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五、工傷保險科
實施統籌城鄉醫療保險發展規劃、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有關標準;實施醫療保險管理辦法、醫療保險基金徵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實施醫療保險統籌辦法、個人帳户管理和相應基金管理辦法;監督實施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支付標準的管理和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認定、費用結算辦法;擬訂公費醫療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鄉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工傷、生育保險的發展規劃、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給付標準;承辦全區工傷認定和調處工作事宜、實施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管理;承辦工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六、勞動關係科
實施勞動關係調整政策、制度和規範勞動合同管理,負責集體合同審查、備案;實施和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體系;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範制度;負責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協調和調解工作;指導勞動關係調處工作;審核區屬企業關閉、破產、改制等職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導協調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指導勞動標準制訂工作;監督實施本區勞務派遣、企業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相關政策及辦法。
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負責本區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其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管理,按管理權限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的審核備案事宜;負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軍家屬(非公務員)安置;承擔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的增人計劃、調配、考核、獎懲、統計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政策;實施機關事業單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崗位等級規範。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教育及規劃工作;承辦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的崗前培訓工作;擬訂全區人才發展規劃,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負責引進人才的入户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僱員、聘員的管理工作。
八、工資福利科
負責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及企業勞動工資政策;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承擔區直、鎮(街)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變動審核,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協助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繳納職業年金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單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試用(見習)期人員的工資福利管理;負責企業工資結構、水平的調查工作;執行本區企業最低工資政策、標準和內部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擬訂工資指導線及相應政策;統計併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及人工成本;指導、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企業工資總額、工資標準審核和工資宏觀調控工作;綜合協調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負責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承辦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本區企業軍轉幹部、區管企業幹部退休管理工作。
九、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政策,統籌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價和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政策;組織全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指導和管理本區各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工作;指導管理各類專業技術執(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各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核准發證;指導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承擔培養和引進本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本區博士後管理工作;承擔區職稱改革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廣州市增城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科(掛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牌子)
負責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規劃、政策、制度和執法規範;查處勞資糾紛案件和處理勞資糾紛羣體性突發事件;建議健全勞動保障監察網絡體系;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承辦對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行為進行處理和處罰事宜;指導和監督下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勞動監察工作。 [2] 

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單位

一、廣州市增城區就業服務中心
主要任務: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本區就業創業等政策法規並提出實施意見建議;做好就業創業服務管理,督促和檢查基層就業服務工作;協助建設全區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平台和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實施就業困難羣體的就業幫扶和援助,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協助監督管理公益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民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中介);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用工招聘和其他公共就業服務;協助落實對口扶貧和跨地區就業協作;負責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和企業信息庫;辦理失業就業登記、監控和統計就業失業數據、招用流動人員錄用備案、失業人員個人檔案管理;負責審核台港澳人員就業許可及本區就業的外國人員就業服務管理;協助監督管理企業招用異地務工人員,開展企業用工監測和異地務工人員流動情況監控工作;承辦廣州市增城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廣州市增城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廣州市及本區年度就業目標考核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廣州市增城區社會保險服務管理中心(掛廣州市增城區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主要任務: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廣州市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提出實施意見建議;負責全區職工社會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業務經辦工作,並進行統一管理和知道;負責全區社會保險業務管理、監督檢查和內控管理;貫徹有關公費醫療管理方針政策和規定,擬訂並落實具體實施辦法;加強社會保險政策宣傳、培訓;承擔上級業務部門和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廣州市增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掛廣州市增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牌子)
主要任務:貫徹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有關法規、政策和制度、規範,指導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及調解仲裁工作;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管理工作;承擔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工作;開庭審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隊伍建設、培訓和管理;協調、指導基層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機制;承擔局機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廣州市增城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掛廣州市增城區人才服務中心牌子)
主要任務:負責全區企業人才綜合服務工作;負責建立人才信息數據庫;負責企事業單位人事行政掛靠、人事代理;辦理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調配手續;負責人才引進的流動黨員管理工作;負責企業經營人才資源開發;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聘員管理工作;受局機關委託,負責受理人才服務中介許可審批業務;具體實施全區人才引進、入户和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廣州市增城區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廣州市增城區退休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合署辦公)
主要任務: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政策;擬訂全區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檢查評估;承擔全區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的統籌、組織和協調,監督、檢查和指導各鎮街、社區(居委會)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牽頭建立覆蓋城鄉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組織規劃社會化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負責調查研究全區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動態和問題;負責全區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情況收集、分析和報告;負責企業移交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審核報批;負責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申請困難補助資金備案;審核全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生活困難補貼工作;組織全區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開展“六個老有”活動;承擔局機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廣州市增城區城鄉社會養老保險服務管理中心
主要任務:貫徹國家、省和市有關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等法律、法規、政策,並提出實施意見建議;指導協調鎮街、村居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含養老保險費徵繳和待遇核發);指導、督促和檢查基層經辦機構的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工作;負責徵地項目報批前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廣州市增城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辦公室
主要任務:負責起草全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方案、章程及有關管理制度並檢查督促實施;負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徵繳、監督和管理基金和保障救助基金;做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指導各鎮街開展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加強從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承擔局機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廣州市增城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辦公室
主要任務:參與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工作規範和實施方案;核對並接收各統發單位工資數據,對工資變動調整、規範津貼發放工作;負責各鎮街、基層衞生單位工資統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改革性補貼(含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物業管理補貼與房屋維修基金等)的審核與管理;組織全區工資統發工作人員的操作、指導和培訓;負責工資統發檔案資料的接受、整理和歸檔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掛廣州市增城區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牌子)
主要任務:組織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的發展規劃、政策及管理辦法;組織、指導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推進信息系統向基層經辦服務網點及相關單位延伸使用;統籌協調製定全區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相關技術應用標準;組織統籌全市人力資源重大信息化工程項目建設;負責全區人力資源信息化工程項目立項、驗收初審;負責全區人力資源信息安全保護體系建設和信息安全管理的統籌協調;承擔局電子政務建設的組織協調和推廣應用;協調做好全區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基礎設施和設備管理;負責各類人事、工資統計信息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設宣傳教育;承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統計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關於社會保障(市民)卡管理的政策規定;提出社會保障(市民)卡管理辦法、業務操作流程、建設方案及規則的建議,執行廣州市社會保障(市民)卡工作的技術標準規範;負責本區社會保障(市民)卡的信息採集、製作、發行、安全管理等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應用、政府公共服務、異地業務等“一卡通”應用推廣的任務;負責合作銀行、制卡商、信息系統運營維護商的業務協調工作;組織本區社會保障(市民)卡的業務宣傳及經辦培訓。
十、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培訓中心
主要任務: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專門業務培訓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承擔全區就業培訓、技能培訓、就業訓練等服務管理;負責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培訓機構的業務;負責處理全區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的政策諮詢、調查取證、工傷認定和檔案資料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因工勞動能力鑑定和聯繫協調工傷康復治療;非因工退休人員勞動能力鑑定的政策諮詢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一、廣州市增城區工傷事故處理中心
主要任務:負責處理全區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的調整取證和工傷認定等工作。
十二、廣州市增城區職業技能鑑定所
主要任務:按照國家、省、廣州市政策規定,實施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職業技能培訓考評人員的培訓、考核和資格認定;負責職業技能鑑定的考務管理;負責鑑定質量的技術評估、諮詢服務;承擔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 

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嚴立棟 [4-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