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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

鎖定
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的地址為廣州市黃埔區開創大道2832號。
中文名
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
外文名
Guangzhou Public Security Bureau Huangpu Branch
別    名
黃埔公安
主管部門
廣州市公安局
內設機構 [1] 
(一)綜合管理機構(3個)
1.政工辦公室
2.監督室
3.警務保障室
(二)執法勤務機構(16個)
1.指揮中心
2.法制大隊
3.國內安全保衞大隊
4.網絡警察大隊
5.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6.巡特警大隊
7.治安管理大隊
8.防火監督大隊
9.刑事警察大隊
10.交通警察大隊
11.人口管理大隊
12.禁毒大隊
13.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大隊
14.預審大隊
15.看守所
16.拘留所
(三)派出機構(18個)
1.黃埔派出所
2.大沙派出所
3.魚珠派出所
4.南崗派出所
5.穗東派出所
6.文衝派出所
7.紅山派出所
8.長洲派出所
9.夏港派出所
10.雲埔派出所
11.聯和派出所
12.蘿崗派出所
13.永和派出所
14.九佛派出所
15.新龍派出所
16.生物島派出所
17.長嶺派出所
18.龍湖派出所

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機構設置

(一)指揮中心:負責分局公安行動指揮和綜合業務領導;協助分局領導實施指揮;負責掌握公安工作情況和開展調研工作;協調處理緊急警務,承擔授權的有關指揮協調工作;受理“110”報警案件,並進行先期處置;承擔分局的文秘、督辦、保密、機要通信、檔案管理、調研、宣傳、信訪等工作;負責分局綜合情報信息的建設、管理和研判工作;負責分局公安科技管理工作;負責分局公安有線通信、無線通信、視頻監控、計算機以及各類信息應用系統和通信裝備的規劃、建設、管理、維護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工作。
(二)監督室:負責分局紀律檢查、行政監察、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檢查分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查處分局內部的違紀案件;實施對本區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落實警務規範的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三)法制大隊(與審批管理科合署):負責分局公安法制建設工作;承擔各類送審案件的審核、監督工作;組織、承擔公安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公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分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分局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分局公共服務事項管理、政務公開、12345熱線服務、網上辦事大廳等工作。 
(四)網絡警察大隊:負責轄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和組織協調偵辦涉網案件等工作。
(五)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財產等經濟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工作。
(六)巡邏警察大隊:負責處置暴力恐怖犯罪;處置嚴重暴力性犯罪;處置暴亂、騷亂事件;處置大規模流氓滋擾等重大治安事件;處置對抗性強的羣體性事件;擔負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負責對轄區現行犯罪的打擊及案件偵破工作,指導、協調派出所開展便衣偵查工作。
(七)治安管理大隊(防火監督大隊):負責和指導全區治安防範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負責對槍支、彈藥、民用爆炸物品、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對特種行業的治安管理工作;負責養犬登記及年審工作;辦理治安部門負責的刑事案件和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協助市公安局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市主要領導、市領導集體在轄區活動期間的警衞工作;負責在轄區召開的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和大型羣眾活動安全保衞工作;負責對保安行業的管理監督工作。依法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開展和指導安全防火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八)刑事警察大隊:負責對發生在轄區的有關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犯罪情報資料、檔案工作,負責刑事偵察技術建設工作,並提供服務保障。
(九)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黃埔大隊:負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按權限負責對機動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登記和核發牌證,以及對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考核和管理;負責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安裝和維修;參與有關道路交通建設的規劃、審核工作。
(十)人口管理大隊(户政管理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貫徹、執行有關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公民因私出境申請的受理、審核工作;負責外國人、華僑、港澳台人員在轄區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執行國家有關户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常住人口、外來人口管理工作;負責人口信息數據庫建設和人口統計工作;負責居民身份證、邊境通行證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門牌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正規化建設,組織落實派出所等級評定等有關工作,指導社區警務建設和治保會、羣眾治安聯防隊伍、治安員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禁毒大隊: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禁毒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轄區毒品犯罪動態並分析、研究和提出對策,負責轄區內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指導、協調轄區分局相關執法勤務機構和派出機構開展禁毒工作的職責;組織、指導、協調禁毒工作,研究禁毒對策,提出決策建議及方案,負責國家、省、市禁毒部門佈置的各項工作,承擔區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大隊:貫徹執行有關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工作的法律、法規;掌握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動態,研究、制定預防和打擊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活動的對策、方案;負責轄區內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案件以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案件的偵查工作;依法履行涉及食品藥品安全與環境資源保護方面的公安行政處罰權;負責與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環境監管等相關部門建立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犯罪與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工作合作機制,並對相關部門發現的涉嫌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線索進行查處;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預審大隊:負責分局偵辦的重大案件的預審工作;承辦重大疑難案件的審理工作。
(十四)黃埔區看守所:負責對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判決待送人犯的羈押、管理工作。
(十五)黃埔區拘留所:負責行政拘留人員的監管工作。
(十六)公安派出所: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管理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指導、監督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衞工作;負責轄區內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宣傳、發動、組織、指導羣眾開展安全防範工作;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係明顯、案情簡單的刑事案件,並協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辦理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參與火災、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接受羣眾報警、求助,為羣眾提供服務。
黃埔派出所
大沙派出所
魚珠派出所
南崗派出所
穗東派出所
文衝派出所
紅山派出所
長洲派出所
夏港派出所
雲埔派出所
聯和派出所
蘿崗派出所
永和派出所
九佛派出所
新龍派出所 [1] 
龍湖派出所
生物島派出所

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治安管理大隊獲“廣州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