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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湖裏區統計局

鎖定
根據《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裏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廈委辦發〔2011〕18號)和《中共湖裏區委員會、湖裏區人民政府關於湖裏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廈湖委〔2011〕34號)精神,設立廈門市湖裏區統計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1] 
中文名
廈門市湖裏區統計局
類    型
政府部門
位    置
廈門市
職    能
加強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等

廈門市湖裏區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國家、省、市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劃及方案。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區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教育、衞生、就業和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區各街道、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檢查、審定、管理、公佈、出版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項目和各街道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實施全區統計系統的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區統計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
(九)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開展交流與培訓活動,監管統計經費。
(十)建立健全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管理全區各街道、各部門的統計數據庫網絡。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廈門市湖裏區統計局人員編制

廈門市湖裏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名。其中:局長1名。

廈門市湖裏區統計局現任領導

局長:陳惠旋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