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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綜合保税區

鎖定
廊坊綜合保税區位於廊坊開發區,實行封閉管理,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有關規定組織綜合保税區隔離監管設施的建設。
中文名
廊坊綜合保税區
成立日期
2018年1月25日
地    點
河北廊坊 [1] 
批    覆
國務院 [1] 

廊坊綜合保税區基本介紹

2018年1月25日,國務院發函批覆同意河北廊坊出口加工區整合優化為廊坊綜合保税區。據悉,這是我省第3家綜合保税區。
根據國務院批覆,位於廊坊開發區的廊坊綜合保税區實行封閉管理,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有關規定組織綜合保税區隔離監管設施的建設。封關驗收後,不再保留出口加工區。

廊坊綜合保税區税收政策

驗收合格後,廊坊綜合保税區享受現行綜合保税區相關税收和外匯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包括:除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另有規定外,境外貨物入區保税或免税;貨物出區進入境內區外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徵税;境內區外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税;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免徵增值税和消費税。 [1] 

廊坊綜合保税區成立意義

“廊坊出口加工區整合優化為廊坊綜合保税區後,將進一步擴大業務範圍,拓展服務功能,促進廊坊開發區的經濟發展。”廊坊開發區經發局副局長康玉坤説,按照省政府對廊坊綜合保税區的定位要求,廊坊綜合保税區將着力打造成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先行區和精準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試驗區。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