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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嫡立庶
鎖定
- 中文名
- 廢嫡立庶
- 含 義
- 廢除嫡子的繼承權而傳給庶子
- 類 別
- 傳位規則
- 相關記載
- 《史記·晉世家》
廢嫡立庶詞條
廢嫡立庶
廢嫡立庶解釋
廢嫡立庶詳細解釋
這是封建世襲制的繼承規則,和廢長立幼一樣,是繼承製度的大忌。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係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廢嫡立庶是不符合宗法制的
廢嫡立庶典文
《東周列國志》第二回:卻説褒姒懷孕十月滿足,生下一子。幽王愛如珍寶,名曰伯服。遂有廢嫡立庶之意。奈事無其因,難於啓齒。又:卻説申侯聞知幽王廢申後立褒妃,上疏諫曰:“昔桀寵妹喜以亡夏,紂寵旭己以亡商。王今寵信褒妃,廢嫡立庶,既乖夫婦之義,又傷父子之情。桀紂之事,復見於今,夏商之禍,不在異日。望吾王收回亂命,庶可免亡國之殃也。”又,第三回:話説申侯進表之後,有人在鎬京探信,聞知幽王命虢公為將,不日領兵伐申,星夜奔回,報知申侯。申侯大驚曰:“國小兵微,安能抵敵王師?”大夫呂章進曰:”天子無道,廢嫡立庶,忠良去位,萬民皆怨,此孤立之勢也。今西戎兵力方強,與申國接壤,主公速致書戎主,借兵向鎬,以救王后,必要天子傳位於故太子,此伊周之業也。語云:“先發制人‘,機不可失。”又,第十回:祭足曰:“鄧曼,元妃也,子忽嫡長,久居儲位,且屢建大功,國人信從,廢嫡立庶,臣不敢奉命。”
《三國演義》第三回:羣臣惶怖莫敢對。中軍校尉袁紹挺身出曰:“今上即位未幾,並無失德;汝欲廢嫡立庶,非反而何?”卓怒曰:“天下事在我!我今為之,誰敢不從!汝視我之劍不利否?”袁紹亦拔劍曰:“汝劍利,吾劍未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