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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商團

鎖定
廣州地區商人建立的一武裝團體。清末民初,廣東交通梗塞,盜匪出沒繁多,廣州地區商人遂於1912年結資建立商團,協助警察,站崗警衞。因此在前期是一個商人自衞團體。1922年,匯豐銀行廣州分行買辦陳廉伯和佛山大地主陳恭受成為商團頭目後,美帝國主義開始利用商團。商團發展為擁有數千人的反革命武裝。1924年8月,商團舉行廣東全省罷市。10月10日又開槍打死打傷數十名慶祝辛亥革命的遊行羣眾,並準備配合陳炯明奪取廣州革命政權。在這種情況下,廣州革命政府下令解散廣州商團,鎮壓了商團叛亂。該組織遂告瓦解。 [1] 
中文名
廣州商團
成立時間
1912年

廣州商團成立與發展

1912年成立於廣州。前期為保護經商、打擊盜匪的商人自衞組織。成立之初,規定只許資本家、店老闆、少老闆及主要店員司理、掌櫃等參加,後不斷膨脹,到1921年,廣州商團擴充到四百餘人。市內設總團,下設十個分團。廣州附近的佛山、江門、順德、九江、肇慶等地亦設有商團,並與廣州商團互通聲氣。
1922年英國匯豐銀行駐廣州買辦陳廉伯任團長,全面控制商團領導權,將其變為帝國主義的工具和反革命武裝集團,並恣意擴充勢力完善武備,到1923年發展到三千餘眾。其任務是協助警察站崗、維持市面秩序。為維護帝國主義的利益充當鷹犬鎮壓民眾。
1924年1月國民改組後,英帝國主義以大量金錢、軍火支持該團進行顛覆活動,發動罷市,同年8月陳廉伯指使商團向孫中山請願,並在各省煽動罷市,10月10日,陳廉伯勾結佛山大地主陳恭緩、組織商團在廣州公開叛亂,企圖和軍閥陳炯明合夥推翻廣東革命政府,建立所謂商人政府。孫中山在中國共產黨幫助和工農羣眾的支持下,一舉粉碎商團軍的進攻,鎮壓了叛亂,解散了商團組織。 [2] 

廣州商團廣州商團事件與商團的解散

廣州商團事件的過程

1924年國共合作聯合戰線建立後,陳在香港英國殖民當局唆使下大肆攻擊孫中山的革命政策,煽動商民對抗革命政府。5月底陳等在廣州擅自召集廣東全省商鄉團聯防會議,拼湊成立由陳廉伯任總長、鄧介石、陳恭受任副總長的“廣東省商團軍聯防總部”,妄圖以商團武力推倒孫中山的革命政府,另組“商人政府”。
8月11日廣州革命政府扣留了商團私運的大批軍火,並揭露商團頭目的陰謀。陳廉伯以“扣械”事件為反對孫中山革命政府的藉口,大造反孫反共輿論。8月12、15日商團軍代表兩次向大元帥府請願,要求發還扣留的軍火;8月22日後更脅迫佛山及廣州等埠商民罷市、拒收政府紙幣、拒不納税;聯防總部遷到佛山後又命令各屬商鄉團來省作亂。孫中山對陳廉伯操縱廣州商團進行的謀叛活動,一度採取嚴厲措施:8月12日接見商團請願代表,指出陳等顛覆政府的罪證,勸商團同人猛省;15日指令商團代表靜候政府解決“扣械”問題,20日派鄧彥華赴商團總部,進一步揭露陳的陰謀,曉諭發還“扣械”辦法;陳等煽動的罷市事件發生後,命省長廖仲愷下令通緝陳廉伯、陳恭受,抄沒兩陳之家產,並接見商團代表嚴令立即取消罷市;在軍政聯席會上主張武力制止罷市和嚴辦商團,並於會後發佈飭商民開業令。當英國當局支持商團作亂和對革命政府進行武力恐嚇與干涉時,孫於9月初發表《為廣州商團事件對外宣言》、《致麥克唐納電》,予以強烈抗議和譴責。然而,當時國民黨中央和革命政府內部對處置商團態度並不一致。孫於9月13日赴韶關督師北伐後,又對廣州商團採取容忍態度。9月15日陳廉伯、陳恭受通電錶示擁護孫大元帥和廣州革命政府後,孫於19日令省長公署取消對兩陳的通緝令,發還其家產。後孫又令範石生、李福林等在商團繳足北伐經費、改組立案後,可辦理髮還一部分“扣械”。
10月初商團頭目為索還團械準備發動第二次全省罷市時,孫仍諭大本營秘書處致函商團,曉諭政府發還團械辦法及誠意,10月9日又令胡漢民、李福林等依李所擬辦法發還團械。當晚李奉孫命令到黃埔軍校運回槍支4000多杆、子彈12萬多發,於次日中午在廣州西濠口交商團代表收領。商團軍領械後即屠殺雙十節遊行的民眾,發動武裝叛亂。事發後,孫在韶關多次電令蔣介石、廖仲愷、胡漢民、許崇智等火速平定商團叛亂,還令北伐軍一部回師廣州戡亂。
10月15日革命政府軍隊攻佔西關商團總部,商團軍潰散。革命政府又消滅商團軍殘餘,並依孫的命令通緝陳廉伯等首惡分子10多人。至此,廣州商團叛亂被蕩平。 [3] 

廣州商團事件的研究

一部分學者們認為事件的發生是英帝國主義勾結和利用廣東買辦階級控制的商團造成的。他們還從領導人之間的政策分歧角度進行研究,認為革命營壘內部的左派與右派及軍閥的鬥爭使得事件變得曲折複雜。他們認為商團事件考驗了革命,考驗了孫中山和廣州革命政府。最終孫中山在關鍵時刻對商團叛亂進行了鎮壓,從而鞏固和發展了革命策源地。 [6]  還有學者分析了事件對孫中山的思想上的衝擊,認為孫中山在平定商團叛亂中“旗幟鮮明地抵抗‘帝國主義干涉中國',義正詞嚴地揭露和遣責地主買辦資產階級託命於外人” [7] 
同時也有學者認為:促成商團事變,特別是最後演變成武裝衝突,其中有很多偶然因素(例如商團討論聯防後不久軍械即運到;政府兩次即將同商團達成妥協,都因偶發事件而未果)。但是,雙方矛盾積鬱已久,扣械不過是促使其爆發而已。孫中山要堅持其全國革命的目標,要進行軍事鬥爭維持龐大的軍隊,既不可能改變其根本政策,也不可能減少税收。政府雖然以各種方式向商人否認“共產”的傳聞,在税收政策上一再暫時讓步,但不可能令商人完全放心和滿意。廣州商人不會輕易放棄民元以來取得的獨立地位,必然極力抗爭。因此,即使沒有扣械事件,政府會找出其他理由解決商團問題,而商團和廣州商界也會因別的藉口同廣東政府發生嚴重對抗。 [5]  廣州商團動亂的前因是歷經戰亂的商民平亂居安心理受到衝擊,裂變為急性膨脹的參政意識從而興起反政府活動;而觸發暴亂的誘因卻與廣州政府奉行軍事救國路線導致社會動盪,以及孫中山北伐決策的失機直接有關。 [4] 
自1956年來,學者陸續發表文章文章,從事件發生的社會背景,商人羣體,廣東政府、國民黨、共產國際、中國共產黨、廣州工人、英國政府、港英當局與商團事件的關係,以及史料等多個方面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學界對商團事件的認識從對革命語境下的武裝叛亂的簡單化定性,發展到對國家權力真空與市民政治理念成長的關係,中國革命方式的轉變,乃至蘇俄運作中國革命等國際因素的深層次思考。 [8] 
參考資料
  • 1.    李松林主編;王樹蔭,齊福霖,許曉軍副主編.中國國民黨史大辭典:安徽人民出版社,1993-08
  • 2.    章紹嗣主編.中國現代社團辭典: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08
  • 3.    廣州商團事件 - 相關事件 - 孫中山故居紀念館  .孫中山故居紀念館[引用日期2022-10-23]
  • 4.    吳羣力.“廣州商團事件”鳥瞰[J].廣東史志,1994(04):65-70.
  • 5.    邱捷.廣州商團與商團事變—從商人團體角度的再探討[J].中國現代史(人大複印),2002,
  • 6.    張磊.孫中山與廣州商團叛亂[J].學術月刊,1979(10):51-58.DOI:10.19862/j.cnki.xsyk.1979.10.008.
  • 7.    李正心.從平定商團叛亂事件看孫中山民族革命思想的發展[J].河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1(03):53-60.
  • 8.    曲兆強.大陸學界對廣州商團事件的研究綜述[J].廣東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2,21(04):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