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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桂林

(洪山區青菱街漁業社區總支委員會原副書記)

鎖定
廖桂林,曾任武漢市洪山區青菱街漁業社區總支委員會副書記,湖北武漢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19年12月16日,武漢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廖桂林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文名
廖桂林
國    籍
中國
原工作單位
武漢市洪山區青菱街漁業社區

廖桂林人物事件

廖桂林開除黨籍

2018年10月,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 [1] 

廖桂林犯罪經歷

2005年以來,被告人廖桂林糾集、網羅被告人廖紅林等人逐漸形成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人數較多的犯罪組織,在武漢市洪山區青菱街紅霞村等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並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羣眾等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1人死亡、4人輕傷、10人輕微傷、公私財物損失7800餘萬元的嚴重後果。
2018年3月29日,洪山區公安分局將主要犯罪嫌疑人廖某林控制,團伙成員相繼到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廖某林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並應當對該組織所犯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對被告人廖紅林等其餘26名被告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相關罪名追究刑事責任。

廖桂林開庭審理

2019年11月28日至30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廖某林等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27名被告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出庭受審。18名被告人當庭認罪。 [2] 

廖桂林依法判決

2019年12月16日,武漢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廖桂林等2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一審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7項罪行並罰判處廖桂林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團伙其餘26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1年不等的刑罰。 [3] 

廖桂林着眼常治

武漢打掉把持基層政權的廖桂林涉黑組織後,洪山區漁業村(現漁業社區)順利完成“兩委”換屆,新一屆社區班子在疫情大考中經受住了考驗。 [4] 
魚池村由亂到治的嬗變,起自2018年。當年,魚池村一批橫行多年的“村霸”被掃除。
2020年4月,荊門鍾祥市柴湖鎮魚池村捧回了“全國鄉村治理示範村”榮譽。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