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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商團事變

鎖定
廣州商團事變,指1924年10月孫中山革命政府平息廣州商團叛亂的事件。
中文名
廣州商團事變
外文名
Canton Merchant Volunteers Corps Uprising
發生時間
1924年8月 至 1924年10月
發生地點
廣州市
廣州商團成立於1912年,在一段時期內是廣州商民維持社會治安、保護商家生命財產安全的自衞武裝。
1919年,匯豐銀行廣州分行買辦陳廉伯接任商團團長後,廣州商團不斷擴充實力,政治傾向日趨反動,逐步演變為買辦階級反對孫中山革命政府的工具。
1924年,國共合作聯合戰線建立後,陳廉伯在香港英國殖民當局唆使下大肆攻擊孫中山的革命政策,煽動商民對抗革命政府。
5月底,陳廉伯等在廣州擅自召集廣東全省商鄉團聯防會議,拼湊成立“廣東省商團軍聯防總部”,陳廉伯任總長,鄧介石、陳恭受任副總長,妄圖以商團武力推倒孫中山革命政府,另組“商人政府”。
8月11日,廣州革命政府扣留商團私運的大批軍火,並揭露商團頭目的陰謀。陳廉伯以“扣械”事件為反對孫中山革命政府的藉口,大造反孫反共輿論。
8月12、15日,商團軍代表2次向大元帥府請願,要求發還扣留的軍火。12日,孫中山接見商團請願代表,指出陳廉伯等顛覆政府的罪證,勸商團同人猛省。15日,指令商團代表靜候政府解決“扣械”問題。20日,派鄧彥華赴商團總部,進一步揭露陳廉伯的陰謀,曉諭發還“扣械”辦法。22日後,商團更脅迫佛山及廣州等埠商民罷市、拒收政府紙幣、拒不納税;聯防總部遷到佛山後又命令各屬商鄉團來省作亂。
陳廉伯等煽動的罷市事件發生後,孫中山命省長廖仲愷下令通緝陳廉伯、陳恭受,抄沒兩陳之家產,並接見商團代表,嚴令立即取消罷市;在軍政聯席會上主張武力制止罷市和嚴辦商團,並於會後發佈飭商民開業令。
英國當局支持商團作亂,並對革命政府進行武力恐嚇和干涉。孫中山於9月初發表《為廣州商團事件對外宣言》、《致麥克唐納電》,予以強烈抗議和譴責。
然而,國民黨中央和革命政府內部對處置商團態度並不一致。孫中山於9月13日赴韶關督師北伐後,又對廣州商團採取容忍態度。
9月15日,陳廉伯、陳恭受通電錶示擁護孫中山大元帥和廣州革命政府。19日,孫中山令省長公署取消對兩陳的通緝令,發還其家產。後孫中山又令範石生、李福林等在商團繳足北伐經費、改組立案後,發還一部分“扣械”。
10月初,商團頭目為索還團械準備發動第二次全省罷市時,孫中山仍諭大本營秘書處致函商團,曉諭政府發還團械辦法及誠意。10月9日,又令胡漢民、李福林等依李所擬辦法發還團械。當晚李福林奉孫中山命令到黃埔軍校運回槍支4000多杆、子彈12萬多發,於次日中午在廣州西濠口交商團代表收領。商團軍領械後即屠殺雙十節遊行的民眾,發動武裝叛亂。事發後,孫中山在韶關多次電令蔣介石、廖仲愷、胡漢民、許崇智等火速平定商團叛亂,還令北伐軍一部回師廣州戡亂。
10月15日,革命政府軍隊攻佔西關商團總部,商團軍潰散。革命政府又消滅商團軍殘餘,並依孫中山的命令通緝陳廉伯等首惡分子10多人。至此,廣州商團叛亂被蕩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