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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湖裏區文化和旅遊局

鎖定
廈門市湖裏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廈門市湖裏區人民政府部門。 [1] 
中文名
廈門市湖裏區文化和旅遊局
隸    屬
廈門市湖裏區人民政府

廈門市湖裏區文化和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宣傳文化工作方針政策,執行國家和省、市文化、旅遊、體育、新聞出版及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體育業和新聞出版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社會文化、旅遊、體育活動,指導基層羣眾文體活動的開展,推動多元化文化、旅遊、體育服務體系的建設。組織指導文化、旅遊的節慶活動和宣傳推廣,推進全民健身實施計劃,組織指導、監督全民體育訓練競賽工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四)負責公共文化、旅遊、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旅遊公共服務建設、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公共文化、旅遊、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文化、旅遊、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五)組織實施文化、旅遊、體育資源的普查、統計、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動旅遊新業態發展,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組織協調假日文化旅遊工作,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統計工作。管理文化、旅遊、體育社會團體,指導、協調藝術創作生產,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優秀傳統文化。
(六)依法開展全區文化、旅遊、體育、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等方面的行政審批和行業指導工作,監管文化、體育、出版、旅遊等市場,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七)指導、協調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等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資產調查,指導、管理文物工作。
(八)組織開展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旅遊行業的對外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九)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辦好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廈門市湖裏區文化和旅遊局內設機構

(一)文化出版科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行政工作和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牽頭承擔新聞宣傳、信息、效能、綜治和信訪等工作。負責文化、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等行業管理。擬訂文化、文物和新聞出版、版權工作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動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依法實施行政許可,負責文化市場、文物、新聞出版、版權行政許可事項的許可、認定、驗收、審核及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備案。
(二)體育旅遊科
負責體育和旅遊行業管理。擬訂體育、旅遊工作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動體育、旅遊事業、產業發展。依法實施行政許可,負責體育、旅遊行政許可事項的許可、認定、驗收、審核及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備案。 [2] 

廈門市湖裏區文化和旅遊局現任領導

局長:肖瓊 [3-4] 
參考資料