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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物處理系統

鎖定
廢物處理系統,對放射性“三廢”進行處理的裝置。放射性“三廢”指:冷卻劑及其中雜質、冷卻劑浸潤的設備和管系所生成的腐蝕產物及反應堆周圍的空氣等在中子輻照下可產生放射性同位素;燃料元件包殼破損,裂變物擴散到冷卻劑中;檢修時被污染的工具、衣物等各種液體、固體、氣體形成的放射性廢物。一般辦法是採用濃集貯存箱,船內濃集貯存、陸上處理。陸上處理的基本目標是使液體和氣體廢物中的放射性降低到能夠安全地排向環境的水平。一般方法是自然衰變和去污(通過蒸發或去離子作用)。 [1] 
中文名
廢物處理系統
用    途
對放射性“三廢”進行處理的裝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