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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鎖定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是廣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之一。 [1] 
[2] 
中文名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辦公地址
廣州市荔灣路147號觀湖雅軒2樓
性    質
廣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之一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來穗人員(非本市市區户籍人員,含來穗外國人)服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的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規定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全市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工作,參與有關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的考核工作;牽頭協調市、區推進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負責研究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重大問題並提出決策建議。
三、負責統籌協調並具體實施廣州市積分制入户工作;參與調控來穗人員規模的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出租屋流動人員管理專項經費年度使用計劃。
四、負責界定來穗人員享受子女入學等優惠服務的資格;負責來穗人員在行業評優推先中的組織協調工作;協調推進和完善來穗人員的公共服務體系。
五、負責開展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受理來穗人員諮詢和投訴並督促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做好來穗人員的服務、培訓和權益保障等工作。
六、負責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收集、登記、統計和分析全市來穗人員有關信息。
七、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出租房屋税收徵管,來穗人員計劃生育,户口登記、居住證發放、出租房屋管理整治、日常巡查、社會治安綜合整治等工作。
八、指導各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工作;加強全市來穗人員和出租屋管理員隊伍建設。
九、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關社會服務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督辦、安全保衞、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劃生育、黨羣工作;組織編制出租屋流動人員管理專項經費年度使用計劃;承擔局領導交辦的日常政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掛研究室牌子)
研究擬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的政策、文件;起草來穗人員服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的發展規劃和規範標準;對有關部門起草的涉及來穗人員服務管理的政策建議及規範性文件提出相關意見建議;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組織協調解決來穗人員服務管理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創新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牽頭推進市、區、街(鎮)、居(村)四級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體制建設。
三、服務促進處
協調推進和完善來穗人員的公共服務體系;負責界定來穗人員享受積分入户、子女入學等優惠服務的資格;參與通過積分享受職業培訓、醫療、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務的資格確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居住證社會功能拓展應用;負責制定來穗人員及其服務管理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來穗人員在行業性評優推先的工作;督促有關部門、駐穗機構、社會組織等做好來穗人員的權益保障工作;受理來穗人員諮詢和投訴並督促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負責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信息平台的規劃、建設、維護,指導區來穗人員信息化建設;牽頭推進各部門涉及來穗人員服務管理的信息資源整合和共享;會同有關部門建設來穗人員誠信體系。
四、協調指導處
牽頭建立指導督促、協調聯動機制;協調做好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出租房屋税收徵管,來穗人員户口登記、居住證發放等相關工作;組織建立完善出租屋巡查、告知、查處、反饋及責任追究工作機制並指導監督落實;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做好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整治、計劃生育、來穗外國人服務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工作;指導、監督專項經費的使用;指導、監督全市來穗人員和出租屋管理員隊伍建設; 承擔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現任領導

郭光前:二級巡視員
李培龍:一級調研員
嶽君朋:一級調研員
參考資料: [5-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